規章制度的宣傳和培訓工作非常重要,以便全員了解并能夠正確執行。規章制度的范文涉及不同領域和行業,以下是一些典型范文供大家參考。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一
“全面預算”就是對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具體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對當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礎上,超市總總部會同有關部門和門店對下一年的企業目標進行研究,然后根據上報的業務預算和專門決策預算進行修正補充,便財務預算初稿,最后由經理室通過后下達。
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要突出預算的剛性,管理的重點要落實過程控制。財務部門要及時掌握經濟運行動態,發現情況,及時查找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對由于預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預算指標,使預算真正起到指導經濟的作用。
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資項目管理。投資項目決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業務和財務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財務從投資項目初期參與,共同進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資方案更趨完善。
加強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大型連鎖藥店具有貨幣資金流量大、閑置時間短、流量沉淀多的特點。因此,財務應根據這些特點,科學合理調度和運用資金,為企業創造效益。
加強庫存管理有利于企業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連鎖藥店商品具有周轉快、流量大、品種多和規格齊的特點;在銷售形式上,以敞開貨架陳列和顧客自選為主。鑒于這些特點,企業要在進貨環節、儲存環節、退貨環節加強對商品的管理。
費用開支,都要規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確審批權限。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
一、特殊藥品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及《醫療機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供應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進印鑒卡》后,方可購買、使用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印鑒卡》應由非麻醉藥品采購員專人保管。
二、藥品使用單位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取得《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藥品。
三、藥品使用單位采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必須向依法取得特殊藥品經營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經營單位采購。
藥品使用單位購買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只限于在本單位使用,不得轉讓或出借。
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應采用貨到即驗,雙人開箱驗收,驗收記錄雙人簽字。
五、破損、過期、變質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應做好記錄,雙人簽字并經藥品使用單位主管負責人批準,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向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銷毀。銷毀特殊藥品應在使用單位、衛生主管部門有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并做好記錄,記錄包括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數量、銷毀方式、銷毀地點、銷毀時間、銷毀人簽名、監督人簽名等。
六、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單位應當設立專庫或者專柜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并安裝報警裝置,專柜應當使用保險柜。專庫和專柜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發生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丟失和被盜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衛生、藥品監督等有關部門報告。
七、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單位,應當配備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專用帳冊。藥品入庫雙人驗收,出庫雙人復核,做到帳物相符。
專用帳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八、嚴格執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確保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禁止非法使用、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必須按“五專”(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帳冊、專冊登記、專用處方)管理,精神藥品必須按“三專”(專人、專帳、專柜加鎖)管理。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三
為了認真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機關關于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對學校保管和使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1、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2、庫房安裝有防爆排風設備,經常通風換氣,避免有毒、易燃氣體濃度過大發生意外。
3、存有危險化學藥品的庫房設有防盜門窗、報警器;由專人負責保管,藥品的出入有兩名保管人員共同負責;有領取藥品的簽字制度;劇毒藥品入入保險柜;易燃、易爆藥品根據各自性質,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定存入;還備有滅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發放的危險化學藥品,均有詳細的記錄,包括時間、藥品名稱、藥量、提貨人簽字、發貨人簽字、學校的證明及裝備站的.出庫單,并且存檔備查。
1、生物實驗室需要用危險化學藥學藥品時,必須經主管校長簽字的證明(證明包括時間、用途、估量、使用人),學校保管人員做好記錄后,方可提貨。危險化學藥品不得代領,證明要存檔。
2、生物實驗室未使用完的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及時、如數交回學校的保管人員,禁止將危險化學藥品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放在學校危險藥品庫外,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
3、危險化學藥品出入庫要有清晰的帳目,包括領用時間、領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員簽字等。
