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一
簽訂地:
甲方:
負責人:職務:總經理
地址: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郵編:
為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為,維護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框架合同。如有具體需求,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本框架合同與乙方簽訂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或甲方與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通過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咨詢事項確認單》確認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內容和相關咨詢酬金。
一、咨詢內容及服務規范標準
1.1項目結算審核內容:對年月至年月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結算審計,主要是對施工造價及工程招標、施工合同、設計變更、隨工驗收及簽證、竣工資料等與結算有關的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審核。
1.1.1結算書的工程量計算是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工程取費是否執行相應計算基數和費率標準。
1.1.2利潤和稅金的計算基數、利潤率、稅率是否符合規定。
1.1.3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否符合規定的手續,有無施工情況與施工合同、監理簽證等不符的情況。
1.2項目竣工決算審核內容:對年月至年月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主要是對竣工決算的真實性、概算執行、資產交付使用以及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控等情況進行審核。
1.2.1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情況。被審核單位是否有計劃外建設項目,有無自行擴大投資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情況,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規,有無混淆生產成本和建設成本的情況,有無未完工程、未建設工程和報廢工程,報廢工程是否經主管部門審批。
1.2.2工程項目資金的來源、支出及結余等財務情況。
1.2.3交付使用資產情況。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符合條件以及是否真實;有無虛報完成及虛列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等情況。
1.2.4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1.2.5建設項目全過程管控的合規性、有效性執行情況。
1.2.6有必要審查的其他情況。
1.3其他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內容見附件2。
1.4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規范標準見附件3。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咨詢專業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2.2應負責與甲方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所有第三方間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3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免費向咨詢單位提供與本工程咨詢業務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2.4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復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方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盡快轉達,并負責資料轉送。
2.5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3.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有權提出與本咨詢業務的第三方進行核對或查問的要求。
3.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3.4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明材料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資格)、咨詢工作計劃,完成咨詢業務。
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科學技能,為甲方提供與其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客觀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審計,不得擅自將本業務再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
3.7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3.8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報送的結(決)算資料嚴格把關,并提供完整的結(決)算審計結果資料。
3.9乙方保證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不超過5%。
四、出具審核報告的時間要求
4.1甲方提供審核所需的全部資料后,乙方將于日內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并就審核結論提請施工單位、甲方簽章確認(項目竣工決算審核結果應與甲方交換意見),并于5日后出具審核報告初稿,征求甲方意見后,提交正式審核表、審核報告一式四份。
4.2如果在審核過程和交換意見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核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另有要求的,各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五、價款和支付方式
5.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咨詢收費標準或咨詢酬金:
5.2乙方提交已定案的咨詢結果并出具的正規發票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剩余部分在天內一次付清。
5.3乙方的賬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為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書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錯誤信息導致錯付或遲付,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5.4審核費用在乙方提交正式審核報告并經甲方認可后支付。
六、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6.1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或終止合同,則應當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6.2本合同條款的一切變更、補充均應為書面形式,并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6.3甲方有權對乙方審計過的項目結果進行不定期復核。如1年內復核造價的審減率超過5%的次數多于3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6.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滿意度調查,如1年中不滿意次數超過3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資料,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違約金為,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延遲提供達到4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繼續追索違約金的權利。
上述違約金以合同金額的10%為限。
7.3若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超過5%,則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上述超出5%部分的金額,乙方還應該退回所收審計費用。
7.4如因乙方工作不當或出具了不恰當審計報告,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除退回所收審計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5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規范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責令乙方重新審計,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按7.1的規定處理。
7.6違約方在按照上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9.1若乙方與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簽訂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同樣對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當事人適用。
9.2雙方可根據不同的工程造價咨詢事項,多次簽訂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咨詢事項確認單》,該確認單經雙方蓋章生效,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年。
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蓋章)
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二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托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托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托人在審計約定書簽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余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托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應在了解實情后接受受托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審計,受托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2.受托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托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托人查看業務現場,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托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于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托人與委托人有利害關系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托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托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托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委托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托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托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托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3)接受委托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托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托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托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六、違約責任
2.如因委托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托人;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八、聲明及保證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三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委托人)
審核人員:(以下簡稱審核人)
為了加強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整合審計資源,規范投資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審核業務內容及范圍:
第二條審核人、委托人的義務
(一)審核人的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核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審核業務。
2、合同簽訂后,審核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定期赴現場核實、測量,以保證審核結論的真實、準確。
3、審核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審核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4、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托人的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第三人協調,為審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并配合審核人員工作。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審核人提供與本項目審核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第三條審核人、委托人的權利
(一)審核人的權利
