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一種明確借款用途和借款期限的協議,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借款合同中的主要條款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改和調整,下面是一些典型的借款合同范文供大家參考。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一
第一條委托擔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托費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費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____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二
借款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_____%,據此確定年利率為_____%,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c、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f、其他:_____。
6.2每期還款日:______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三
丙方(即擔保人,又稱發展商):____________。
總則。
第一條甲方為在廣州市購買自用住房,但困資金不足,根據《中國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購房儲蓄和購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特向乙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第二條甲方因購買座落在廣州市____區____路(街)____號____房,自愿以其與丙方于20xx年xx月xx日共同簽定的《房地產預售契約》(編號)___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抵押給乙方,同時賦予乙方以優先處分權,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擔保。
第三條丙方同意甲方將上述《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抵押給乙方,并自愿承擔連帶擔保之責任直至抵押房產竣工交付使用,辦妥該房產所有權證送交乙方為止。
第四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地產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及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之抵押,并接受丙方的擔保承諾,同意向甲方提供一定期限和額度的購房抵押貸款作為甲方購置抵押房產的部份款項。
第五條為明確各方權責,甲、乙、丙三方經協商自愿簽定本《購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并共同遵守。
貸款。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幣貸款(大寫)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寫:___元)。專項用于購買丙方的商品房或廉價房。甲方須支用購房儲蓄存款和銀行借款時,由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帳劃入丙方開立于建設銀行廣州市分行系統的結算帳戶內。乙方有權監督丙方該資金的使用。
第七條借款期限為年,預計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具體借款起止日期以本合同經公證并經抵押登記后,乙方受托第一筆借款轉帳劃入丙方帳戶日為準。
第八條借款利息按月計付,月利率為_____‰本借款利率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九條乙方應按借款合同規定發放貸款,如因乙方違約影響甲方支用借款,則應按影響的金額和遲延天數將原貸款的利率提高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若貸款本息提前還清,則房產抵押期限自還清日終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四
貸款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____(以下簡稱丙方)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筑面積2條第2款建筑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蓋章):____
借款人:____
負責人(抵押人):____
保證擔保人(蓋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五
出借人:(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借款人:(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借款人的擔保人:(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平等、公平的原則,經多次協商自愿訂立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1.借款人: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小寫。
3.出借方在x年xx月xx日以轉賬的方式將款項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帳號,出款人收到借款確認書為憑。
4.借款方已于xx年xx月x日收到了借款。
5.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天,年xx年xx月xx日)。
6、如借款方對本合同借款逾期,則乙方須額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借款人承諾該筆借款只用于收購,保證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式將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帳戶。
第二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本年度月財務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基本帳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帳戶、銀行存貸款情況;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及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償還。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發生的費用、抵押物品產權轉移而發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可預計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擔保人財務狀況出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及承擔因本合同所有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2.保證范圍:包括保證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息。如果乙方違約或乙方出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出現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時,則由保證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應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對該筆借款負有償還的無限責任。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全部債務”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費用”。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續的擔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本合同變更履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可撤消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4.保證期間:自合同開始履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通知保證人,保證人繼續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至變更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滿后兩年。
5.賠償:保證人不可撤消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需起訴,則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出借人(甲方)。
簽(章)字。
借款人(乙方)。
簽(章)字。
借款人的擔保人(丙方)。
簽(章)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六
如果你有這方面的寫作需求相信本文內容能為你起到參考作用。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范文大全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c、個人自建房貸款d、經濟適用房貸款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c、其他:。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f、其他:。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西安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七
甲方:乙方:
甲方因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乙方經審核同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購房借款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一、借款金額、時間。
第一條、本次借款用于買房,共計人民幣:______。
第二條、總計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本合同借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成立。
第四條、本合同利率現為現行公積金借款年利率3.75%。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五條、具體還款明細見附件。
三、借款償還。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采取有錢即還款方式,由羅菁監督,還款金額由乙方簽字生效。
四、違約責任。
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借款合同,并向甲方追償,或依法處分其下房產。
五、附則。
第八條、本合同及其附屬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的協議方為有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名后生效,至甲方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款項清償時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八
經_______(下稱貸款人)、_______(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種類)貸款(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人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人愿遵守貸款人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為借款人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人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人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人違借款合同的行為,貨款人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人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證人無力歸還,又未申請延期或未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從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人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償權人的債務時,借款人、保證人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軀款人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借、貸及保證各方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_________人民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貨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_____份。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九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個人商品住房貸款、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個人自建房貸款、經濟適用房貸款、集資建房貸款、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其他:。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押、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還款月數/還款月數-1、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月利率、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按月付息,按還本、其他:。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的20%。
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按原貸款利率計息、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貸款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貸款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西安市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c、個人自建房貸款d、經濟適用房貸款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c、其他:。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f、其他:。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一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年月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于:
2.丙方愿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貸款金額: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月。
第四條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后,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購房總價%的首期款項;。