4、在開學初、放假前要檢查危險品的出入帳目。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四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煙;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準,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
9、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11、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無標簽藥品,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并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附件:中小學實驗室涉及到的危險化學藥品分類。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堿石灰,甲醛。
易制毒品:乙醚,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五
1.考核醫院是否建立醫院、科室兩級醫療質量管理組織,院長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定期專題研究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負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2.考核醫院醫療質量管理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全面醫療質量管理,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評價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嚴格監管記錄,定期分析,及時反饋,落實整改。建立多部門醫療機構質量管理協調機制。
會和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等,是否定期研究醫療質量管理等相關問題,記錄質量管理活動過程,為院長決策提供支持。
1.考核醫院建立切實可行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方案,并組織實施。2.考核醫院建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診療規范和指南,強化“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
3.考核醫院建立醫療風險防范、控制和追溯機制,按規定報告醫療不良事件,不隱瞞和漏報。
4.考核醫院管理層能夠應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原理,結合工作實際,通過適宜方法及質量管理技術工具開展持續質量改進活動。
5.考核醫院定期進行全員醫療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醫療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醫療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
6.考核醫院建立醫療質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數據庫。
1.考核醫院提供與功能和任務相適應的醫療技術服務,是否符合《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要求,符合診療科目范圍,符合醫學倫理原則,技術應用保障安全、有效。
2.考核醫院醫療技術管理符合規定,建立健全醫療技術和人員資質準人、分級管理、監督評價和檔案管理制度。
3.考核醫院是否建立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制定和完善醫療技術損害處置預案,并組織實施。對新開展醫療技術的安全、質量、療效、費用等情況進行全程追蹤管理和評價,及時發現醫療技術風險,采取相應措施,降低風險。4.考核醫院科研項目的醫療技術符合法律、法規和醫學倫理原則,按規定審批。在科研過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簽署知情同意書,保護患者安全。
5.考核醫院不應用未經批準或已經廢止和淘汰的技術。
1.考核醫院是否由具備執業資質的醫師、護士,按照制度、程序與病情評估結果為患者提供規范的服務。
2.考核醫院由上級醫師負責評價與核準住院診療(藥物、手術價人、康復)計劃/方案的適宜性,并記人病歷。
3.考核醫院應用診療指南、常規和臨床路徑指導臨床診療工作,使診療流程標準化;實施單病種質量指標管理和監控臨床診療質量。
4.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規范的院內會診管理制度,明確會診責任,提高會診質量和效率。
5.考核醫院能否為出院病人提供詳細的出院醫囑和康復指導意見。
1.考核醫院施行手術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與規范,責任到每一位醫師,有定期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的機制。
2.考核醫院實行患者病情評估與術前討論制度,遵循診療規范,制定手術。
方案,依據患者病情變化和再評估結果調整診療方案,均應記錄在病歷中。3.考核醫院患者手術的知情同意內容,包括手術目的、風險以及其他可能選擇的治療方案等。
5.考核醫院手術預防性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機是否符合規范。6.考核醫院手術的全過程,應及時、準確地記錄在病歷中。
7.考核醫院做好患者手術后治療與護理計劃工作,并記錄在病歷中。8.考核醫院加強“二次手術”管理,是否建立“非計劃再次手術”的監測、原因分析、反饋和控制體系。
9.考核醫院建立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有急診手術管理措施。
1.考核醫院實行麻醉與鎮痛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與規范,責任到每一位醫師,有定期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的機制。
2.考核醫院實行患者麻醉與鎮痛前病情評估制度,制定治療計劃仿案,風險評估紅果記錄在病歷中。
3.考核醫院患者麻醉與鎮痛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療風險、優點及其他可能的選擇。
4.考核醫院實施麻醉與鎮痛操作的全過程必須記錄于病歷嘛醉單中。5.考核醫院麻醉后復蘇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監測、記錄麻醉后病人的恢復狀態。
6.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術后鎮痛管理的規范與程序,能有效地執行。
7.考核醫院麻醉管理團隊與鎮痛工作質量和安全管理規章、崗位職責、各類麻醉術操作規程、質量指標來確保患者麻醉安全。
8.考核醫院針對術中輸血適應癥,開展自體血回輸、提高成分輸血比例、節約用血;建立麻醉科與輸血科的有效溝通,輸血量與輸血種類科學合理,確保輸血安全。
1.考核醫院門診布局合理,符合醫院感染控制要求,服務環境和就診的程序,以及保障患者能夠獲得門診范圍內連貫的可及的服務。
2.考核醫院依據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專業技術人員,落實普通門診、專科門診、專家門診職責,提高門診診治能力。
3.考核醫院是否制定門診質量管理制度與質量控制指標,定期對門診診療質量進行評估。
4.考核醫院對每一位就診的門診患者均應寫好診療記錄,書寫規范,符合質量控制要求。
5.考核醫院是否制定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處理預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6.考核醫院嚴格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和報告制度的落實。
1.考核醫院重癥醫學科布局、設備設施、專業人員設置及醫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癥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的要求。
2.考核醫院對重癥監護病人人住、出科實行“危重程度評分”,定期評價收住患者的適宜性及臨床診療質量,并能以此評價改進措施的有效性。3.考核醫院醫師與護士實行資格、技術能力準人管理。
4.考核重癥醫學科各項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對緊急事件處理的反應性。