1、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核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測量的權利。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審核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審核專業人員不按審核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審核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審核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審核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審核人、委托人責任
(一)審核人的責任
1、審核人的責任期即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核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審核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核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核酬金總額。
3、審核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審核報告,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審核人的損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核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核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核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審核人額外的酬金。
3、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審核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條審核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本工程造價審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審核人的酬金。
1、服務酬金計算:按月工資計算服務酬金。本工程審核人員為兩人,月合計工資為元。2、服務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審核人支付服務酬金。
(二)根據本工程特點極復雜性,經過測算本工程審核時間為兩個月。隱蔽工程驗收后支付第一個月的審核服務酬金,其余待審核報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結清。
(三)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造價審核酬金,自合同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審核業務的需要,審核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二)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審核專業人員不應接受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核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審核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四)建設工程造價審核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八條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審核人各執兩份。
委托人:審核人:
(蓋章)(蓋章)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四
甲方:
乙方: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業務范圍與審計目標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制的年12月31年度的利潤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注(以下統稱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乙方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1)財務報表是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2)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甲方及甲方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層有責任妥善保存和提供會計記錄(包括但不限于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這些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二)甲方的義務
1、及時為乙方的審計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在年月日之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2、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任何與審計有關的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如果甲方需要對其編制的合并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則甲方確保:
乙方和為組成部分執行審計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以下簡稱其他注冊會計師)之間的溝通不受任何限制。組成部分是指甲方的子公司、分部、分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等。如果甲方管理層、負責編制組成部分財務信息的管理層(以下簡稱組成部分管理層)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施加了限制,或客觀環境使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甲方管理層和組成部分管理層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乙方及時獲悉其他注冊會計師與組成部分治理層和管理層之間的重要溝通(包括就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進行的溝通)。乙方及時獲悉組成部分治理層和管理層與監管機構就財務信息事項進行的重要溝通。在乙方認為必要時,允許乙方接觸組成部分的信息、組成部分管理層或其他注冊會計師(包括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底稿),并允許乙方對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實施審計程序。
4、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5、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主要事項將由乙方于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清單。
6、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以及乙方員在審計期間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甲方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審計。審計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在對合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乙方不對非由乙方審計的組成部分的財務報表單獨出具審計報告;有關的責任由對該組成部分執行審計的其他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
3、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乙方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乙方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4、乙方需要合理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使乙方能夠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甲方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5、乙方有責任在審計報告中指明所發現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沒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編制財務報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議進行調整的事項。
6、由于測試的性質和審計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內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著某些重大錯報在審計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發現的風險。
7、在審計過程,乙方若發現甲方內部控制存在乙方認為的重要缺陷,應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議書。但乙方在管理建議書中提出的各種事項,并不代表已全面說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議。甲方在實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議前應全面評估其影響。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議書。
8、乙方的審計不能減輕甲方及甲方管理層的責任。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出具審計報告。
2、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反法規行為;(3)接受行業協會和監管機構依法進行的'質量檢查;(4)監管機構對乙方進行行政處罰(包括監管機構處罰前的調查、聽證)以及乙方對此提起行政復議。
四、審計收費
1、本次審計服務的收費是以甲乙雙方協商的,以審計調整前資產總額為計算基礎。乙方預計本次審計服務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
2、甲方應于本約定書簽署之日日起內支付%的審計費用,其余額項于審計報告經甲方確認后結清。
3、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簽訂時預計的時間有明顯的增加或減少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約定書第四條第1項下所述的審計費用。
4、如果由于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后,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不再進行,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審計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于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并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后,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日內支付。
5、與本次審計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食宿費、翻譯費等)由甲方承擔。
五、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2號—非標準審計報告》規定的格式和類型出具審計報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審計報告一式份。
3、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布審計報告時,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后附的已審計財務報表。當甲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會計數據、報表附注和所作的說明時,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將考慮有關的修改對審計報告的影響,必要時,將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六、本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并在雙方履行完畢本約定書約定的所有義務后終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項并不因本約定書終止而失效。
七、約定事項的變更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審計報告,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終止條款
1、如果根據乙方的職業道德及其他有關專業職責、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認為已不適宜繼續為甲方提供本約定書約定的審計服務時,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終止履行本約定書。
2、在終止業務約定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其于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審計服務項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審計費用。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方面均應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并受其約束。本約定書履行地為乙方出具審計報告所在地,因本約定書所引起的或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包括關于本約定書條款的存在、效力或終止,或無效之后果),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解決方式: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郵編:
委托聯系人: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受托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號:
簽定日期:年月日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五
受委托人名稱(乙方):xx會計師事務所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審計項目情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貴州師范大學xx工程
(二),送審工程造價:xx元
二,委托審計的范圍和要求.
