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境和資源,讓學生們有機會盡情發展自己的潛能。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提高學習效果的技巧和建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一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時返校,周五放學后由學校組織放學,平安回家。
2、學校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有隱患的車輛,不準騎、搭乘自行車、摩托車,積極向家長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長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游戲、走人戶、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損壞、殘踏、攀摘群眾莊稼、樹木、果實、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內生活。
1、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
2、一周之內確需離校回家,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填寫請假條交班主任簽字同意后將準假條交當晚自習輔導老師方可離校。
3、寄宿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門,有特殊情況也須向老師請假許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須在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衛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霉變、劣質、過期變質及"三無"等食物。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5、學會關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就醫,并報告學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師。
6、在參加各種鍛煉活動中,要注意,杜絕事故發生。
三、寄宿生宿舍區。
1、學生就寢由當天上晚自習任課老師、班主任、當天值班教師、領導共同管理,值班人員必須到崗,巡視學生就寢情況,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難,處理偶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住校生數。
2、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后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隨意進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拿亂翻別人的東西。
3、有家長或親屬來訪,必須到門衛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師處登記,拒絕陌生人進入宿舍區。
4、嚴禁攜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進入寢室。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床跑跳或做危險性游戲。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燒開水煮飯,嚴防火災及開水燙傷事故發生,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意外發生要及時向學校及老師報告。
8、各班選好寢室室長,并認真履行職責。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鋪位,未經班主任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共財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二
為了充分發揮村民學校的陣地作用,使村民學校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校委會工作制度:
1、校委會成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校委會會議由校長負責召集,每季召開一至二次會議,主要研究學校教學情況,安排教學計劃,處理學校工作中的問題。
二、教學計劃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學校制訂相應工作安排。
2、每期辦班前,針對實際情況,安排具體教學內容。
三、教師備課制度:
1、教學前講課老師要深入調查,掌握學員的思想認識情況,使教學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確教學指導思想、目的要求、重點、難點的基礎上,認真備課,寫出講課提綱,力求講課生動、全面、準確、易懂。
四、教學效果反饋制度:
1、每期教學后,校委會要及時檢查了解教學成果,予以總結。
2、認真聽取學員對講課反映和意見,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
五、學員守則:
1、服從學校領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上課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
3、愛護公物,講究衛生。
六、教育檔案制度:
1、建立學校資料柜,將學校教學計劃及實施情況、教師講課提綱、教學工作總結等資料列入檔案。
2、建立學習檔案,記錄學員的學習態度、考勤成績以及獎懲情況,作為有關評選的重要依據。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三
為加強小賣部管理,充分發揮功能,規范工作職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要努力提高素質,樹立安全意識,關心師生的身心健康,熱情服務,禮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三、進貨時必須到持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的廠家或銷售商處進貨,索取銷售商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質監部門出具的“商品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和進貨清單及發票,嚴禁進購“三無”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過期食品,一經發現將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四、商品要分架擺放,陳列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嚴禁混放。
