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我們應該重視方案的制定和執行,不斷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應對未來的挑戰和機遇。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一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印發xx省xxxx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精神,以《xx縣教育局關于xxxx年初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為指導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體現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所要求的綜合性,發展性、過程性原則,把形
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潛能發展的過程。
為保證學校評價工作的有序實施,貫徹評價原則,學校成立評價工作領導委員全及相關機構,負責xxxx屆初三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工作,具體如下:
(一)成立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1、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家長代表:
2、職責、負責制訂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實施細則,組織審核,培訓確定評價程序,接受和處理各界人仕的咨詢、申訴,糾正評價中的錯誤,查處違規行為,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的確定,評定結果審定和爭議仲裁。
(二)成立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監查小組:
1、組成人員:
組員:
初三學生代表:
2、職責: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咨詢和投訴,保證評價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規范。
(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
1、組成人員: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對本班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按學校布置對學生家長進行認真宣傳和培訓,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包括本班學生原始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分項評價及結果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收集篩選學生證書、資料歸檔。接受家長的`咨詢,接受家長來訪等,班主任要按要求,妥善保管好原始資料。
2、產生辦法:校評委會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學生認可可當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審定,公示一周。
(一)、評價內容:對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七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二)、評定方法: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和等級評定。
2、同學互評。每個學生按照評價標準及說明要求,從七個評價維度對全班同學進行等級評定。在保密的前提下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班級評價小組要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袋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對七個維度的評價內容,評定小組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學生同伴及從其他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分為描述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與以整體描述,要突出學生潛能和努力方向)和等級評價兩方式。
各班級評價小組的教師,在這項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要對學生、家長和學校負責,對學生一視同仁。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絕不允許徇私舞弊的粗心大意。
4、綜合素質評價(即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的七個維度評價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與不合格d四個等級。給予不合格d等級的評定時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據。
6、對評價的結論(包括描述性評語與評價等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成員可保留個人意見,允許向學校評定委員會反映)。對于原則性重大分歧,應該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更為廣泛深入的調查,討論后做出決定。
7、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可以向學校監察小組舉報投訴,學校監察小組負責調查與處理,并在接到投訴后一周內給出答復。
8、優秀比例30%,標準細則目標每班一份參考,評價結果完后各班級評價小組要認真進行復查,確定無誤方可定論并對優秀者進行公示,個人結果只給本人。
(三)、評價程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一30日完成評價組織機構的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
評價監查小組,班級評價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并進行日程安排。
2、4月1日一7日將學校評價組織機構各成員名單公布一周。待學生、
家長無異議后上報教育局備案,并開展工作。
3、4月8日一15日:
(2)組織學生自學《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班級評定小組認真給予指導。同時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幫助學校與學生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得影響學校的評定工作。
(4)指導和協助學生建立、整理成長記錄袋。
4、4月13日下午:
(1)組織學生集中學習《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班級評定小組成員到場輔導、答疑。
(2)組織學生自評,寫出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評出等級并當場回收自評表。
5、4月15日一16日:
(1)組織學生回家互評,評出等級,注意保密。
(2)組織回家學生填寫初中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學生基本情況、愛好特長、獲獎情況、學生自評描述性評語、家長評語)
(3)整理成長記錄袋。上述三項工作學生應于5月4日完成并于5月5日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一23日:
(1)學校分班組織學生上機操作,將自評、互評的等級輸入計算機。
(2)班級評價小組依據學生的平時表現,以及學生的自評、同學互評、成長
記錄、家長評價等相關信息,在集體討論、研究、合議的基礎上,分別對學生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班主任寫出綜合性評語并給學生評出等級,小組其他成員討論通過。并分別輸入微機,與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結果自動生成七個維度的評價等級。
7、4月24日一30日:
(1)、班級評價小組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并公示個人維度的優
秀學生名單。
(2)、評價結果發布一周,期間對有異議的評定結果,要在評價委員會指導下
進行復評,并最終認定評價等級。
8、5月5日一9日:
(1)校評價委員會對每一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最終認定評定。
(2)班級評價小組將公示后的最終認定結果(綜合性評語和各維度等級)
填寫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
9、5月10日一13日:校評價委員會審定,蓋章,歸入學生檔案。
1、學生成長記錄袋的建立:
由評定小組中的教師成員指導和協助學生整理《成長記錄袋》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主要包括:
(1)獲獎情況:將學生有關獲獎的證明材料復印件袋入成長記錄袋。
(2)愛好特長:好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電腦制作,科技小發明的文字資料等。
(3)《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
(4)綜合實踐活動材料,三年來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技術,和信息技術等的記錄與考評情況(并有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學校或社區的證明材料。
2、《基礎性發展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的組織學習。學校組織有評價人員的學習,班級評價小組學生學習,網上公布《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準細則表》班內張貼一張,學生先自學三天,集體學習和答疑時間一課時。
3、學生自評:在學生充分學習和領會評價內容和標準后,下發三張表格《學生自評表》《學生互評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其中學生自評一項,統一時間,當場填寫。班級評定小組成員要現場指導學生,評出自己各要素得分,平均出各維度得分,并當場收上《學生自評表》,《互評表》《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帶回家三天后上交。
4、班級評價小組對學生的評價
依據學生的平時表現,個人對學生的了解,結合學生的自評、互評、成長記錄袋、家長評語等信息,班主任組織小組成員在集體討論研究、合議的基礎上給出每個學生的等級,及綜合性評語,遇有異議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也可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做出仲裁。
5、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應該突出學生特長,個性、潛能及努力方向。
(2)等級評定:
分值:學生自評分x10%+互評分x30%+班級評價小組打分x60%
等級:全體學生綜合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0%為a級,d級指有重大問題或違法行為的學生并要有充分依據。
6、評價結果的公示:
班級評價結果呈報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審核后,將評價結果告訴學生本人,并將各項等級為a的學生名單在班級公布一周。
期間:
(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6619253,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
(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審核委員會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并做好解釋或各項工作。
