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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調查后的體會篇一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是單位和個人開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的生產經營活動;經獸醫管理部門審查,符合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等條件批準后,發給的動物防疫條件許可憑證。有注冊備案的許可證號。
規定場所建設竣工后,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申請表》;
(二)場所地理位置圖、各功能區布局平面圖;
(三)設施設備清單;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員情況。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內容。
天津調查后的體會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動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對飼養、經營的動物和生產、經營的動物產品進行防疫的活動,以及與動物防疫相關的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動物,是指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各類動物。包括:家畜家禽、野生動物、水生動物、觀賞動物、演藝動物、實驗動物、伴侶動物。
本條例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生皮、原毛、原絨、精液、胚胎以及未經熟制加工的蛋類、肉、脂、臟器、血液、頭、乳、蹄、骨、角等。
第四條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主管本市的動物防疫工作。
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
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
衛生、工商、公安、交通、水產、園林、藥品監督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動物防疫相關工作。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動物防疫和動物防疫監督工作的領導,提高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的能力。
對在動物防疫和動物防疫執法監督、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或者檢舉違反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
第六條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根據國家對動物疫病的管理規定和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市的動物疫病預防規劃、計劃和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治預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預防、控制和撲滅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的動物疫病。
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適量儲備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所需的藥品、生物制品和有關物資,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列支。
第八條對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的動物疫病,實行計劃免疫制度。免疫所需疫苗,由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專門渠道供應。
第九條對列入國家和本市實行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名錄的動物,必須實施強制免疫。已經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由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出具免疫證明,加施免疫標志。
動物所有人應當對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強制免疫或者免疫不合格的動物,進行免疫。
第十條飼養、經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防疫標準,制定本單位動物疫病預防制度、措施和辦法,做好動物疫病的免疫、疫病凈化、消毒和驅蟲等工作,接受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的監督和防疫質量的監測。
第十一條飼養種用、乳用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使種用、乳用動物達到國家規定的健康合格標準,并為動物建立健康檔案,取得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發給的種用、乳用動物健康合格證。
未達到健康合格標準的種用或者乳用動物,不得作為種用或者乳用。
第十二條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車輛、船舶、飛機和其他裝載工具,貨主或者承運人在裝前卸后,應當進行清洗、消毒。清出的糞便、墊料、污染物品,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運輸或者在運輸途中出售、丟棄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糞便、墊料、污染物品不得沿途卸下或者丟棄,必須在指定地點或者到達地的車站、港口、機場卸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運輸動物的車輛、船舶、飛機不得在疫區的車站、港口、機場裝添草料、飲水和其他有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物品。
第十三條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疫病診治的單位和個人,保存、使用動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的場所應當符合動物防疫條件,防止病原微生物擴散。
將實驗動物用于生物制品生產和動物疫病科學研究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防疫制度,防止動物疫病擴散。對使用后的動物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有關物品和場所應當進行消毒。
第十四條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疫情進行監測,掌握疫情動態,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疫病,應當及時向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或者鄉、鎮動物防疫組織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者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病。
第十五條發生動物疫病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采集病料,診斷定性,調查疫源,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需要對疫點、疫區采取封鎖措施的,應當及時報請同級人民政府決定發布封鎖令。
第十六條對疫點實施封鎖的,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動物和動物產品進出疫點;
(二)對染疫、疑似染疫、病死的動物和同群動物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四)對疫點內的動物圈舍、糞便、墊料、污水和其他受污染的物品、場地,在動物防疫人員監督指導下進行消毒和無害化處理。
第十七條對疫區實施封鎖的,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易感染動物出入和動物產品運出;
(三)停止疫區內易感染動物和動物產品的經營活動;
(五)易感染動物的飼養場所、糞便、墊料、污水和其他受污染的物品、場地,在動物防疫人員監督指導下進行消毒和無害化處理。
第十八條在受威脅區內,應當采取下列措施:
(一)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個人,采取預防措施,防止疫病傳入;
(二)畜牧獸醫管理部門隨時監測動物疫情,注意疫情動態;
(三)飼養、經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對易感染動物進行緊急免疫。
第十九條在封鎖的疫點、疫區內,染疫動物全部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后,經過一個潛伏期的監測,未出現新病例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報原發布封鎖令的機關決定解除封鎖。
第二十條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或者人畜共患傳染病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將疫情及時通報衛生、公安、工商等部門。同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成立動物防疫臨時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協調、指揮疫情控制和撲滅工作。