五、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商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商品污染。
六、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四
一、宿舍管理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學生宿舍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制度,宿舍管理員必須堅持24小時在崗,不得隨意離崗。
二、落實學生宿舍常規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學校制度,認真做好宿舍清潔衛生的安排、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做好學生就寢管理,維護就寢紀律,嚴格按照《利川職校班級量化考核細則》進行檢查和考核,如實填寫每日考核表,次日課間操前交學生科。
三、嚴格執行宿舍安全保衛措施。準時關、開宿舍大門;嚴禁學生在室內點蠟燭、燒火、吸煙、使用電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熟練掌握滅火器和監控設備使用;嚴禁任何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留宿;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防范意識的教育和檢查,嚴禁學生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險品以及各種管制刀具、錘、棍等危險器具帶入宿舍;經常檢查宿舍安全隱患,并及時處理和報告。
四、制止學生一切不文明行為。宿舍管理員應加強對宿舍的監控和巡查,禁止學生在宿舍樓道內追逐打鬧、踢球、亂扔垃圾、亂涂亂畫、亂張貼、浪費水電及破壞門窗、床鋪、監控、宿舍公共設施等行為;指導學生開展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動,嚴禁在宿舍內起哄、打架、吸煙、打牌、賭博等。如發現上述情況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報告值周組、班主任或學校處理。
五、認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關愛學生,積極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經常對學生進行生活指導,善于與學生進行有效溝通和交流,幫助學生解決困難,發現學生生病及非正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迅速向相關班主任、值周組或相關人員報告。
六、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準時開關燈、開關門,按規定時間管理學生進出,上課時間一律鎖門,禁止學生上課時間在宿舍逗留,禁止男、女生互相竄樓。對非正常作息時間進出的學生要進行盤查和上報。
七、規范節假日留守學生住宿。實行節假日留守學生住校登記和查房點名制度,杜絕閑雜人員進入宿舍,嚴防安全漏洞,維護好學生和學校財產安全。
八、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積極作用。宿舍管理員應經常召開宿管部干部、室長會,總結各寢室紀律、衛生及內務整理情況,并要求學生做好會議記錄。
九、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宿舍管理員應愛崗敬業,為人師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嚴禁宿舍管理員給學生銷售煙、酒等危害學生健康的商品,嚴禁給學生手機充電,嚴禁給學生燒開水,嚴禁將宿舍大門鑰匙交給學生或其他人使用,更不得外借和私自亂配鑰匙。
十、建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學校不定期對宿舍和宿舍管理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按《利川民族職校教職工考勤制度》作曠工處理,并每次扣發崗位津貼(工資)100元;宿舍管理員在崗不履職,不按崗位職責認真安排、指導、督促、檢查和檢查考核不屬實的,每次視具體情況扣發津貼(工資)10-50元;宿舍管理員違反學校規定或職業道德,給學生銷售煙酒、燒開水、手機充電等,學校檢查發現或師生舉報查證屬實的,一次處罰100元;因宿舍管理員不在崗或瀆職、失職造成工作責任事故,學校將作出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五
1、學生憑學生證到宿舍樓就寢,沒有學生證不準進入宿舍樓。
2、學生到宿舍后,應該迅速洗涮,到水房接水時應排隊,有序進行,不準擁擠哄搶。
3、在寢室內不準瘋狂、打罵,必須服從寢室長的管理。
4、上下床鋪時,必須依靠扶梯及腳踏處,動作穩健,不得快速翻越或從床上跳下。
5、熄燈鈴響后,應迅速關燈并反鎖好門,保持安靜不得說話或做其它事。
6、晚上起夜上廁所,開門、上廁所的聲音要輕,不得在樓道內奔跑,上完廁所需關門并反鎖。
7、晚間同寢室學生身體有異常,應及時向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報告,寢室長和同寢室學生不得不管不問。
8、晚間發現有異常現象(如小偷或其它安全隱患)應及時喚醒伙伴,保證秩序并及時向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報警。
9、寢室內的電燈或窗戶等損毀,不能使用,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不得私自動手處理,否則后果自負。
10、午休時間學生必須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進行午休,保持安靜不得說話或做其它事。
11、每天晚自習后,熄燈鈴前,班主任必須到寢室查寢,檢查寢室有沒有安全隱患、寢室衛生是否干凈及清點人數、查看學生健康狀況。
12、每天學生就寢后,男、女寢室各有當班的生活指導老師值班,負責維持學生就寢制度、保護學生安全、并處理學生的突發事件。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六
為了進一步推進宿舍文明建設,維持宿舍整潔,經濟學院xx級團總支學生會現決定規范衛生檢查制度,以保證衛生評比工作有效進行。具體制度如下:
1.衛生評比工作作為年級生勞部常規工作,必須每周進行,不可疏漏;
4.衛生評比時每間需至少有一名同學在宿舍,方便檢查人員進行衛生檢查;
6.每月評選出男女生宿舍各一個冠軍,經主席團審核,獎勵十元以內的物品。
7.年級生勞部進行衛生檢查,接受主席團和同學們的監督,完善衛生檢查制度。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七