7、評價結果的審定和歸檔:
經過一周公示和復議期后,校評審委員會對每一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袋學生檔案,供高中錄取時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如學生自評表、互評表、班級評定資料等一并移入德育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二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基本原則
1、方向性原則:
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2、客觀性原則:
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3、全面性原則:
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4、科學性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5、發展性原則:
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6、參與性原則:
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三、評價內容
1 、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2 、學科性發展目標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于實踐。
四、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
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
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
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3、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五、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余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三
實施中職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引導學校樹立科學的人才觀、質量觀,既關注技術技能培養、又關注人文素養教育,為學生成長成才和終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為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和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提供真實可信的參考依據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中職學生畢業標準和學生升學、就業的重要依據。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職發[2017]1號)和《關于轉發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的通知》(濟職教字[2017]7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堅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鼓勵特長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綜合評價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原則。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注重結果,更要注重發展和變化過程,把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結合起來,使綜合素質評定成為激勵學生發展的過程。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及班級評價小組。評價委員會由學校領導、政教主任、教務主任、骨干教師、學生及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落實評價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認定評價結果,接受和處理投訴、舉報。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等方面人員組成,負責對班級中的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定。
(一)、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由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和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兩大模塊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信息模塊由學科日常學習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學科日常學習成績由學生的課堂表現、作業表現、活動與參與以及期末考試測評等內容組成。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信息模塊,以思想品德、藝體素養、職業素養、社會實踐等四個方面為評價內容。
(二)、評價結果及使用
(1)平時考試成績由教務人員填寫,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以分數、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實施與安排。
(2)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結果包括成績和綜合性評語兩部分。綜合性評語要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反映學生的發展水平和發展特點,突出特長和潛能,指出不足,鼓勵進步。評價結果必要時可附上相關佐證材料。
(一)、評價的信息來源:學生日常思想品德、行為表現;平時學習情況和學習成績,參加體育、藝術、學校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情況;興趣特長、榮譽表彰、競賽獲獎情況;家長和社會評價等。評價工作要與實行學生成長記錄工作結合,注重對過程性資料的分析與概括。
(二)、評定程序:綜合素質評價本著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評價內容科學化和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的原則,采用學生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等辦法,每學期末對學生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社會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進行量化賦分,由班級評價小組根據所得分數及綜合表現評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優”、“良”、“合格”、“不合格”)。
(一)、落實評價程序。綜合素質評價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落實學生互評、教師評價、班級評價小組總評的評價程序。學校評價委員會負責對評價工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認定。評價過程中如有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裁定,力求評價結果的科學和公正。
(二)、建立公示制度。評價結果應在班級公布,并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聽取教師、學生和家長的意見,接受監督。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向學校評價委員會反映或投訴。
(三)、建立誠信機制。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也是誠信品德的培養和實踐過程,參與評價的人員都要本著育人為本、實事求是的精神,樹立誠信品格,確保評價的真實性。評價結果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應由班級評價小組提出更改意見,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審定,并對更改緣由和經辦人作書面記載,同時保存原評價記錄備查。
(四)申訴復議程序。如有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過程與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學校申訴機構申請提出,由申訴復議機構審核后公示結果。
(一)、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長:x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
職責:制定《山東工藝美術學院附屬中等美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細則》;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和處理各界人士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
(2)、班級評價小組:
組長:xx、xx、xxx
成員:各學科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經公示后上報備案)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注:任教師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評定小組成員不得少于五人。
(3)、監督小組:
由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組成。
(4)、申訴復議小組:
組長:xx、xx
成員:xx、xx、xx
(二)、健全相關制度
(1)、公示制度。評定的內容、方法、程序及結果的運用等,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獲得“優”等級的名單應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被評為其它等級的學生可向班主任查詢。
(2)、申訴制度。對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和舉報,學校評定委員會要力爭將問題化解于校內;對學校評定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的,可向縣評定工作委員會反映。學校評定委員會和縣評定工作委員會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3)、誠信制度。為工作人員建立誠信記錄,如在評定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的行為,應予以記載,并在師德評價中給予適當扣分。
(4)、紀律處分制度。對違紀并受處分學生,對其批評教育的同時需要保留好相關證據或材料,并與其家長座談告知學生受處分原因及處理結果,對結果無異議由家長在《違紀學生處理告知表》內簽字。如有異議,家長或學生以書面形式向校評定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
(5)、監控制度。各級評定委員會要全面了解有關評定工作的信息,及時糾正評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每年的終結性評定工作結束后各級評定委員會成員分析并撰寫工作匯報。
