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法對高管的界定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至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
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按照甲方關于該崗位的崗位職責描述及相應的考核制度執行。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在一個工作周期內(周/月/季/年),乙方經過考核達不到崗位職責的要求或者完不成本職工作任務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但因乙方工作性質導致乙方需要到其他地點履行勞動義務的,該地點也視為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的勞動工時制為以下第( )種:
(1)標準工作制;(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3)不定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六和星期日,但因甲方生產經營所需,臨時利用休息日工作的,甲方應當安排乙方調休。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六條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制度按政府有關規定及公司規章執行。
四、勞動報酬及福利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制度,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經營效益,在有條件的時候,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第八條 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個月工資,如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則提前至至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支付。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乙方的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工資及績效考核協議》進行約定,《工資及績效考核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更的,勞動報酬也隨之變更;
乙方按照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午餐,標準為 元。
第十條 若因經營需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點的,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若乙方申請加班的,須經甲方批準后才能進行加班,未經甲方批準的,不視作加班,加班加點時間控制和工資結算按國家法律規定及甲方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 因工作任務不足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甲方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照不低于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出現前款情形,乙方可以自愿解除本合同,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互不承擔補償、賠償、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參照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工作規范,依法制訂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促使乙方執行。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
甲方安排乙方 進行 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訂、修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雙方在乙方承諾遵守該等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前提下達成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應遵守公司的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違反規程和規范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壞、生產經營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九條 乙方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所有生產經營信息,乙方應避免個人利益與甲方利益之間發生沖突。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的,視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甲方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一)乙方不得成為與甲方有或可能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如客戶)的主要股東或擁有相應利益者;不得擔任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企業的董事、合伙人。
(二)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任何競爭對手,或擔任競爭對手的承包商、顧問(無論是專職或兼職,無論是否獲取報酬),或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成為甲方競爭對手。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雇于甲方的顧客或擔任其業務承包商、顧問或以其他方式與其業務發生直接或間接的牽連。
(四)未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提供或銷售與甲方類似產品或服務。不得銷售競爭對手的產品及服務或以任何方式支援或促銷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
(五)乙方及其親友與甲方業務往來時,應事先告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親友進行往來業務。除此,乙方應回避參與決定是否與其親友進行業務往來。
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與甲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二十一條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或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給予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三條 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調整其工作內容外,其它對勞動合同內容的變更,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但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
(二)雙方同意,下述情形亦屬于符合上款規定: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或消極怠工,經甲方書面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5、未得到甲方的許可接受供貨人或者客戶不合理的財物;
7、散布不利于安定團結、和諧社會言論,在公司內部拉幫結派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在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的代價下,即時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可以按照法律規定,實施經濟性裁員。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須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
(一)符合《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另行簽訂有服務期限協議、或者接受甲方培訓或甲方安排的培訓、或者掌握甲方重要技術情報、或者從事的是不能輕易替代的甲方崗位的,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承擔本合同規定的違約責任。但服務期限協議、培訓協議等其他協議對于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民法典》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乙方應于三個工作日內將其借用、租用、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公款、公物(如汽車、電腦、機器設備、工具、工裝、文件、信用卡、客戶名冊等)歸還甲方,對不能歸還的公司信息資料進行銷毀或作其他保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但乙方須在7日內告知甲方應當轉移的地點和方式,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后果,甲方不予負責。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按照《民法典》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予支付,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延緩支付:
(一)乙方借用、租用甲方提供的公款、公物、技術資料等尚未還清的;
對乙方的任職審計尚未結束的;
應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支付義務尚未履行完畢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民法典》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除外);
(三)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