為保證食品衛生安全,提高經營服務質量,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確保學生身心健康,依照國家《食品衛生法》和國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頒布的《中小學安全管理辦法》,依據我區小學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學校小賣部經營必須堅持“依法經營,安全第一,服務學生,有利育人”的指導思想。要把食品衛生安全、學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滿足學生購買生活、學習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優化育人環境作為經營目的。不得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2、學校小賣部必須根據師生的合理需求而開設。學校開設小賣部主要滿足學生購買生活、學習必需品需求。學校小賣部提倡以超市經營管理模式有序經營。
3、學校小賣部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衛生許可證》、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小賣部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持證上崗。學校小賣部接受工商、物價、衛生、教育等部門的檢查。未取得相應證照,不得開設,堅決取締。未取得《健康證》的人員不得上崗從業。
4、學校小賣部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工商、衛生部門有關經營場所的規定,經營房屋質量應符合有關建筑質量要求,水電安裝應規范到位,貨架、食品擺放整齊清潔,食品存放、儲存應符合國家食品存放、儲存的有關規定,室內應通風干燥,室內外環境應整潔衛生。
5、小賣部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學校必須與承包人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向學生禁賣的食品、承包(租賃)費、價格要求、品種要求等列入合同條款,并明確解除合同的具體條件。
6、學校自營或對外承包(租賃)的小賣部必須單獨建賬。學校自營利潤、對外承包(租賃)費應及時入學校行政帳,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坐收坐支或變相設立“小金庫”。
7、學校應明確規定小賣部的營業時間,小賣部的營業時間限于早晨上課前、午飯后、放學后、晚自習后。
8、小賣部商品的價格按國家有關物價法規規定執行,保證物價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須標簽立卡、明碼標價,嚴禁價格欺詐。小賣部商品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準以學校組織活動等為名向學生硬性攤派、推銷商品。
質量合格證和衛生合格證,堅持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堅決杜絕“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和散裝食品,不得向學生銷售學校違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圍經營。學校應向經營者明確出售商品的品種,除必需的生活、學習用品外,凡不利于學生健康、不利于學校日常衛生管理、不利于營造良好育人環境的商品都應嚴格禁止銷售。
10、學校應建立嚴格的小賣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賣部公示上墻。經營者、從業人員應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文明服務,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檢,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離崗。學校、經營者應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工作。
11、小賣部工作人員應配合學校做好小賣部周圍環境衛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售出食品的包裝物,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同時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行為習慣教育,培養學生勤儉節約,不吃零食的好習慣,確保校園整潔。
12、學校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等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發生。
13、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學校一把手為學校小賣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加強對本單位小賣部的管理,落實具體監管人員,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做好管理臺帳,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查工作。對師生滿意率低或違規經營的小賣部要及時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更換經營者或從業人員。對不認真履行監管責任的人員應按規定處罰。
本制度從2008年3月1日起執行。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八
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寄宿生衛生保健須知
1、學生宿舍須保持整潔、安寧的舒適環境,嚴禁在宿舍區喧嘩、打鬧。
2、宿舍內床、桌、椅應按規定擺放合理、整齊,室內設備、物品也應統一、規范擺放。
3、宿舍區(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掃除次,每天應清掃(擦抹)地面、桌、椅、臺等。
4、宿舍要經常開窗透氣,保持新鮮的室內空氣。
5、學生床上物品應統一、規范擺放,床上無零亂現象,床下也應注意擺放整潔。
6、寄宿生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規定作息就餐,杜絕睡懶覺現象。
7、注意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勤換衣褲,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8、注意防、滅老鼠、蚊、蠅等,注意關紗窗和進出關紗門。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九
1、寄宿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許可不擅自調換。