5.考核醫院感染監控管理對重點項目(如呼吸機相關性肺炎、血管內導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導尿管所致感染、氣管插管徹開置管操作后肺炎、血液灌流隨析相關感染)有預防與監控方案、有質量控制指標,并能得到切實執行。
1.考核醫院急診科布局、設備設施、急診專業人員設置及醫院感染控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章制度的要求。
2.考核醫院急診醫務人員經過專業訓練,能夠勝任急診工作,急診搶救工作由主治醫師以上(含主治醫師)主持或負責。
3.考核醫院急救設備、藥品處于備用狀態,急診醫護人員能夠熟練、正確使用各種搶救設備,熟練掌握心肺復蘇急救技術。
4.考核醫院加強急診質量全程監控與管理,落實核心制度,尤其是首診負責制和會診制度,急診服務及時、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診分診能力,建立急診緊急救治“綠色通道”,科室緊密協作。建立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的重點病種(創傷、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腦卒中等)急診服務流程與規范,保障患者獲得連貫性醫療服務。
5.考核醫院加強急診留觀患者的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療急診患者的住院率,急診留觀時間平均不超過48小時。
6.考核醫院對每一位就診的急診患者均有完整的急診治療艙救記錄,書寫規范,符合質量控制要求。
1.考核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嚴格執行門診患者預檢分診制度。
2.考核醫院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傳播和醫源性感染。3.考核醫院是否有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并按照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1.考核醫院根據醫囑進行康復治療的適應癥評估。
2.考核醫院選擇適宜的康復療法。
3.考核醫院正確評估康復治療效果。
1.考核醫院所有藥事管理工作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建立醫院藥物治療(臨床藥學)組織。
2.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藥品使用管理制度,特別是特殊藥品的管理。
3.考核經合理遴選的本機構基本藥物目錄藥品的貯備,能保障臨床診療需要,制定有效控制藥品質量的制度和措施。
4.考核藥劑科正確、安全的貯備藥品;藥品的調劑和制劑都要在安全、清潔的環境中進行。
5.考核醫院所有處方或用藥醫囑在轉抄和執行時都應有嚴格核對程序,并簽字。
6.考核醫院在開具與執行注射劑的醫囑或處方時要注意藥物配伍禁忌。7.考核臨床醫師、藥師、護士遵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治療指南,合理使用藥品。做到使用正確的藥品和劑量,正確的給藥途徑、方法及合理的治療方案,并有可行的監督機制。
8.考核醫院是否建立安全輸液操作規范及預防輸液反應預案,提倡輸液藥品集中配制。
9.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和程序,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要在病程記錄中記載。
l0.考核醫院臨床藥師能否為醫護人員、患者提供合理用藥信息及相關技術服務。
1.考核醫院為患者提供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臨床檢驗服務,且所有服務項目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
2.考核醫院有實驗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遵照實施并記錄。
3.考核醫院由具備臨床檢驗專業資質的人員進行檢驗質量控制活動解釋檢查結果。
4.考核醫院檢驗報告及時、準確、規范,制定嚴格審核制度。
5.考核醫院臨床檢驗醫師能解釋臨床檢查檢驗結果,為臨床醫師提供合理使用實驗室信息的服務。
6.考核醫院落實全面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按照規定開展室內質控、參加室間質控;對床旁檢驗項目按規定進行嚴格比對和質量控制。
1.考核醫院病理科設置符合《病理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的要求,為患者提供滿足臨床工作需要的病理診斷服務,且所有服務項目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
2.考核醫院制定并遵守醫院感染控制與環境安全管理與措施、遵照實施并記錄。環境保護及人員防護符合規定。
3.考核醫院由具備病理專業資質的人員制作冰凍、石蠟切片,其質量與時限符合相關規定。
4.考核醫院落實全面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并按照規定開展活動。
5.考核醫院病理醫師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病理診斷報告,有嚴格審核制度。
6.考核醫院臨床病理醫師能夠解釋病理檢查結果,為臨床診斷提供支持服務。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六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2、對藥品、制劑實行效期管理制度,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制劑禁止銷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劑科原則上應采購距有效期不短于六個月的藥品,采購時應根據藥品的有效期,在預測藥品使用量的基礎上合理采購,避免積壓、浪費。采購近效期藥品,應統計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額采購。距有效期短于六個月的藥品不得采購,特殊情況必須采購的,應由藥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采購。
5、藥品驗收時必須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無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一次入庫多批號藥品時,應分別檢查批號和效期。遇近效期藥品,應與藥品采購員聯系,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收貨,并通知藥庫保管員。
6、藥品入庫時必須寫入藥品批號和有效期等與效期管理有關的信息,信息填寫及時、準確。
7、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8、各級藥品保管人員在進行藥品養護中應遵循有關的操作程序,檢查所養護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時處理。
9、保管員每月底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審核無誤后督促調劑室內部進行藥品調撥,盡量先發放近效期藥品。
10、藥品清點時應查看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11、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對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停止該藥品的調劑和發放。
12、發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3、在藥品的管理、養護、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發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處理。
14、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15、已發出藥品需要退換的(符合醫院有關規定),退回藥品應在有效期內。對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辦理銷后退回手續。
16、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17、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七