(3)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并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并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限于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下述第種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若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余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于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后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沖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十八條乙方愿以本合同。
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元。
(大寫)_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并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后,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抵押期間由于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愿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經甲方同意。
(2)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并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并優先用于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并優先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并訂明:“出租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中國銀行,出租人未清償中國銀行到期的債務,中國銀行發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內,承租人須無條件遷出且租賃合同自發函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并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注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進行。
第四十五條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并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并被視為丙方已重復作出。
第四十七條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文件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甲方取得并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后,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的存款賬戶內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乙方授權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注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文件。
第五十八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托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采取適當的補救措施并賠償損失;。
(2)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后,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并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并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下列文件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貸款申請表;。
(2)借款借據;。
(3)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自愿簽署的。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三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_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_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_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_方支付定金(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_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_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四
我國住房按揭中,大多為預售商品房按揭,是指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購房人以所購商品房作為擔保,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以支付購樓款的一種融資購樓方式。購房。
怎么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購房借款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甲方應于年月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
協議書。
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c、個人自建房貸款d、經濟適用房貸款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c、其他:。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f、其他:。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d、。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西安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共
2
頁,當前第。
1
頁
1
2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五
一、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購房貸款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購房貸款合同。購房貸款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購房貸款合同必須由貸款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借款人親自簽章,并加貸款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
四、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購房貸款合同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文本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購房貸款合同的附件,與購房貸款合同一并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六
鑒于此,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人的資格條件。
借款人應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的現在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屬(控股)公司人員。其資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門和所任教處共同確認。
第二條借款人的購房補貼標準。
第三條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為解決住房困難的一次性達標補貼款,需專款專用,乙方只能用于購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現金兌付。
第四條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填寫購房申請表,經所在部門和甲方人事處認定資格后,與甲方簽定本借款合同,憑上述材料到甲方財務處領取購房補貼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給付。
第五條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屬。
借款人購買的房屋產權歸個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證為甲方工作滿十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處置。
第六條乙方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
乙方為甲方工作十年即取得本購房補貼借款的所有權。
本十年工作年限,以創新后實際工作年限為準,創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員,三年工齡折抵創新后一年工齡(具體計算方法見《方案》)。
第七條經計算,乙方尚須還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乙方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的處理。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實際為甲方工作年限未滿十年,則不能全額取得購房補貼,調離時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條擔保。
乙方持因私護照出境而暫時離開甲方的工作崗位,如果乙方對甲方的十年服務期未滿,則乙方在辦理出國手續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擔保人,作為歸還甲方借款的擔保。如果乙方不能繼續履行與甲方的勞動合同,又不歸還借款,由擔保人負責歸還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相應比例退款。
擔保人應限定為甲方的正式員工,由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
第十條乙方因各種原因調離甲方,不及時償還甲方借款余額,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按借款余額與借款年限來計算(利息按國家規定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七
乙方(監管銀行)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為支持居民購買商品房,拓寬購房資金渠道,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開發的樓盤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擔保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擔保。甲方不再為自己銷售的房產提供個人貸款擔保。
第三條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按甲方要求和相關金融政策,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辦理,保證貸款足額、及時到位。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發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等工作。
二、甲方應將乙方發放的、由丙方擔保的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于本協議第二條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對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貸款資金享有監管的權利。
三、甲方應向丙方提供保證金。
四、甲方保證購房人所購的房產在購買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且不存在任何產權和債務糾紛。
五、如因甲方開發項目手續不全、房屋質量問題、延期交工、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等原因造成借款人拒絕按期償還丙方擔保的貸款本息,甲方應回購其房產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甲方應在房屋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和相關權證,丙方返還保證金。
七、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有義務將所售房屋的初始登記及變動情況及時提供給丙方。甲方對購房人故意損毀房屋、改變房屋用途、轉賣房產等情況負有監督和告知丙方的義務。
八、丙方同意在擔保的貸款額度內,購房人辦理貸款手續時,對每一購房人向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金額為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金)及銀行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九、丙方負責為提供擔保的雙方當事人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手續。
十、房屋竣工后兩個月內,甲方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協助丙方對借款人所購房產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它項權證。丙方將它項權證移交給乙方后,擔保責任即告解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對購房協議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因為簽訂假合同而造成假個人貸款的情況,丙方有權向責任方索賠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一方因泄露商業秘密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條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及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三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確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協議時,一方應提前通知另外兩方,并征得另外兩方的同意。
第七條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在協商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三方仍須履行。
第八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本協議簽訂后,三方均應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對于任何一方違約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八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為確保主債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對應的主債合同為《》,合同編號,借款數額(大寫)小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月。