本辦法從2017年9月1日起開始試行。要廣泛宣傳評價制度改革工作,轉變傳統的評價觀念,使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得到教師、學生、家長的積極參與,得到社會的廣泛支持,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四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習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于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四)、期望性原則。充分體現教師對學生學業成績和特長發展成功的期望,使教師有信心,學生有希望。教師的評語要注滿“師情”,透出一個“愛”字,點燃學生的希望之火,重視“鼓勵”的教育功能。
(五)、模糊性原則。運用模糊控制理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評價學生的素質發展情況。文化課考試,量化形式學生的學習成績,改較精確的百分制為較模糊的等級制,對學生思想品德表現及興趣、意志、個性、態度和習慣等智力因素不宜量化的項目,一律采用操行評語定性評價。
新課程中的學生評價強調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生的評價不僅關注學生知識和技能的掌握,而且要關注學生多方面的表現,包括道德品質、學習的愿望和能力、合作與交流、個性與情感以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多方面的發展。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業水平的內容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個方面。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
基礎性發展目標由品德修養和行為習慣兩部分組成。
品德修養:愛國、愛校、關心集體,遵守紀律、遵守公德,努力學習、勤思好問,孝敬父母、尊敬師長,注意安全、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關心他人、團結同學,誠實守信、知錯就該,熱愛自然、愛護環境,自尊自愛、自信自強。
行為習慣:在學校里說普通話,認真聽講,積極發言;按時完成作業,不拖拉作業;作業字跡工整,不馬虎;自己機整理書包和書桌,不亂丟果皮紙屑等雜物,認真作好兩操,能和別人合作,見了老師主動問好,按時起床睡覺,吃飯不挑食,喜歡讀有益的課外書,不進網吧等少兒不宜場所,不亂用零花錢,愛護花草樹木,飯前便后會洗手,進出家門主動和大人打招呼。
(二)、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是指經過學科學習應達到的基本目標,每科學習目標從知識與技能、過程由于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層面進行具體評價。
學生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基礎性發展,也要觀眾學生的學業發展和個性特長。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不能截然分開,通常基礎性發展目標蘊涵在學科學習目標中,和學習目標同步發展,在評價實施過程中應盡量作到兩者的有機結合。體現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實施評價的過程中,要根據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以及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對不同學段的要求,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征,分學科分階段提出具體評價指標。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學習態度等方面,列出若干項行為表現作為評價指標。
目標體系要體現對學生個體差異的關注,注意對學生個性特長發展的評價,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根據不同發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社會、品德與生活學科教學以及班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進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創設情景、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會與內化。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的評價
1、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個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及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測驗、栲栳市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的形式呈現。
(1)、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最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制作等成果進行綜合評價。
(2)、平時學習:是指知識與技能的掌握的程度,包括各種測查如識字、背誦、朗讀、默寫、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單元測試,創造性作業的完成情況等。
口試、實際操作等性質評價形式。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形式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2、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采用觀察、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性質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以及指標體系。
(1)、日常觀察
課堂教學觀察:學生課堂學習行為觀察是評價學生學習過程的重要方法。學生的課堂表現要通過學生回答問題的頻率,學生的思維品質,學生的探究行為,學生在小組合作中的表現,學生的學習興趣、主動性積極性等因素來進行綜合評價。可以在學生自評、互評的基礎上進行綜合。
活動觀察:校內外活動觀察,要通過學生參加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包括學生參與各類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描述、活動成果、學生的感悟和反思等。
特長表現:包括學科獲獎記錄或證明、親手制作的作品(如航模、車摸、陶藝、電腦制作等)或小發明成果、藝術性活動記錄或獎勵證書。
(2)、成長記錄:
成長記錄是形成性評價的重要方式,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成長記錄要收集能夠反映是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考試和測驗信息等。
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更典型、客觀、真實,盡可能的展現自己的學習成果與進步歷史。
期中期末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并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可,明確改進的方向。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并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并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子女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子女綜合素質的兩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
1、家長評語。
2、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
1、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兩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
2、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的最后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及格)、d(待及)呈現。
(五)、綜合素質報告單
學生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報告單由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表、學科學業水平評價表,包括多主體評價和教師綜合評語構成。將期末考試與學生的日常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從幾個方面來反映學生取得的進步和成就,報告學生的學習態度、情感與學習習慣方面的情況。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五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的通知》(教基[20xx]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6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從20xx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始實施。
(一)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描述學生高中期間學習情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為學生發展提供信息,為學生畢業提供依據,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條件。通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引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素質教育要求進行全面發展評價,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特長的發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評價內容的多元和動態的評價過程,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教學評價方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制度。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價方式,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教學評價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教育教學評價制度,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所理解與接受,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合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評價操作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和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評價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反映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高中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文字描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和成長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xx]47號)的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為: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xx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結合粵教基[20xx]115號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學生檔案》進行。