1、藥劑科在藥事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除放射性藥品可由放射科按有關規定采購外,其他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屬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堅決按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規定進行采購。
2、藥劑科設置藥品采購員負責藥品的采購工作。藥品采購人員必須具有藥士以上職稱,并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
3、采購藥品必須向證照齊全、資質和信譽好的藥品生產、批發經營企業采購。要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供貨單位由藥劑科提名,藥事管理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復印件存檔備查。
4、采購人員根據臨床需要,依照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科學地制定采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后方能采購。新品種必須由臨床科室提出申請,藥劑科初審,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通過后方可采購。
5、采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和《進口藥品許可證》,并加蓋供貨單位的紅章。采購特殊管理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6、采購人員不得采購'食'、'消'、'械'等非藥品及無批準文號、無廠牌、無注冊商標的藥品供臨床使用。
7、采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采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于藥品質量不穩定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采購藥品。
8、強化藥品采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采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的管理制度。藥劑科每年向藥事管理委員會匯報本年度采購藥品的品種、渠道、金額等情況,接受藥事委員會的監督。
9、藥品采購人員不得收取供貨單位的回扣費。供貨單位給予的藥品讓利按有關管理規定執行。藥品采購人員定期進行輪換。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八
1、必須由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藥品批發企業配送,并留存有效的《藥品經營企業》資質證明。
2、購進藥品必須對藥品的內外包裝、標識、外觀性狀進行檢查。并有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和陪送清單包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品予拒收。
3、藥品存放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風、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陰涼處存放藥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溫存放藥品控制在30度以下,藥房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溫濕度監測記錄。
4、藥品做到分類陳列并有分類標志,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服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品分開存放,如有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并有紅色不合格標志。
5、定期檢察所有藥品質量并做好藥品養護記錄,發現不合格藥品要做好登記,及時報損、銷毀。
6、藥品實行效期管理,先進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內的藥品要有明顯標志,并做好記錄。
7、憑處方調配藥品,嚴格審核處方,詳細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項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8、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變質、污染等不合格藥品。
9、隨時收集藥品不良反應,并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填報內容真實、完整、準確,隨時或每季度集中向轄區。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九
1、目的:對冷藏藥品的采購、儲存、銷售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冷鏈管理的管理規定。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3、適用范圍:門店有冷藏藥品管理。
4、責任:門店收貨、驗收、儲存、銷售人員。
5、內容:
5.1、經營冷藏藥品的,應有配套的調控和顯示溫濕度冷藏設備。冷藏設備應放置在干燥、通風、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之處;電源線路與插座應專線專用。
5.2、冷藏藥品的收貨區應在陰涼或冷藏環境中,不得置于露天、陽光直射和其他可能改變周圍環境溫度的位置。收貨前,如能當場導出隨行的溫度記錄儀記錄數據,應查看并確認運輸全程溫度符合規定的要求后,方可接收貨物;如不能當場導出隨行的溫度記錄儀數據,應暫移入規定溫度的待檢區,待獲得運輸全程溫度數據并確認符合規定后,才能移入合格品區。冷藏藥品收貨時,應向供貨單位索取冷藏藥品運輸交接單,做好實時溫度記錄,并簽字確認。冷藏藥品的收貨、入店通常應在15分鐘內完成。
5.3、冷藏藥品到貨時,應對其運輸方式、運輸設施或設備內溫度、運輸時間等質量控制狀況進行重點檢查并記錄,對不符合溫度要求運輸的應拒收。
5.4、冷藏藥品驗收記錄應記載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同時包括發貨方溫度記錄儀編號、收貨時間、入庫的時間等。
5.5、零售藥店已出售給消費者的冷藏藥品,退回后不得再次進行銷售。
5.6、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冷藏藥品需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以保證藥品在適應的溫度下,便于攜帶。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
二、 本院藥品采購工作由具有藥師職稱的技術人員負責。
三、 本院藥品全部向取得合法證照的企業進貨,購進藥品依簽訂合同,除按《經濟合同法》簽訂一般條款外,同時注明質量條例。電話進貨事先與供貨企業簽訂藥品質量保證協議,首營企業同時向其索取合法證照,經質量負責人審核后登記歸檔。
四、 對與本院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向其索取以下證件,并建立審驗記錄:a、加蓋該企業公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認證證書、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批發)和營業執照的復印件。b、加蓋該企業公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權書原件,委托授權書應明確規定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c、藥品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五、 購進進口藥品,向供貨企業索取《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質量管理機構的原印章;進口藥品應有中文標識和說明書。
六、 本醫院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實行審核制度。
七、 采購員做到及時收集市場需求信息,科學組織貨源,以銷定進,勤進快銷,保證合理庫存。