(五)其它依法不應給予補償的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下述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足額賠償損失:
(一)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日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乙方平均月工資標準(下稱“月工資”)30日的違約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2款約定的條件的,應當支付相當于其個人月工資【壹】倍的違約金;屬于重要不可替代崗位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所沒有履行的剩余期限,乘以其個人月工資標準,向甲方支付損失賠償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應當支付相當于其個人月工資【壹】倍的違約金;乙方利用所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或者造成甲方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公司保留移送司法機關的權利。
(三)因為乙方玩忽職守、或者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生產經營規程,直接造成甲方生產經營損失、或者人身損害的,乙方應當足額賠償。因此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時支付其【壹】個月工資標準的違約金。
(四)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還應向甲方償付培訓成本和招收成本。每一次的培訓成本如此計算:培訓費+資料費+差旅費+其他用于培訓的直接費用;經歷多次培訓的,各次累加計算。乙方與甲方另行簽署的培訓協議、服務期協議等協議,對違約責任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在應當由乙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從乙方所有應當從甲方獲得的報酬或者利益中,首先扣除該等違約金和賠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以任何合法方式追索。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卻又不執行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或者擅自離開甲方崗位或者同時為其他單位、個人工作的,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工資,并追究乙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乙方現住址履行送達義務。乙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負有告知義務的一方承擔。通知可以采取郵寄的方式進行。
第四十條甲方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視同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包括: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已仔細閱讀上述規章制度并完全理解其含義。
甲方在該勞動合同簽訂后新制定或修改的規章制度應當向乙方公示,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當仔細閱讀并自覺遵守。
雙方簽署下述協議的,亦為本合同的附件:
(一)【 】
(二)【 】
(三)【 】
第四十一條 雙方進一步同意,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甲方通過其股東會、董事會和公司辦公會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對《員工手冊》及現有規章制度的修改,均是本合同的附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但是,甲方需要以如下方式之一予以公示:
(一)在辦公區域張貼不少于10 日;
(二)在局域網內公布且存放可供查閱;
(三)以文本或電子文本的形式發放給乙方。
第四十二條 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和將來可適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規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條款,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條款目的和本合同的宗旨。其中,所適用的法律或者本市地方法規有明確規定的部分,該條款按有關規定修改。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一)雙方保證,本著誠信、平等的原則簽署本合同;
(二)雙方確認,下述情形屬于《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
3、乙方所提交的學歷、個人履歷存在虛假陳述、或者偽造、變造的;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法對高管的界定篇二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平等雙方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本合同由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1.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的工作為職務:
2. 甲方有權因業務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現作出適當的職務及崗位調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安排。
3. 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1.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資每月稅前為人民幣 ****** 元。(大寫: ****元整 )。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乙方的績效考核情況確定。乙方應遵守公司關于工資標準不公開的制度。
2. 甲方在每月 號發放上月工資
3. 乙方年終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發放。
4. 乙方勞動報酬所需繳納的稅收金額﹐由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代乙方扣繳。
工作地點一般為巿內﹐如因業務需要﹐甲方有權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區/國家工作或實習。
乙方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乙方可實行彈性工作制度。
1.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規章制度,甲方并有權解釋之:
1) 公司員工手冊;
2) 公司頒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 其它各項規章。
2. 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管理需要,單方面合理地、隨時地變更以上規章制度及守則。
3.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 對于乙方違反甲方勞動規章與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其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雇乙方。
為保障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1. 乙方每年可享有國家法規規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及其他假期。
2. 帶薪年假:
3.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巿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比例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4.乙方試用期屆滿﹐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后, 方可享受本節之福利待遇。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 在試用期內﹐表現未能符合錄用條件的;
2) 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 隱瞞個人真實情況,一經發現的;
8) 泄露公司機密,并發現造成嚴重后果的。
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節第2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節第5條、第6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10.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又未能協議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甲方違約解除合同或裁減人員﹐按國家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北京巿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守則﹐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2. 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有甲方書面批準﹐否則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機構或公司內﹐間接或直接從事有薪或無薪之工作。
3. 乙方在任職期間﹐有可能接觸到一些有關甲方在業務上之機密資料﹐除非有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無論在職或離職后絕對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傳遞該等資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協助或許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若乙方為甲方執行任務所需時﹐則不在此限。對于特殊職位及特殊人才,甲方會與其簽訂保密及不競爭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條款如與中國國家法律﹐法規有出入時﹐以中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5. 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