1.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見附件2《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2.評價方法
采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采取適當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包括愛國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質、法制觀念、團隊精神等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同學的評價、成長記錄袋等有關材料進行評價。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評價,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體能素質、體質健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藝術課程和參加學校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表現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以及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按《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見附件4),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范圍內的觀察能力、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條件不具備的學校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學校。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按《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方案》(粵教研[20xx]7號)實施。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按照《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及說明》,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內容,公布考試要求、試卷結構和題庫。
2.考試組織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考試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評價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要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并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受理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必須公示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指導監督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工作,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的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制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六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15個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的通知》(教基[2003]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6號)的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從2007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始實施。
(一)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實施。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是深化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目標。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描述學生高中期間學習情況、社會公益活動和日常表現等真實、典型的內容,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為學生發展提供信息,為學生畢業提供依據,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重要條件。通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引導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
(二)體現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出發點是反映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素質教育要求進行全面發展評價,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體現學生之間的差異,促進學生在打好共同基礎的同時,實現有個性特長的發展。通過評價主體的互動、評價內容的多元和動態的評價過程,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學評價體系。
(三)探索科學可行的教學評價方式,建立科學的教學評價制度。根據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科學可行的評價方式,規范、完善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教學評價工作的實效和公正。通過探索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學生教育教學評價制度,形成實施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一)導向性原則。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的要求。通過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給高中教育正確的導向。
(二)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要為普通高中、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所理解與接受,操作簡便、直觀。方案的指標體系合理,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評價操作實現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則。加強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制度建設,提前公布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人員和有關規章制度,并廣泛征求師生和家長的意見。保障評價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對學生的評價全面、客觀、科學。
(四)發展性原則。堅持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的原則,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適當收錄反映學生成長過程和發展水平的描述與實證材料。正確發揮評價的激勵、發展功能,突出評價對學生全面發展的促進作用。關注學生全面發展,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
(一)成立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實施工作進行全面指導。
(二)各市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學校評價工作的監督指導,咨詢、投訴和復議等事宜的處理。各市的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實施,校長是實施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綜合素質工作的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模塊修習記錄、基本素質評價、實驗操作考查和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等四個方面。模塊修習記錄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和各科目模塊修習情況。基本素質評價反映學生的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各方面情況。實驗操作考查反映學生在科學領域的實際操作能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反映學生的信息技術能力和素養。
(一)模塊修習記錄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根據學分管理的要求,學生修習課程的情況通過高中三年學分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學業成績。學生學業狀況通過學分記錄予以量化反映,通過適當的文字描述反映學生學習狀況和成長過程。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通知》(粵教基[2004]47號)的要求,學生畢業的必修學分為:每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三年內必須獲得必修學分116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23學分);學生畢業的選修學分要求:選修學分在28分以上,其中選修二至少獲得6學分。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中要將必修學分、選修學分和各學分對應修習的模塊名稱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二)基本素質評價
依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基本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素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等五個方面,結合粵教基[2004]115號文要求建立的《普通高中學生檔案》進行。
1.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見附件2《普通高中學生基本素質評價細目表》。
2.評價方法
采用學生自評和他評相結合的方式,以寫實性文字描述為主,提供實證材料等對學生的基本素質進行評價。在評價中要根據基本素質的不同內容,采取適當的方法。
(1)道德素養
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包括愛國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質、法制觀念、團隊精神等方面,根據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同學的評價、成長記錄袋等有關材料進行評價。
(2)文化素養