第二十一條撲殺染疫、疑似染疫的動物和同群動物造成的損失,由動物所有人承擔,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第三章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
第二十二條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對離開產地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必須進行產地檢疫;對屠宰的動物,必須進行屠宰檢疫。
第二十三條種用、乳用和役用的動物在離開產地十五日前,其他動物和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三日前,動物和動物產品所有人應當向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申報檢疫。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進行檢疫。
第二十四條從外省市引進種用、乳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和種蛋的,應當在到達接受地三日內,憑有效檢疫證明到所在地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備案。
從境外引進動物及其精液、胚胎和種蛋的,在到達接受地三日內,憑出入境動植物檢驗檢疫機關的有效證明,到所在地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備案。
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對引進的種用、乳用動物進行疫病跟蹤監測。
第二十五條合法捕獲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野生動物,捕獲人應當到捕獲地區、縣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后,方可出售、飼養。
在外地合法捕獲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野生動物,在本市出售、飼養的,未經檢疫的,貨主應當到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申報檢疫;已經檢疫的,應當憑檢疫合格證明到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在本市參展、參賽和演出的動物,組織者應當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到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屠宰廠(場、點)的待宰動物,經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檢疫合格后,方可屠宰;其動物產品經檢疫合格后,準予出廠(場、點)銷售。
屠宰廠(場、點)不得收購和屠宰無產地檢疫合格證明的動物。
第二十八條個人自宰自食的生豬、羊、牛及其他大牲畜,在屠宰前應當到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申報檢疫。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派員現場檢疫。
第二十九條祖代以上種用動物飼養場、有出口業務的大型屠宰加工廠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檢疫,由市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負責。
第三十條經檢疫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對動物產品應當加蓋檢疫驗訖印章或者加封檢疫標志,對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應當出具消毒證明。
對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動物和沒有檢疫合格證明或者檢疫標志的動物產品,應當進行補檢;對檢疫合格證明超過有效期的,應當進行重檢。
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監督所有人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三十一條從事動物產品批發的單位和個人,在批發時,應當將大額檢疫合格證明換成小額檢疫合格證明。
經營動物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出售動物產品時,應當將有效的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懸掛在顯著位置;分割包裝銷售的動物產品應當有檢疫合格標識。
第三十二條賓館、飯店以及從事肉類加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使用經過檢疫合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存放動物和動物產品的場地和設施,應當符合動物防疫條件。
第三十三條禁止經營下列動物和動物產品:
(一)封鎖疫區內與所發生動物疫病有關的;
(二)疫區內易感染的;
(三)依法應當檢疫而未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有病理變化的;
(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動物防疫規定的。
第四章動物防疫監督
第三十四條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在執行監測、監督任務時,可以向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查詢情況,索驗相關資料、記錄、證件,按照抽樣標準無償采樣,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第三十五條經營動物飼養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將飼養、出售動物的數量、計劃免疫情況以及飼養期間病、死動物處理情況進行記錄,定期向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報告。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應當定期進行檢查。
第三十六條經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出本市的動物和動物產品,貨主或者承運人應當持檢疫合格證明到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辦理驗證手續后,方可承運;運進本市的動物和動物產品,承運人應當向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報告,經查驗合格后,方可交付。
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派駐鐵路、港口、機場的機構或者人員,進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時,有關單位應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三十七條新建、改建和擴建動物的飼養場、孵化場、中轉場、屠宰廠(場、點),動物和動物產品交易市場、動物產品冷藏場所、保存使用動物源性致病微生物場所、動物診療所以及與動物防疫有關的其他場所,應當符合動物防疫條件。
第三十八條從事飼養、經營動物和生產、經營動物產品,以及保存使用動物源性致病微生物、動物診療等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取得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發放的動物防疫合格證。
第三十九條從事動物診療的人員,應當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術,并在一個動物診療機構執業。
第四十條從事動物診療的機構,應當取得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發放的動物診療許可證,方可從事動物診療活動。
動物診療機構發現動物疫情時,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報告。在發生緊急動物疫情時,應當服從畜牧獸醫管理部門統一指揮,參加動物疫病防治工作。
第四十一條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在行政執法中,對染疫、疑似染疫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及其運載工具,可以采取隔離、封存、扣押等措施。對封存、扣押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及其運載工具不得超過三日。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擅自購買、銷售和使用動物預防疫苗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疫苗,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種用、乳用動物無健康合格證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強制檢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運輸或者運輸途中出售、丟棄染疫、病死和死因不明動物和動物產品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收購和屠宰未經檢疫動物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未將有效檢疫合格證明懸掛顯著位置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經營動物飼養場的單位和個人,不按照規定記錄或者報告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未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醫療器械及藥品,并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履行動物防疫義務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可以吊銷動物診療許可證。