6.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署﹕ 乙方簽署﹕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法對高管的界定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簽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勞動合同法對高管的界定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
乙方: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0000000000000000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平等雙方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受聘職位
1、甲方聘請乙方從事的工作為職務:
2、甲方有權因業務需要或乙方的能力及表現作出適當的職務及崗位調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動安排。
3、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三、勞動報酬/年終獎金
1、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制度。乙方的基本工資每月稅前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乙方的績效考核情況確定。乙方應遵守公司關于工資標準不公開的制度。
2、甲方在每月
3、乙方年終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成績發放。
4、乙方勞動報酬所需繳納的稅收金額﹐由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代乙方扣繳。
四、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一般為北京巿內﹐如因業務需要﹐甲方有權分派乙方到其它地區/國家工作或實習。
五、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乙方可實行彈性工作制度。
六、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以下規章制度,甲方并有權解釋之: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頒布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其它各項規章。
2、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管理需要,單方面合理地、隨時地變更以上規章制度及守則。
3、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對于乙方違反甲方勞動規章與紀律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其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解雇乙方。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保障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以便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標準﹐提供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八、員工福利
1、乙方每年可享有國家法規規定的有薪假期、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及其他假期。
2、帶薪年假:
3、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巿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比例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4、乙方試用期屆滿﹐轉為公司正式員工后,方可享受本節之福利待遇。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內﹐表現未能符合錄用條件的;
(2)故意不服從合法而又合理的命令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隱瞞個人真實情況,一經發現的;
(8)泄露公司機密,并發現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節第2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節第5條、第6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本合同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其它妨害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10、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又未能協議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甲方違約解除合同或裁減人員﹐按國家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乙方違約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本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天內到北京巿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1、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守則,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2、乙方在任職期間,除非有甲方書面批準﹐否則乙方不得在其它任何機構或公司內,間接或直接從事有薪或無薪之工作。
3、乙方在任職期間,有可能接觸到一些有關甲方在業務上之機密資料,除非有......
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無論在職或離職后絕對不能向第三者以任何形式反映或傳遞該等資料,也不得擅自利用、協助或許可第三者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若乙方為甲方執行任務所需時,則不在此限。對于特殊職位及特殊人才,甲方會與其簽訂保密及不競爭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該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條款如與中國國家法律﹐法規有出入時﹐以中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5、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及乙方各保存一份,交人事行政部門備案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署﹕_____乙方簽署﹕_____
勞動合同法對高管的界定篇五
甲方:(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籍地址:
聯系方式: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 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滿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四條 錄用條件
1.學歷文化: 。
2.身體狀況: 。
3.工作技能: 。
4.團隊精神: 。
5.其 他: 。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職務,詳見“職責描述”;
職務描述: ; 管理范圍: 。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息時間。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稅前應發工資)為 元,每月暫發 元,另 元由甲方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上半年為6月30日,下半年為12月30日。乙方因前述工資依法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根據相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具體的繳費基數為 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的百分之一作為乙方的業績提成,提成支付方式為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各付一次。
2、甲方每月補貼給乙方住房租金 元,前述補貼在每月支付工資時一并支付。 。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g.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j.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b.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c.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d.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e.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 元,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為兩年,具體從雙方勞動合同終止開始計算。競業限制的范圍為 ,地域為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支付方式為 。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甲方賦予乙方一定權限范圍的財權,以便乙方有確實的工作指揮與決策權。
2、在制度范圍內,乙方有對表現優良、特殊貢獻、特殊情形的員工加薪或簽發獎金,前述加薪或簽發獎金額度不超過 元。
3、甲方每月撥付一定金額的公關費用,以便乙方對外從事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