2、寄宿生按規定攜帶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對各類貴重物品及現金要提高防盜竊意識,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因病或準假除外)學生不得留在宿舍內。寄宿學生平時及雙休日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假條交宿舍管理員后,方可離校。周日必須回校參加夜自修。
4、雙休日白天要離校的寄宿學生,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登記后,方可離校。當晚9時前必須回校。
5、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熄燈,按時就寢。
6、按規定要求自覺整理宿舍內務,保持宿舍衛生和清潔,不允許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場所潑水、吐痰、拋棄雜物。不將飯菜帶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絕不能在宿舍內酗酒、吸煙。
7、愛護生活設施,不擅自移動、調換室內家具;節約用電、用水;設備自然損壞時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修。
8、在宿舍內不私接電源,不使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熱毯、酒精爐等器具。不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或焚燒雜物。
9、保持宿舍區安靜,嚴禁大聲喧嘩、起哄。不允許在宿舍區內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要及時關鎖箱柜。隨手關閉門窗。在宿舍接待來客必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并登記。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1、為防止廁所下水道堵塞,應使用軟手紙,不允許隨地大小便和將雜物丟入大小便池內。
1、每個宿舍推選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內務衛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監督,并定期組織本舍同學進行衛生大掃除。
2、宿舍內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職責為打掃宿舍地面衛生及門窗玻璃衛生,將垃圾倒入指定地點,督促本舍同學按時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規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負責本舍當日的安全保衛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地按衛生標準檢查、評定成績。
4、學生違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檢查不衛生(低于60分),由校區分管主任向班主任發“協助教育通知書”,班主任接通知后,須盡快處理并將結果填好“回復單”上,報校區主任室。
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向班主任簽發“協助教育通知書”后即取消其本學期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資格。若對該同學發出三次“協助教育通知書”,則將給予紀律處分。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絕對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長及監護人有效聯系電話號碼或提供假號碼的行為。家長及監護人的.電話號碼如有改換,必須主動及時到舍務管理老師處更改。否則,校方和舍務管理老師將不承擔可能由此導致的相關后果。
2.宿舍區內絕對禁止黃毒賭盜:包括攜帶、傳閱、租售黃色淫穢音像、圖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偷竊行為。
3.宿舍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酗酒;嚴禁將打火機、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與化學藥品、炊具(含酒精爐、煤氣爐、煤油爐等)電器(吹風機、熨板熱寶等)帶入宿舍。在寢室內嚴禁出現燃點蠟燭、蚊香、焚燒紙屑等危險行為。
4.嚴禁移動、更換插座和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搬弄電閘和使用電熱器具。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和動用消防設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或床位。睡上鋪的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夜間上下床位時的安全,頭睡在有護欄的一面,盡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發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親友等)來訪要向生活管理老師報告;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將外客帶入寢室,絕對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個人錢財、貴重及隱私物品,反對學生將貴重用品(手機和數碼相機等)帶進宿舍,堅持帶入者,要求其家長出具書面保證,出現遺失、被他人用損壞及被盜等意外時學校方面不承擔相應責任;晾曬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盜、防墜,盡可能避免丟失、墜物等意外事故發生。
8.嚴禁在正常住宿期間擅自離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課期間憑班主任批條向生活管理老師通報方可離校,住宿時間段內必須在生活管理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假畢返回時必須及時向批假老師銷假。
9.雙休日、節假日和非學習日,應按照學校規定及年級組要求離宿返家,休假結束時按時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況或事故苗頭發生時不慌亂、不恐懼、不隱瞞、不假飾,不急躁、不掉以輕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
1.嚴禁吸煙、酗酒和一切黃、賭、毒行為,發現他人有此類意圖、行為時要及時規勸制止,并向老師報告。
2.保持寢室安靜與整潔。進入寢室后,不喧嘩、不說臟話、不追逐打鬧。
3.不準隨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4.