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不申報檢疫、備案或者不辦理驗證手續的,畜牧獸醫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拒絕、阻礙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人員依法進行防疫、檢疫、疫病監測、無害化處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動物防疫、檢疫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隱瞞或者延誤報告疫情的;
(三)偽造檢疫結果的;
(四)買賣檢疫證明、驗訖印章和檢疫標志的;
(五)違法封存、扣押動物和動物產品及其運載工具的;
(六)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七)玩忽職守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
(八)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三條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及其防疫監督機構,不得從事與動物防疫有關的經營活動;進行免疫、檢疫、消毒、無害化處理所需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本條例自2月1日起施行。1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家畜家禽檢疫條例》同時廢止。
天津調查后的體會篇三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國際上目前最有效的救助方法是“抓捕—絕育—放歸”。具體來說,救助人發現流浪貓狗,可以先觀察它們是否讓人接近,然后嘗試給它送食物,引誘其上前,待逐漸接近后,把它們放入事先準備好的籠子。如果流浪動物警惕性較高,可以聯系動物救助組織,用專業工具抓捕。接著,把動物送至寵物醫院體檢、接受絕育。最后,為它們尋找領養主人或放歸至安全的環境中。
西方國家的貓狗在出售時,會被植入記錄購買者資料、價格低廉的芯片。芯片植入接受動物保護協會或有關監管機關監督。一旦貓狗被遺棄,只需掃描該芯片,便可查詢到主人,而主人會因遺棄動物遭受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國外還有很多流浪動物收容站,專門從事流浪動物清潔、驅蟲、免疫注射、做絕育手術、尋找領養。
流浪動物由民間救助組織負責收留。兩國均有全國性的民間救助動物組織,經費來自政府資助和民間捐款。美國和加拿大約有7000個動物之家,每年收留1500余只流浪貓狗,其中約4%的流浪貓和16%的流浪狗能和主人重新團聚。
歷史悠久的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設有管理委員會和監察員,在整個英格蘭和威爾士有多個分支機構。其中,監察員負責接受虐待動物投訴和調查,同時收容生病、受傷的動物。在英國,虐待動物的人將禁止飼養任何動物,而遺棄寵物將被判虐待罪。
事實上,對于流浪動物的治理,天津公安機關已經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通過日常摸查,加大對街道、里巷、社區巡查力度。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告知養犬者不得隨意棄養犬只,所養犬死亡、丟失的,養犬人應當自所養犬死亡、丟失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且針對違規養犬問題,執法人員按照《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重點糾正遛犬不牽領、重點管理區飼養大型烈性犬問題。
天津調查后的體會篇四
近日,天津市消費者協會發布銀行卡格式條款的調查報告,多個銀行正在使用的銀行卡格式條款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天津市消費者協會于去年年底成立了包括高校教授、律師、法律研究生等專業人士在內的課題組,通過征集材料、走訪調查、實際辦卡等形式,對部分銀行在辦理銀行卡業務中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了專題研究,發現其中多項條款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主要體現在以下10個方面:銀行涉嫌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的問題;銀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問題;銀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的'問題;銀行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的問題;銀行單方變更合同的問題;銀行單方解除合同的問題;銀行對不可抗力的擴大解釋問題;訴訟管轄權問題;送達方式問題;銀行提供的格式條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問題。
炒金如何賺錢專家免費指導銀行黃金白銀td開戶指南銀行黃金白銀模擬交易軟件集金號桌面行情報價工具天津市消協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天津市消協共梳理出125條相關建議,于3月初向涉及到的16家銀行總行致函,就該行格式條款中存在的問題、法律事實、完善建議等進行溝通。截至目前,相關銀行總行均向市消協進行了專函反饋,感謝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對銀行業的監督和點評意見,表示將借此契機,對所使用的協議、章程等進行分析排查,切實維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各銀行的反饋意見中,33%的天津市消協建議條款被相關銀行接受,承諾將會修改相關格式條款;31%的建議條款被相關銀行表示理解,從實際操作層面進行了解釋;各銀行對市消協提出的其他建議條款也都表示將會更進一步的研究。
天津市消協表示,去年3月15日實施的修訂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將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消費者納入消費者保護體系,使金融消費者能夠基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得到與其他市場領域的消費者同等的法律保護。當下,我國并不存在一部專門針對格式條款的立法,規制格式條款的一般法律主要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它們作為普遍性規范對于格式條款的規制提供了支持,但是無法涉及專業性的問題。
天津市消協建議,一是從法律法規層面加強對格式合同條款的規制;二是銀行等金融機構都要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使其切實發揮作用;三是加強與消協組織的溝通,認真聽取消費者的意見。
天津調查后的體會篇五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天津消協發銀行卡格式條款調查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昨天,市消費者協會發布了銀行卡格式條款的調查報告,其中銀行涉嫌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問題等十方面都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了解到,根據報告,涉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銀行卡格式條款主要體現在十個方面。一是銀行涉嫌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問題;二是銀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的問題;三是銀行侵害消費者的隱私權的問題;四是銀行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問題;五是銀行單方變更合同的問題;六是銀行單方解除合同的問題;七是銀行對不可抗力擴大解釋的問題;八是訴訟管轄權問題;九是送達方式問題;十是銀行提供的`格式條款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問題。
市消協相關負責人透露,去年3月15日實施的修訂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將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消費者納入消費者保護體系。不過目前,我國并不存在一部專門針對格式條款的立法,作為普遍性規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無法涉及專業性問題。
對此,市消協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已梳理出125條相關建議,并于3月初向涉及到的16家銀行總行致函進行溝通。截至目前,相關銀行總行均向市消協進行了專函反饋。在各銀行的反饋意見中,33%的市消協建議條款被相關銀行接受,承諾將會修改相關格式條款;31%的市消協建議條款被相關銀行表示理解,從實際操作層面進行了解釋;各銀行對市消協提出的其他建議條款均表示會更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