八、 建立藥品購進臺賬,臺賬真實、完整地記錄藥品購進情況。記
載項目: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貨單位、購貨數量、購銷價格、購貨日期、經辦人、負責人簽名,購進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藥品購進臺賬由藥品采購工作人員負責。
九、 本制度責任人為藥品采購工作人員,每季度考核一次。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規范藥品采購行為,醫院藥品采購工作在主管院級領導下,中西藥劑科主任對藥品采購工作進行指導與監督下,藥品采購員具體負責藥品采購工作。
1、藥品采購必須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堅持正宗、優質、品牌原則;堅持低價原則;堅持對方的配送時間長短、伴隨服務質量、小品種供應能力與采購量相平行原則;堅持按計劃采購原則;急救藥品、特殊藥品臨時采購便捷原則。
2、藥品采購實行規范化管理,藥品采購包括中草藥、中成藥、西藥及制劑用原輔料、包裝材料等。所有藥品必須在岳陽市藥品招標(集中)采購中心定點采購,每兩周采購一次。中草藥和制劑用原輔料、包裝材料在醫院中標定點公司(廠家)采購。制劑用原輔料、包裝材料的采購由制劑室負責實施。
3、藥品采購計劃以表格形式提出,一式三份(采購員、藥劑科主任、審計科各一份),交由藥劑科主任修改審核后,再交主管院長簽字同意,藥品采購員在網上采購;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發出計劃,亦不能接受無計劃送貨。藥品采購實行政府網上采購,采購過程必須有院紀檢、監察或審計現場進行程序性監督,藥劑科藥品采購員必須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紀檢、監察或審計,以便于工作安排。監督是否執行同一廠家、同一品種、同一規格網上最低價采購,對不符合規定者,院紀檢、監察、審計可否決。
4、網上采購完成,即打印采購清單,監督方簽字同意,采購員在清單上簽字后交審計科一份,藥庫一份、藥劑科主任一份。
5、采購員負責按藥品采購清單的要求一一落實。
6、藥庫保管員按保管程序和職責對入庫藥品質量、數量嚴格把關,藥品保管員應嚴格藥品入庫手續,收集齊相關檢驗報告,并負責裝訂成冊。藥品入庫應按《藥品管理法》做好入庫記錄。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應拒絕入庫,同時向藥品采購員報告,由采購員及時作出退貨或換貨等處理,采購員不能作出處理的及計劃外的藥品應向藥劑科主任報告。
7、藥品發票由藥品會計負責收集并核對發票上藥品采購實價是否與采購清單上價格相符,若不符應先與采購員核實后沖減或從發票中核減并將清單附在相應發票后,月底交采購員簽字,然后交藥劑科主任簽字確認,再交審計科進行審計,審計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長簽字,簽字后交財務科。
8、藥品付款額度由財務科根據上月藥品銷售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當月付款數,藥品付款計劃由藥劑科主任提出并作具體分配,交審計科審計,審計完畢后交主管副院長審批,再交院長批準,財務科在規定時間內將藥款付出。
9、與藥品采購相關的原始資料由相應主管人員妥善保存,并按每季度裝訂成冊。藥品采購員每月要對藥品采購工作以表格的形式進行工作總結。表格所需體現的內容包括:(1)當月采購實價金額和零售金額、當月出庫金額和銷售金額及當月庫存金額;(2)當月引進、停購藥品名稱和總的品規數;(3)當月抗生素藥品零售金額排名前10位的品種(4)欠款情況。
1.目的:加強藥品銷售環節的質量管理,嚴禁銷售質量不合格藥品。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80、81、82、83、84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72條。
3.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銷售藥品的質量管理。
4.責任:執業藥師或藥師、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 凡從事藥品零售工作的營業員,上崗前必須經過業務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證,同時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工作。
5.2 認真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做到藥品標價簽,標示齊全,填寫準確、規范。
5.3 藥品陳列應清潔美觀,擺放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藥品要按用途陳列。
5.4 營業員依據顧客所購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核對無誤后,將藥品交與顧客。
5.5 銷售藥品必須以藥品的.使用說明書為依據,正確介紹藥品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及注意事項等,指導顧客合理用藥,不得虛假夸大藥品的療效和治療范圍,誤導顧客。
5.6在營業時間內,應有執業藥師或藥師在崗,并佩戴標明姓名、執業藥師或藥師等內容的胸卡。
5.7顧客憑處方購藥,按照《藥品處方調配管理制度》執行。
5.8 銷售非處方藥,可由顧客按說明書內容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如果顧客提出咨詢要求,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5.9 藥品拆零銷售按照《藥品拆零銷售操作規程》執行。
5.10 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藥品。
5.11 不得銷售國家規定不得零售的藥品。
5.12銷售藥品所使用的計量器具應經計量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內。
5.13藥品營業人員應熟悉藥品知識,了解藥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5.14店堂內的藥品廣告宣傳必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和《藥品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
5.15對缺貨藥品要認真登記,及時向購進人員傳遞藥品信息。5.16做好各項記錄,字跡端正、準確、記錄及時。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一
一、實驗儀器設備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的基本保障,是學校的固定資產,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其作用。
二、實驗室儀器設備要按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帳,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品帳,做到總帳、分類帳與物相符,儀器與儀器櫥卡記錄相符。
三、儀器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整齊美觀。要按儀器性能做好防塵、防壓、防蛀、防潮、防霉、防銹、防震、防磁及避光等工作。儀器、藥品室應配備消防器材。
四、貴重精密儀器,要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才能啟用,并做好使用、維修記錄,定期擦抹或用機械吸塵除灰。貴重、普通儀器設備的技術資料都要存檔管理。
五、各種儀器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實驗中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確保教學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好可用狀態。結合課程標準或教材的變化,要及時更新補充新的儀器,保持教學儀器數量和品種的動態平衡。
六、易燃、易爆、有毒藥品,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有剩余,要如數回收。實驗后的廢棄物要妥善處理。
七、實驗室工作人員如有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二
規范防疫消殺藥品使用管理,確保正確安全使用。
適用于小區內防疫消殺藥品使用管理。
3.1保潔領班負責制定有關規定并監督實施及質量監控。
3.2保潔員負責依照本規定進行具體的防疫消殺藥品使用。
