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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一
3.我已經沒有多少尊嚴了,給我一點小小的驕傲吧……臺灣女作家,原名陳懋平三毛。
5.人們將永遠賴以自立的是他的智慧、良心、人的尊嚴。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
6.幽默乃是尊嚴的肯定,又是對人類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證。羅曼尼·葛瑞。
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嚴,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別人的尊嚴。德國詩人席勒。
24.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二
一、教學目標:
知識與能力:讓學生了解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使學生能根據所給的案例,判斷是哪方面的人格尊嚴權受到了傷害,并能根據所學的法律知識依法進行維護。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讓學生充分意識到人格尊嚴與我們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自己作為未成年人享有法律的特殊保護;懂得當自己在這方面的權利受到傷害時,要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護。與此同時,自覺尊重別人的人格尊嚴,做一個懂道德、講文明的合格小公民。
二、教學重難點:
重點: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三、教學用具:多媒體幻燈片、視頻播放等。
四、教學方法:案例分析法、小組討論法、小品表演等。
五、教學課時:一課時。
六、教學程序:
(一)小品導入:《為什么這樣呢?》。
案例:小良因為上課時間畫丑化老師的肖像圖,受到老師的批評,并罰寫5000字的檢查,個別同學知道了此事后,議論紛紛,指指點點,他的好朋友也因此將他以前曾畫過誰的丑化圖都透露出去了,這更是雪上加霜,原本以為回家可以透透氣,結果是父親的痛打,因為老師早已將事情通報給了家長了,可憐的小良左思右想很是郁悶:“為什么會這樣?”
學生思考:(1)看了小品后你發現了幾個侵犯人格尊嚴的行為?
(小良侵權:老師的肖像權。
他人侵權:老師、父母侵犯小良的人格尊嚴權、同學侵犯小良的名譽權,好友侵犯小良的隱私權)。
教師總結:這些行為都屬于侵犯了我們公民的人格尊嚴,我們該勇敢地用法律武器來捍衛我們的權利。那該如何做?具體又有哪些法律來維護我們的權利呢?這就是我們今天所要學習的內容:
二、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受法律特殊保護(板書)。
(二)情境研討――你的人格尊嚴受到傷害了嗎?p36。
學生看書思考:1、小良遭遇的這些行為,你曾經遭遇過嗎?當時你的感受如何呢?
2、你還了解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的現象呢?
1、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嚴的表現(板書)。
在家庭:打罵體罰、冷落、不理睬等。
在社會:不關注、不理解、隨意批評等。
在學校:辱罵、歧視、體罰等。
當遭遇以上情形時,你會如何做?
學生活動:自主閱讀、歸納總結、回答問題。
(三)層層推進:
教師活動:當我們遭遇不公正對待時,同學們的反應都很強烈,打架罵人離家出走等行為都出現了,可見,未成年人的心智還不健全,容易沖動,這也就是我們為什么要加大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的原因。
2、為什么要特別保護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呢?(板書)。
請同學們閱讀書p38,指導學生劃書。
教師總結:未成年人正處于身心發展的關鍵時期,如果人格尊嚴受到傷害,其精神健康將受到巨大的損傷。
有一個高中二年級男生,18歲生日那天,他為了慶祝自己成年,邀請了幾個好朋友到家里舉行生日宴會。一位好朋友唱了首歌:
“祝你生日倒霉,
祝你蛋糕發霉,
祝你出門見鬼,
祝你越長越肥。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三
1)席勒:一個國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維護自己的尊嚴,那么,這個國家就一錢不值。
2)尊嚴是人類靈魂中不可糟蹋的東西。——尼高美德斯·古斯曼。
3)要人敬者,必先自敬。——陶行知。
4)人類的全部尊嚴,就在于思想!——帕斯卡爾。
5)在我死后,請將我站立著掩埋,因為我跪著活完了一生。——吉卜賽人。
8)陳家琪:尊嚴是文明,但又像一層貼在臉上的東西一樣容易脫落。
9)不要讓一個人去守衛他的尊嚴,而應讓他的尊嚴來守衛他。——愛默生。
10)君子寧為維護尊嚴而死,不為茍且偷生而寡廉鮮恥。——瓦魯瓦爾。
11)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毀然后毀之,國必自伐然后人伐之。——《孟子》。
13)幽默乃是尊嚴的肯定,又是對人類超然物外的胸襟之明證。——羅曼尼·葛瑞。
14)工作,獨立獲得食物是尊嚴。——何炅。
16)伊·謝·科恩: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驕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評精神的同義詞。自尊心強的人不是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而只是對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夠克服自己的缺點。
17)不知道他自己的人的尊嚴,他就完全不能尊重別人的尊嚴。——席勒。
18)王小波:尊嚴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當作一個人物而不是一個東西來看待。
19)只有當你想得到別人的尊重而又沒有其他辦法時,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場。
20)傲慢是一種得不到支持的尊嚴。——巴爾扎克。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四
4)羅素:自尊,迄今為止一直是少數人所必備的一種德性。凡是在權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從于其他人統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5)我們放下尊嚴,放下個性,放下固執,都只是因為放不下一個人。——張小嫻。