(一),審計范圍
1,檢查標底及投標預算的編制質量;
2,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3,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4,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5,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7,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8,檢查過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二),審計要求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三,審計時間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時間:自"委托協議書"生效之日起20天內完成.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相關建設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責任:對出具的《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五,費用標準及付費方式
(一),費用標準
根據貴州省物價局文件(黔價費[20xx年月日
程造價審計報告
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談建筑工程審計方法及造價跟蹤審計論文
工程造價審計報告范文
2017工程造價審計報告范文
2016年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委托審計合同
審計鑒定合同
2016年工程造價審計報告模板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六
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與xxxx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xxxxxx工程。
2、服務類別: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
3、項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該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止。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業務自該工程施工開始實施,至至工程竣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陸份,委托人肆份,咨詢人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重慶恒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咨詢人:深圳市建恒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xx銀行重慶兩江支行
開戶名:xxxxx工程造價咨詢有
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帳號:帳號:11266000000001675
地址:地址:
年月日
程造價審計報告
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談建筑工程審計方法及造價跟蹤審計論文
工程造價審計報告范文
2017工程造價審計報告范文
2016年工程造價審計報告
委托審計合同
審計鑒定合同
2016年工程造價審計報告模板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七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轉讓于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閑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于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后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后,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建筑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八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_________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托人)進行下述專項審計: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的報告;
4.會計報表內的特定項目審計;
5.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況審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7.本項審計業務預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適當延長。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按照實際參加審計工作的各級工作人員所耗用時間及現行事務所業務收費標準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完成本項業務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因業務需要由受托人墊付的費用,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額支付,不計入上述費用。
2.委托人在審計約定書簽約時支付審計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元,交付審計報告時支付剩余的審計費用,即大寫_________元。
3.如因審計工作遇到特殊疑難重大問題,致使受托人增加審計程序使實際審計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應在了解實情后接受受托人請求增加審計費用。
4.審計過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審計,受托人不退審計費。
三、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2.受托人承擔審計責任,即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責任。
四、委托人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提供審計業務所需全部資料,包括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
2.協助受托人查看業務現場,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3.按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不以足額支付審計費用為條件影響報告意見;
4.按委托目的正確使用審計報告,不給使用人關于審計報告理解的誤導。
5.受托人與委托人有利害關系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五、受托人權利義務
1.嚴格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執行業務;
2.應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
3.對在業務執行過程中獲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受托人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6.受托人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委托人的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協助。
7.受托人執行審計業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拒絕出具有關報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實或者不當證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不能對財務會計的重要事項作出正確表述的。
8.受托人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在出具報告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委托人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會計報表的重要事項有其他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3)接受委托催收債款;
(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5)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
(6)對其能力進行廣告宣傳以招攬業務;
(7)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
10.受托人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受托人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2.受托人辦理審計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六、違約責任
2.如因委托人原因導致本項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費用不再退還委托人;
4.如合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都應負責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八、聲明及保證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審計管理辦法篇九
委托方: (以下簡稱“業主”)
受托方: (以下簡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業主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雙方協商,就摩爾尚城一期工程決算書編制的委托審核達成一下協議內容:
一、 業主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摩爾尚城5#、7#、10# 樓的工程決算書(依清單編制)
咨詢業務內容:摩爾尚城5#、7#、10# 樓的工程審核決算(依清單編制) 并出具決算書書面和電子文檔報告。
編制原則上按《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20xx年《江蘇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表》、《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
主要材料價格參照蘇州市建設局蘇建價『20xx』5號文的《建設工程材料指導價格調整表》及江蘇華新建設工程單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商務標中的組成綜合單價計取。
二、 雙方簽定的由業主提供的工程造價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竣工圖紙后,應在20天內完成三幢工程決算書編制的全部工作。
三、 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費用結算按所委托工程合理決算價的核減金額的3%收取。所計取的委托費用已包含了審核人員的工資、各種補貼、加班費及乙方公司經營管理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委托費用至本協議內容審核結束提交報告后十天內付款,對所審核的工程決算書由業主核對確認后,一次性支付。
四、 雙方義務
1、業主對提交給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核的資料的真實、合法和完整性負責。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計量編制過程中應仔細核對資料,如發現有資料不清、遺漏的應及時與業主聯系反映。
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根據業主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結合工程的實際施工情況進行編制,確保編制標底結果合理、準確,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如編制的差異較大業主有權要求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重新審核編制。
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組織實施本工程編審決算的人員必須是具有專業的編審資格和類似的編審經驗及良好的職業操守,編審時乙方應將審核人員的相關工作簡力和證書提交業主確認。
五、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責任
1、程造價咨詢單位應當在咨詢委托協議書的有效期內,向業主提供完整、準確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并留有完整、準確資料檔案,以便查證。
2、編審過程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作好保密措施,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不得與參與可能與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六、 業主的責任
1、業主應當履行工程造價咨詢委托書約定的義務,如有違約責任,應賠償工 程造價咨詢單位經濟損失,賠償的方式及金額按雙方約定 相同的收費金額 。
2、業主應配合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相關工作和施工現場的勘察等。
3、業主應按協議要求按時支付委托費用。
七、 違約與索賠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結果弄虛作假、質量低劣和泄密,造成業主損失的,應向業主作出賠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未能在協議時間完成相應工作內容的,業主有權解除協議且對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并保留向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追訴賠償相關損失的權利,如因業主或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
八、 爭議與仲裁
本協議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由 蘇州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業主:(簽章) 咨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簽于 年 月 日 帳號: 郵編: 電話: 簽于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