4.1在使用防疫消殺藥品進行防疫消殺防治工作時,應事先準備好相關噴藥工具,操作人員應詳閱藥品標鑒說明,并做到清楚藥品的防治對象、使用劑量及稀釋倍數。
4.2::噴灑藥品時要注意做好預防措施,操作人員必須穿長衣、長褲,工作時佩戴衛生口罩。戴防毒手套;噴藥作業完畢后換衣褲,并用肥皂洗凈手、臉和噴藥工具,將剩余藥品和藥品空瓶/袋如數交回倉庫集中保管。
4.3藥物不慎濺至皮膚或臉部時,及時用水沖洗,以免中毒或灼傷皮膚,凡接觸過藥物的手或手套,未洗干凈前,不能觸摸家私或食品用具。
4.4在小區內使用藥品應杜絕使用劇毒,有效期長及具有強刺激性氣味的藥品,應使用高效低毒防疫消殺藥品。
4.5使用各種藥品的濃度應準確,嚴格按比例配制;兩種或兩種以上藥品配合時,用量要準確,避免降低藥效或產生藥害。
4.6噴灑藥品時要注意風向,操作人員應站在上風口,切勿迎面噴藥。
4.7噴灑藥品時要求均勻,以防多藥處出現藥害,少藥處害蟲未除。
4.8大風大雨天、重大節日或專項活動期間及周末禁止噴藥;樓層消殺活動一般在上班時間住戶少的情況下進行,梯間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扶手或客戶的門面上,如特殊情況須在非上班時間進行的,須先征得管理處同意方可進行。
4.9員工宿舍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餐具及生活用品上;食堂噴殺時不要將藥液噴在食品和器具上。
4.10辦公室、會所及娛樂配套設施應在下班或營業結束后進行,并注意關閉門窗;將藥液噴在墻角、桌下或壁面上,禁止在桌面、食品和器具上。
4.11在使用藥品時,必須有領班現場指導進行藥品配制。
4.12各種防疫消殺藥物應貼上標記,使用藥物后,應放回原處,必須妥善保管,以防出現意外事故。
5.1關注環保,各類農藥保管、領用、配制按規定執行,及時回收空瓶,集中退還或處理。
5.2注意節約。
5.3對空氣質量有影響的施藥、排污作業應事先通知客戶,并采取有效驅沖措施。
6.1《防疫消殺操作規程》。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三
為了規范華南城搬運、裝卸工作的管理,給客戶提供完善優質的服務,現搬運部制定以下搬運工搬運裝卸管理制度,搬運工必須嚴格以下管理制度,如有違反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規定處罰.
5.搬運工應做到24小時隨叫隨到,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搬運地點,不得延誤;。
8.搬運貨物時應輕拿輕放避免貨物破損,嚴禁野蠻裝卸。如造成貨物破損照價賠償;。
9.搬運工應做到高效地完成客戶委托的裝卸工作,不的延誤時間。在搬運過程中遇到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負責人匯報,征求解決辦法。
10.搬運工應愛護公物,妥善保管及使用公司的搬運裝卸工具,如丟失、損壞照價賠償;
11.嚴禁偷盜行為的發生,一經查處立即給予除名處理;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四
保健室藥品管理制度,依照上級規定,以切實保證師生用藥安全有效。
一、保健室應當嚴格執行藥品的質量管理與采購驗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購醫療機構的醫院制劑,保健室老師要堅持對購進的藥品做到根據原始憑證逐批驗收。
二、保健室應當嚴格使用規定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堅決不使用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對師生的用藥情況,必須及時記錄于藥品登記本。
三、對于破損、過期、失效的藥品做報損銷毀處理。
四、經常保持藥柜的清潔,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嚴格防止人為的污染藥品。
五、藥品存放必須分類定位: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串味藥與不串味藥要注意分開放至不同藥柜,并以標簽注明。
六、對藥品實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則,堅持定期對藥品進行質量的檢查,禁止使用過期、變質、變霉的藥品。
七、早上晨檢時認真記錄幼兒姓名、班級,幼兒帶來的藥物名稱、服藥劑量,中午給幼兒喂藥時,認真核對方可喂藥。
1、園內藥品必須由保健員專人負責保管,準確無誤。
2、定期做好藥品的盤點工作,統計上報財會。
3、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
4、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毀處理。
5、嚴格遵守體溫表按期常規消毒。
1、幼兒藥品應由保健室妥善保管,嚴格與食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3、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有病歷卡。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包裝完整的藥,并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師統一給幼兒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經保健老師檢查登記后,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老師并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5、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范圍之內,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服用者,保健員有權拒絕,以防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后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6、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7、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并嚴格按劑量服用。
8、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余時要求家長于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
上海浦東新區民辦漆涼銘幼兒。
20xx.5。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五
為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可追溯。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藥品可追溯質量管理。
3.1本公司藥品可追溯的方式:
3.1.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作為企業重要的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1.2公司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購銷存記錄可作為藥品追溯的依據之一;
3.1.3公司藥品電子監管管理上傳的數據可作為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2藥品追溯質量控制要求:
3.2.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管理。
3.2.1.1企業在購進藥品時收貨人員根據采購訂單,核對隨貨同行單及到貨藥品,要求貨單相符,無隨貨同行單或貨單不符的應拒收。驗收人員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要求驗收藥品時,要核對隨貨同行單、發票,要求發票上的購、銷單位名稱及金額、品名應當與付款流向及金額、品名一致。無發票或票據與貨、款不一致的,報告采購部和質管部等待處理。
3.2.1.2來貨隨貨同行單由質管部(驗收崗位)歸檔管理,來貨發票由財務部歸檔管理并與財務賬目內容相對應。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3建立藥品購銷存記錄,包括藥品采購、驗收、養護、銷售、出庫復核、銷后退回和購進退出、運輸、儲運溫濕度監測、不合格藥品處理等相關記錄,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4采購藥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首營企業、首營品種、供貨商資質、藥品合法性審批合格后,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采購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采購訂單。