學生文化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學分管理檔案,對學生所得學分的總量、學分的分布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真實反映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興趣。通過學生學習興趣、學習方法、學習成績等方面的評價,客觀反映學生的學習能力。
(3)綜合實踐
學生綜合實踐的評價,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及完成情況,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的實證材料等,客觀反映學生在綜合實踐方面的表現。
(4)身心健康
學生身心健康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體育課程、體育活動中的表現、體能素質、體質健康和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表現,客觀反映學生身心健康狀況。
(5)藝術素養
學生藝術素養的評價,根據學生在學校藝術課程和參加學校藝術活動的表現及作品,客觀反映學生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表現能力。
3.評價結果呈現
基本素質評價由學生本人描述性記錄和具體作品名稱等呈現,學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學生的描述或記錄予以確認或補充,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同時提供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的典型材料。
(三)實驗操作考查
1.考查內容
實驗操作考查內容涉及科學領域以及技術領域中通用技術科目必修學分對應的模塊內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按《普通高中實驗操作考查要求》(見附件4),著重考查學生在實驗范圍內的觀察能力、實踐能力和操作技能。
2.考查方法
各地級以上市統一命題,由各學校設立實驗考查考場,負責實施考查。條件不具備的學校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指定代理考查學校。
3.考查結果呈現
實驗操作考查成績以等級呈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考查結果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四)信息技術等級考試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按《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方案》(粵教研[2006]7號)實施。
1.考試內容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內容涉及信息技術科目的必修和選修內容。以《課程標準》為依據,按照《廣東省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大綱及說明》,規定各個等級考試的內容,公布考試要求、試卷結構和題庫。
2.考試組織
普通高中信息技術等級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學校負責將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檔案。
3.考試成績呈現
信息技術等級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考試的等級記入學生電子檔案。
評價結果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具體反映,學校要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及家長;評價結果是學生畢業的依據之一;評價結果也是高等學校錄取或退檔的依據之一。
為確保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發揮評價對學校發展和學生發展的促進作用,要建立和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
(一)各市在評價工作開展前,要將評價的內容、方法、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校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并對學校進行評價工作的培訓,對學校的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對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受理社會及學生家長對學校評價工作的投訴。
(二)學校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必須公示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程序、工作小組成員名單,指導監督以班級為單位的評價小組工作,審定、公示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復議申請,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三)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構成要有廣泛性和代表性,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組成。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的評價小組,由在本班授課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建立綜合評價誠信等級制度,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建立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認定制度,通過教育督導評估對各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進行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七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05〕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普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 內容與要求
(一) 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 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 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 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 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 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 評價等次
1.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三、 組織實施
(一)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
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 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各學校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三) 學校依據本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學生綜合素質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明確的評價標準、清晰的評價程序以及相關責任人內容。
(四) 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五) 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四、 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學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表格。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中學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 保障制度
(一) 校長誠信承諾制度。各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所在區域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 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 年度非誠信學校公示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
現象的學校,省教育廳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示。
(四) 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篇八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貴州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一)、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
職責:負責領導和管理我校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制訂《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負責實施《陽貴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相關信息的采集輸入輸出工作,初步審訂評價結果協調評價過程的相關工作。
(三)、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每班各5名,名單略去):
說明:
1、組長為各班班主任;組員為在本班任課達一年以上的教師2名,學生干部2名。職責——負責對班級中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組織、實施本班學生的自評、互評、教師評價與綜合評定等工作。
2、班級評價小組在評價程序中,按“學生自評”、“同伴互評”、“教師評價”、“學校評價”的順序進行,“同伴互評”過程中按班級進行。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分解成若干項“關鍵指標”,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內容(詳見附表)。
學生展示的實證材料、平時表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盡可能使評價結果客觀、真實。
班主任應根據學生平時表現等情況,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完成評價小組評語。
各項指標按三級評分。凡比較符合標準者可得3分,基本符合標準者可得2分,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則得1分。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合格和不合格。
指標均分達2分者,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指標均分不達2分者,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如實記載突出問題。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要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指標均分超過2分評定為b,2分評定為c,不達2分則評為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能提供明確證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