宿生進入寢室。熄燈后嚴禁私開照明設施,燃點蠟燭等,以保證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時離舍,按時回舍,上課和學校開展各類活動期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有特殊情況需要返回寢室須憑班主任老師的親筆批的正式住宿生臨時回寢單。
6.男女寢室學生之間不允許串室,反對把異性住宿生帶入自己寢室,嚴禁男女學生在寢室內一對一關門相處,絕對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無正當理由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要受到宿舍管理處分或校紀處分。
8.早6:30前、晚自習前15分鐘時,必須離開寢室,及時參與早晚自習和各種班級、學校活動。
9.在宿期間做到不戴飾品,不化妝,女不燙發、留披肩發等。參與學校組織的一切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以校服著裝,自由活動時間著裝要大方得體。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服從管理,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學校住宿生管理領導、老師、員工、寢室長和值日學生履行管理職責。
1.寢室內務衛生總要求必須做到整潔、統一、有序。使用學校印制下發的床單、苫簾。床鋪鋪法整齊劃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層面向外,背靠床頭欄,不允許平鋪床面或疊成長條狀;床單(席子)要鋪設平整。
2.衣服須疊置放在箱柜內,不準亂掛放。臟衣服鞋襪要及時洗凈,晾曬;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內整齊成排,床下不許凌亂塞放箱包及零雜物品。及時把不用物品帶回家中,不在學校大量儲物。寢室內不得從事球類及其它器械和體能鍛煉活動。
3.個人洗滌用品不能隨意置放,臉盆、水桶等應擺放整齊劃一。毛巾折疊后 與香皂、牙具規矩擺放在臉盆 內,放在床底。各床底擺放 成一條美觀直線。
4.各種學習資料應放入個人柜、箱中。
5.寢室門口、窗臺上不允許隨意堆放物品,打掃用具一律擺放門后,水壺擺放窗臺右側。務必要保持窗臺、走廊和樓梯的整潔。
6.寢室內不準亂涂寫、亂張貼,不準隨意釘釘、拉繩。所有住宿生都有義務保持門窗、墻壁及桌椅整潔。
7.寢室環境應適當美化,可以營造一定文化氛圍(小心粘貼、懸掛和擺放字畫、小掛件或盆景等)。
8.垃圾雜物須及時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應隨時注意將垃圾清理出寢室,任何人不得將本室垃圾向門外、走廊、廁所、窗外、墻外等校內、外公共場地棄置、拋灑,更不允許在樓上向下拋棄。
9.每周五中午進行一次清潔衛生大掃除,大掃除行動由生活管理老師統一指揮,寢室長負責,值日生具體安排,全體住宿生必須共同參與。大掃除最終效果由管理老師組織寢室長共同評價計分。住宿生報告寢長檢查合格方可離校,寢室長報告生活片教師,經老師檢查全寢合格方可離校。
10.注意飲食衛生,不在街頭無證流動小食檔處購買食品,在商店、超市購買食物時認真查驗保質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裝密封狀況,嚴防食物中毒。
l.寢室長負責組織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寢室輪流值日表,管理、維護寢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與其它寢室的聯絡工作,接受、傳達、并帶領、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學校、舍務管理老師布置的具體任務。
2.寢室長負責檢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寢室的內務衛生的整理打掃工作,值日生請假離宿時應及時安排好替補人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寢室環境衛生清潔。
3.負責檢查督促本寢室同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時起床、洗涑、整理內務、就寢;抓好就寢紀律工作。
4.協助生活管理老師做好夜間查鋪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員在本寢室就寢時立即向老師如實匯報。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舍務管理老師匯報。 6.在寢室內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帶領全室住宿生積極創建 “文明寢室”。
7.團結同學,關心同學生活,有事及時向生活管理老師反映,以便盡快解決。
1.寢室實行輪流值日制,值日生負責一日的寢室衛生打掃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掃寢室兩次,每天拖地、通風、擦拭窗臺、門等處灰塵。每星期五宿舍要組織好寢室衛生大掃除。
3.協助寢室長檢查督促寢室同學搞好當天個人衛生,保證床鋪整潔和室內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1.每學期末評選 “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和“優秀寢室長”。
2.對違紀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寢處分并記入住宿生管理檔案。
注: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兩次以下進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違紀情節嚴重者作退宿處理。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了加強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預防和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寄宿制學校是指全區范圍內有寄宿生的各類中小學、幼兒園(含民辦學校)。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條 ?區教育局是全區寄宿制學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要全面掌握寄宿制學校安全狀況,加強對寄宿制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管理和指導,制定寄宿制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細則,協調各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公安機關應堅持對寄宿制學校周邊環境進行治安巡查,及時了解掌握寄宿制學校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寄宿制學校做好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案件,協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事件。
第五條 地震、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寄宿制學校的安全教育指導,協助學校開展各類安全演練活動,消防部門要及時檢查寄宿制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裝置和校內消防安全隱患的檢查,徹底消除寄宿制學校的消防安全隱患。
第六條? 衛生部門要經常檢查、指導寄宿制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監督、檢查寄宿制學校食堂飯菜和飲用水的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第七條? 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大對營運車輛的監管,定期對寄宿制學校接送車輛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定期對車輛經營人員和駕駛人員進行培訓和安全責任教育。
第八條? 建設、安監部門要加強對寄宿制學校及學校周邊建筑和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依法責令排除,要及時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相關的設施設備。
第九條 鄉(鎮)政府要經常對鄉(鎮)寄宿制學校設施設備、師生宿舍、食堂等安全狀況的檢查,加強對鄉(鎮)所屬寄宿制學校周邊環境的`治理,加大對鄉(鎮)寄宿制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十條 文化、工商、環保等部門要對寄宿制學校校園周邊經營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和對校園及師生安全存在隱患場所的治理整頓。文化部門要加大對網吧的整頓管理,切實解決未成年人進入網吧的現象。