3.2.1.5收貨員需對到貨藥品逐批收貨,核實運輸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對照隨貨同行單和采購訂單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并通知驗收員驗收。驗收員需檢查隨貨同行單及同批號檢驗報告書并按照驗收規程檢查藥品質量,防止不合格藥品入庫,收貨、驗收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相應模塊記錄結論后方可入庫。藥品在庫儲存過程,嚴格按照批號管理,按照養護操作規程定期養護,并實現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效期自動跟蹤。
3.2.1.6藥品銷售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銷售員需收集銷售客戶資質資料。按照客戶審核規程審核合格后,將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銷售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銷售訂單。儲運部門收到銷售指令后按照藥品出庫操作規程,做好藥品揀貨、復核、裝箱等工作,并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上完成出庫復核記錄,防止不合格藥品出庫。
3.2.1.7藥品銷售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銷售發票存根由財務部歸檔管理。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8藥品運輸按《藥品運輸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藥品運輸記錄,所有藥品送到收貨單位后,收貨方的收貨員依據“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清點藥品,無誤后收貨方在“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上簽字確認,收貨回執交公司集中存檔,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9銷售退貨需由業務人員登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指定退貨申請,注明退貨原因,生成退貨通知單,收貨員確認到貨藥品與退貨通知單是否一致,并通知驗收員加倍驗收。定期向銷售客戶發出不良反應和滿意度調查征詢,及時匯總處理客戶反饋信息。質管部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積極配合藥品召回等工作。
3.2.2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
3.2.2.1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可追溯。在系統中設置各經營流程的質量控制功能,與采購、銷售以及收貨、驗收、儲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等系統功能形成內嵌式結構,確保各項質量控制功能的'實時和有效。
3.2.2.2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數據時,相關崗位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通過授權及密碼登錄計算機系統,進行數據的錄入,系統操作、數據記錄的日期和時間由系統自動生成,保證數據原始、真實、準確、安全和可追溯。
3.2.2.3公司各操作崗位人員未經批準不得修改數據信息,修改各類業務經營數據時,操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提出申請,經質量管理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過程在系統中予以記錄。
3.2.2.4電子記錄數據應當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備份,保證追溯數據安全。
3.2.2.5公司定期審核相關記錄和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況,確保本公司藥品流通正常有序,實現藥品可追溯。
質管部、信息部、采購部、銷售部、財務部。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六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帖明顯標簽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復核后,方可發出,并行簽名。
(四)本院就。
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并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于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并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后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并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治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范適用于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認識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把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分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鑒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承教育培訓,并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采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復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測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并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注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準的診療、服務范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范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配制制劑。
第十四條對特別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墻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并采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柜、藥架、底墊、冷藏柜、溫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柜、冷藏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并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柜。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分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分配藥品。分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分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分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常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毀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毀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范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背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八