第二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經房管部門合同備案,其房屋信息如下:甲方將上述所購商品房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已作抵押的預購商品房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四條在上述商品房買賣、損毀或者被征收、拆遷的情況下,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單獨支取相應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乙方有權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六條甲方在領取所購商品房權屬證書后,須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七條抵押關系存誤期間,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自抵押合同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八條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自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九條抵押權與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十九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借款人的擔保人:__________(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平等、公平的原則,經多次協商自愿訂立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1、借款人:________。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__________小寫。
3、出借方在________年__月__日以轉賬的方式將款項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帳號________,出款人收到借款確認書為憑。
4、借款方已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收到了借款。
5、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天,_______年__月__日)。
6、如借款方對本合同借款逾期,則乙方須額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借款人承諾該筆借款只用于收購________,保證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式將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帳戶。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本年度月財務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基本帳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帳戶、銀行存貸款情況;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及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償還。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發生的費用、抵押物品產權轉移而發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可預計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擔保人財務狀況出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及承擔因本合同所有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2、保證范圍:包括保證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息。如果乙方違約或乙方出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出現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時,則由保證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應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對該筆借款負有償還的無限責任。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全部債務”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費用”。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續的擔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本合同變更履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可撤消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4、保證期間:自合同開始履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通知保證人,保證人繼續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至變更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滿后兩年。
5、賠償:保證人不可撤消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需起訴,則在______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
最新個人購房借款合同(通用20篇)篇二十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確保甲﹑乙﹑丙三方簽定的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履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原合同中第2條第1款、第2條第2款、第2條第3款、第2條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體如下: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筑面積2條第2款建筑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蓋章)借款人。
負責人(抵押人)。
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甲方(開發商)。
乙方(監管銀行)。
丙方:
為支持居民購買商品房,拓寬購房資金渠道,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開發的樓盤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擔保業務進行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三方承諾堅持依法經營、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合作原則,互不欺詐,互不侵犯對方權益。
第二條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丙方對甲方開發建設并依法銷售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供個人購房貸款擔保。甲方不再為自己銷售的房產提供個人貸款擔保。
第三條貸款額度、期限和比例按甲方要求和相關金融政策,由甲。
乙丙三方協商辦理,保證貸款足額、及時到位。
第四條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發放貸款申請表、收集貸款資料等工作。
二、甲方應將乙方發放的、由丙方擔保的購房人的全部貸款用于本協議第二條所指住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對甲方使用借款人的貸款資金享有監管的權利。
三、甲方應向丙方提供保證金,保證金額不低于。
四、甲方保證購房人所購的房產在購買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且不存在任何產權和債務糾紛。
五、如因甲方開發項目手續不全、房屋質量問題、延期交工、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等原因造成借款人拒絕按期償還丙方擔保的貸款本息,甲方應回購其房產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甲方應在房屋竣工驗收后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和相關權證,丙方返還保證金。
七、甲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有義務將所售房屋的初始登記及變動情況及時提供給丙方。甲方對購房人故意損毀房屋、改變房屋用途、轉賣房產等情況負有監督和告知丙方的義務。
八、丙方同意在擔保的貸款額度內,購房人辦理貸款手續時,對每一購房人向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金額為借款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金)及銀行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費用等)。
九、丙方負責為提供擔保的雙方當事人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手續。
十、房屋竣工后兩個月內,甲方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協助丙方對借款人所購房產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它項權證。丙方將它項權證移交給乙方后,擔保責任即告解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應對購房協議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因為簽訂假合同而造成假個人貸款的情況,丙方有權向責任方索賠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三方對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一方因泄露商業秘密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泄密一方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條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變更及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合作期限內,三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確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協議時,一方應提前通知另外兩方,并征得另外兩方的同意。
第七條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在協商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三方仍須履行。
第八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本協議簽訂后,三方均應嚴格按協議規定履行,對于任何一方違約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出借人:(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借款人:(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借款人的擔保人:(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平等、公平的原則,經多次協商自愿訂立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1.借款人:
2.出借方向借款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小寫。
3.出借方在x年xx月xx日以轉賬的方式將款項打入借款方指定的帳號,出款人收到借款確認書為憑。
4.借款方已于xx年xx月x日收到了借款。
5.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天,年xx年xx月xx日)。
6、如借款方對本合同借款逾期,則乙方須額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借款人承諾該筆借款只用于收購,保證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式:借款方在借款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式將借款本金打入出借方賬戶。
第二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與借款相關的資料,提供真實的本年度月財務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基本賬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賬戶、銀行存貸款情況;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情況及借款資金使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資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者償還。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發生的費用、抵押物品產權轉移而發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可預計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如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擔保人財務狀況出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合同借款。
1.丙方同意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及承擔因本合同所有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責任。
2.保證范圍:包括保證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借款本金金額、借款利息。如果乙方違約或乙方出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出現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時,則由保證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應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對該筆借款負有償還的無限責任。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全部債務”包括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提到的“一切費用”。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消的、持續的擔保。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本合同變更履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借款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可撤消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變。
4.保證期間:自合同開始履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通知保證人,保證人繼續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至變更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滿后兩年。
5.賠償:保證人不可撤消地保證,出借人因保證人的保證行為無效或未履行或推遲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蒙受的任何損失,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如需起訴,則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全部債務清償完畢后終止。
出借人(甲方)。
簽(章)字。
借款人(乙方)。
簽(章)字。
借款人的擔保人(丙方)。
簽(章)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