第十一條 寄宿制學校實行校長安全管理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長應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抓緊抓好。學校應依法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保護,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學生監護人(家長)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保護工作。對有特異體質、遺傳疾病的學生應及時告知學校,學校應給予適當的關心和照顧。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宿舍管理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作息制度、用餐制度及生活指導教師管理制度,并建立安全工作檔案,切實落實安全責任,抓好各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健全門衛制度,加強門衛管理,強化值班責任,制定學生出入校管理制度,嚴格實行校外人員入校登記或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并加強檢查,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動物和強制管制器具等帶入校園。規模較大的學校應設立保安室,配備專職保安人員,隨時對校園安全狀況進行巡邏檢查,確保校園安全。
第十五條? 建立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和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生實行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實行男女宿舍分離制,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加強對生活指導教師的管理教育,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條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寄宿制學校要定期對教室、宿舍、樓梯走道、食堂餐廳、圖書室、實驗室、各類服務場所及水暖電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進行檢查清理,危險地方應設立警示標志,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制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實行崗位責任管理,并健全校內獎罰制度,對工作負責、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人員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建立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及時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課或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在校期間身體和心理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同時,應將學校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建立衛生檢查、檢疫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學校衛生管理,定期對學生個人衛生、宿舍衛生、教室衛生、食堂衛生及其它環境衛生等進行監督檢查,定期對學生聚集場所等進行清潔消毒。學校應設立醫務室,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人員,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做好平時的日常救護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體檢。應加強學生飲食管理,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兩證齊全并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學校應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加強對食堂飯菜和飲用水的檢驗、檢疫,確保師生飲食安全。
第二十條 建立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學校應保證學生有充足的課外活動時間,豐富學生的校園生活。要加強學生課外活動和體育課的組織管理,落實學生課外活動和體育課安全管理責任,確保學生安全。組織學生郊游、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舉行大型集體活動等要經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個別校外活動應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搞好協調管理,各項活動都要有專人負責,有應急預案,并做好各項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條? 建立財產安全管理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加強學校財物管理,對學校所有財產進行統一登記造冊,財務室應有保險裝置,確保學校財物安全。寄宿制學校所有閑置場地不得隨意租借他人。
第二十二條? 建立家校聯系制度。寄宿制學校應建立健全學生檔案,注明學生詳細家庭住址和聯系電話,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系合作,及時將學生在校安全情況告知家長。學生回家和返校要有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
第二十三條? 建立接送車輛登記制度。寄宿制學校要建立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學校應積極配合交通運管部門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交通運管部門,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條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組織寄宿制學校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協調公安、安監、地震、消防、衛生等部門對學校進行安全管理及安全常識方面的專題教育。
第二十五條寄宿制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指導學生進行事故預防、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七條? 寄宿制學校應結合本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集中開展專題安全教育活動,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注意防范各類安全事故,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十八條寄宿制學校應針對本校地質災害隱患、地質特點等,積極組織學生進行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預防演練活動,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加的演練活動,組織一次全體學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增強學校及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二十九條寄宿制學校要加強與地震、人防、消防等單位的聯系合作,聘請專家對師生進行專題講座,接受安全教育,并積極組織師生參觀消防演練和人防設施,使學生掌握各類安全救護常識。
第三十條寄宿制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公、檢、法等單位聘請優秀法律工作者擔任學校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應協助學校落實安全制度,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
第五章安全事故及責任處理