一、為有效控制藥品經營質量,把好藥品進貨質量關,明確質量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藥店設置專門的質量驗收人員,負責對總部配送藥品的質量驗收工作。
三、質量驗收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并由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四、質量驗收員必須依據送貨憑證,對進貨藥品的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名、批號等逐一進行核對,并對其包裝進行外觀檢查。
a、仔細點收大件,要求送貨憑證與到貨相符。
b、檢查藥品外觀、質量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藥品破碎,短缺等問題。
五、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拒絕收貨。
六、進口藥品除按規定驗收外,應加蓋供貨質量管理部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進口藥品要有中文標簽。
七、驗收合格后驗收人員應在送貨憑證的相應位置簽字,并留存相應憑證聯按購進記錄的要求保存,送貨憑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十九
1、目的:
為確保冷藏藥品在收貨、驗收、儲存、養護、發貨、運輸環節的溫度控制和監測工作正常運轉,保證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適用于公司冷藏藥品的各環節的質量管理。
3、內容:
3.1定義。
(1)冷藏藥品:指對藥品貯藏、運輸有冷處冷凍溫度要求的藥品。
(2)冷處溫度:符合2℃—10℃的貯藏和運輸條件。
生物制品溫度:符合2℃—8℃貯藏和運輸條件。
(3)冷凍溫度:符合-10℃—-25℃的貯藏和運輸條件。
(4)藥品冷鏈物流是指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物流企業和使用單位采用專用設施,使冷藏藥品從生產企業到使用單位的溫度始終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物流過程。
3.2冷藏藥品的采購、收貨、質量驗收、儲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等環節必須遵守本制度。
3.3冷藏藥品的收貨與驗收管理:
3.3.1冷藏藥品的收貨區應設在冷庫中;
3.3.4將符合規定的藥品放置待驗區,待驗收合格后,移入合格品區;
3.3.5溫度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應當拒收,掛標示牌,報質管部處理;
3.3.8銷后退回的冷藏藥品,按收貨的管理規定處理。
3.4冷藏藥品的.儲存、養護管理:
3.4.1冷庫內應劃分待驗區、發貨區、退貨區、合格品區,并設有明顯標志;
3.4.2冷庫安裝溫度自動調控、監測、記錄及報警的系統;
3.4.6養護員對冷藏藥品進行重點養護檢查并記錄;
3.4.8冷藏車廂內,藥品與廂內前板距離不小于10厘米,與后板、側板、底板間距不小于5厘米的,藥品碼放高度不得超過制冷機組出風口下沿,確保氣流正常循環和溫度均勻分布。
3.5.1冷藏的藥品發貨(拆零、拼箱)應在冷庫的發貨區內進行;
3.5.4冷藏藥品從冷庫到運輸車的裝運時間應控制在30分鐘內完成;
3.5.5發貨人員負責“冷藏藥品運輸交接單”上發運信息的記錄,包括藥品名稱、數量、批號、發貨時間、溫度記錄、運輸車輛車牌號、收貨方簽名等內容。記錄一式兩份,收貨方簽字后,一份由收貨方留存,一份返回公司留存,記錄保存5年。
3.6.5在冷藏藥品運輸途中,應當實時監測并記錄冷藏車內的溫度數據;
3.6.10冷藏車、冷藏箱運輸過程中自動記錄的溫度數據應保存5年;
3.6.11冷藏藥品不能委托其他單位運輸。
3.7冷藏藥品的溫度控制和監測:
3.7.2冷庫內自動監測布點應經過驗證,符合冷藏藥品要求;
3.7.3冷庫內的溫度啟停設置:冷藏2-8℃;(不經營冷凍藥品)。
3.7.5溫度異常應急處理方案:
(1)驗收、儲存、養護、發運過程中,發現溫度數據超過規定的范圍應停止驗收、發運,并通知質管部處理,經確認合格的繼續發運,經確認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藥品進行處理。
(2)如因冷庫發現故障導致溫度異常,養護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通知質管部并通知有關人員對冷庫進行檢測維修,能當場解決故障的處理后,養護人員觀察溫度數據,直到溫度正常。若不能當場解除故障,應將藥品移到其他冷庫,或聯系外單位冷庫暫時保存。
(3)冷藏車、保溫箱在運輸途中出現溫度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質管部,駕駛員應及時進行檢查,如能當場解決故障的,駕駛員觀察溫度數據,直到溫度正常。若不能當場解除故障,應關好車門,將藥品運回公司,通知質管部處理。
(4)質管部對所有溫度異常的藥品做好“冷藏藥品異常情況處理記錄”。
3.8.1冷藏藥品屬于溫度敏感性藥品,在藥品質量控制中具有高風險,專業化程度高,操作標準嚴格,設施設備專業等特點,質管部應加強該類藥品在收貨、驗收、儲存、養護、運輸等環節的嚴格管理和監督檢查,防止發生嚴重的質量問題。
3.8.2質管部負責冷藏藥品的設施設備的驗證,保證設施設備溫度符合規定要求。
3.8.3儲運部負責對冷藏設施設備進行維護管理,保證儲運環境溫度控制在規定范圍內。
3.8.4質管部和辦公室對從事冷藏藥品收貨、驗收、儲存、養護、出庫、運輸與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建立培訓檔案。
培訓內容:
(1)有關法律法規。
(2)專業知識。
3.9相關記錄。
3.9.1冷藏藥品運輸交接單。
3.9.2溫度自動監控記錄。
3.9.3冷藏藥品異常情況處理記錄。
3.9.4冷藏巡視檢查記錄。
3.10歸口部門:質管部、儲運部、辦公室。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匯總20篇)篇二十
(1)為強化終止妊娠藥品的經營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終止妊娠藥品的購、存、銷行為,確保依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3)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必須索取《終止妊娠許可證》或《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原印章,凡未索證、無證不得銷售。
(4)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從具有該類品種生產、經營資質的生產廠家或經營企業購進。必須索取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企業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資質證明材料。
(5)終止妊娠藥品流向記錄由質管員每年1、4、7、10月5日前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樟樹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書面報告,并不得遲報、瞞報,購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對購進的終止妊娠類藥品必須儲存于專用倉庫或專柜,雙人雙鎖、專帳記錄,專人保管。
(7)對破損、變質、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終止妊娠藥品應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告、確認手續,需報損、銷毀的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報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批準后監督銷毀,并做好銷毀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