第三十一條寄宿制學校在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救護措施,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教育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第三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寄宿制學校安全工作的考核,對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重大傷亡或事故發生后有瞞報、謊報、緩報行為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肅處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公安、安監、建設、衛生、交通等部門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寄宿制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事故發生后不能及時采取應急措施,應依法嚴肅處理。
第三十四條其他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擾亂學校正常秩序,造成寄宿制學校安全事故,或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阻礙正常救助而造成重大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其它學校、幼兒園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肅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 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 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5、??? 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 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 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 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 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 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 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 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 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 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 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設備。
五、飲水安全制度
1、??? 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 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 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 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 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 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 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 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 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 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 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 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 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 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 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 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二
為了加強寄宿生的管理,培養學生良好作風,根據國家教委頒布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精神,結合我校寄宿生具體情況,學校寢室現狀,特制定我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2,寄宿生應愛護學校一切公共財務,樹立以校為家的主人翁精神,配合學校作好防盜,防火,防破壞,對壞人壞事敢于揭露和斗爭。
3,寄宿生必須服從教師和行政執周人員管理。
4,寄宿生必須按時起床,早操,上課,晚自習就寢,晚上不準無故外出,有特殊情況必須到政工處請假登記,女寢室必須栓好三把門栓和門內反鎖至到天亮才能出寢室以保安全(寢室內有方便桶)。
5,寄宿生不準帶外人在寢室留宿。
6,寄宿生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隨時保持寢室衛生清潔,內務整潔,擺放有序成一線,同一個方向。
7,寄宿生課間不得入寢室。
8,同學之間互相關心,幫助。講究文明禮貌。
9,睡覺前學生不準在寢室內追趕打鬧。
10,寄宿生不得將火帶入寢室,男生不得在寢室內抽煙。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三
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2、宿舍作息時間早6:50起床,7:10離寢。中午無特殊情況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為上課時間。晚上20:10就寢。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寢室。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寢室,要到門衛室進行登記。
4、
(1)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待衛生小組檢查合格后方可鎖門離開,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2)寢室鑰匙在副校長值班室。
(3)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
(4)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5)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6)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8)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電褥子、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0)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1)宿舍內禁止進行娛樂活動。
(12)宿舍內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將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水杯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3)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4)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非寄宿制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4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 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