7)。
8)一個人的尊嚴并非在獲得榮譽時,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亞里士多德。
9)我們可以把我們的財物、生命轉借給我們的朋友,以滿足他們的需求,但是,轉讓尊嚴之名,把自己的榮譽安在他人頭上,這卻是罕見的。
10)托·伍·威爾遜:國家的尊嚴比安全更為重要,比命運更有價值。
11)沒有誠實哪來尊嚴。——西塞羅。
12)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總統的職務一樣,都有其尊嚴存在。——尼克松。
13)生命的尊嚴正是超等價物的一切事物的基點。——池田大作。
14)國家的尊嚴比安全更為重要,比命運更有價值。——托·伍·威爾遜。
15)沒有自我尊重,就沒有道德的純潔性和豐富的個性精神。對自身的尊重、榮譽感、自豪感、自尊心,這是以塊磨練細膩的感情的礪石。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五
尊嚴,是每個人生存的基礎;尊嚴,是推動每個人不斷前進的動力;尊嚴,是支撐一個巨大拔地而起的有力支柱。尊嚴,雖然只是簡簡單單的兩個字,但對我們卻是無比重要。我們必須為了我們的尊嚴,而努力奮斗,誓死捍衛。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翻開五千年中華古國的歷史,它飄然不群,特立獨行的偉岸身影隨處可見。
從不食嵯來者身上,我們曾仰慕“貧賤不能移”的高風;從“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詩句中,我們贊頌過“威武不能屈”的亮節;從偉大的人民總理身上,我們景仰著“富貴不能淫”的貞操。
這一切,。古人一直稱道的“禮、義、廉、恥”,有人把它說成是“骨氣”,這“骨氣”中無不閃耀著尊嚴的光輝!
尊嚴是做人的高貴,尊嚴是生命的價值。
毛澤東說:“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說的也和尊嚴有關吧?尊嚴與人性相關,尊嚴與國運相連。守住尊嚴,便守住人性的良知;守住尊嚴,便守拄生命的希望,守住尊嚴,便守住未來的美好:
為了尊嚴,每個人,每個種族,每個國家都竭盡全力去拼搏奮戰了,因為他們知道,尊嚴是生存的基礎。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六
3.人們不太看重自己的氣力——這就是他們軟弱的原因。——高爾基。
4.國家的尊嚴比安全更為重要,比命運更有價值。——托·伍·威爾遜。
5.擦地板何洗痰盂的工作何總統的職務一樣,都有其尊嚴存在。——尼克松。
6.既不要忘自菲薄,又不盲目自夸。——茅盾。
7.沒有自尊心的人,即近于自卑。——莎士比亞。
8.人類的全部尊嚴,就在于思想!——帕思卡爾。
9.尊嚴美德卻許多美德之母。——柯林斯托姆。
10.沒有盡看的處境,只有對處境盡看的人。——哈爾西。
11.不可能”這三個字只存在與愚人的字典里。——拿破侖。
12.根本不該為取悅別人而使自己失敬于人。——盧梭。
13.珍視思想的人,必然珍視自己的尊嚴。——蘇霍姆林斯基。
14.除了人格以外,人生最大的損失,莫過于失掉自信心了。——培爾辛。
15.自尊心是一個人靈魂中的偉大杠桿。——別林斯基。
16.尊重人的尊嚴,是一件很干凈很美好的事!——薩特寧。
17.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為偉大,化平庸為神奇。——蕭伯納。
18.生命的尊嚴正是超等價物的一切事物的基點。——池田大作。
19.為人粗魯意味著忘卻了自己的尊嚴。——車爾尼雪夫斯基。
20.假如沒有自信心的話,你永遠也不會有歡快。——拉羅什夫科。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七
4)蘇霍姆林斯基:沒有自我尊重,就沒有道德的純潔性和豐富的個性精神。對自身的尊重、榮譽感、自豪感、自尊心――這是一塊磨練細膩的感情的礪石。
5)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進程中的伴隨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個條件。
7)對別人的意見要表示尊重。千萬別說:“你錯了。”
8)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驕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評精神的同義詞。自尊心強的人不是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而只是對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夠克服自己的缺點。
9)屠格涅夫:自尊自愛,作為一種力求完善的動力,卻是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
13)自尊自愛,作為一種力求完善的動力,卻是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
15)對人來說,最最重要的東西是尊嚴。——普列姆昌德。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八
大人們常說自己不爭氣的.兒子是“龜兒子”,用烏龜罵人是現代人經常用的。但我們有權利嘲笑烏龜嗎?烏龜是慢,但它能持之以恒。《龜兔賽跑》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烏龜之所以能賽過快它百倍的兔子,靠的就是它的腳踏實地,堅持不懈。有人說過:天下之人,因難而放棄者有十分之一,因懶而放棄者有十分之九。各位“烏龜”們啊,別嫌自己不如人,也別在因此而自卑了,與其自哀自憐,不如抓緊時間行動起來吧!
裝扮自己的外表,不如充實自己的頭腦,有一個聰明的大腦遠比有一個漂亮的外表在當今社會上更能站的住腳,不要做一個“大事做不來,小事不想做”的人,“天生我才必有用”不要嘲笑任何人,做好自己就是對自己最大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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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九
一、本課題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課題是人教版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思想品德》八年級下冊第四課的第一框,本單元講我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而本課生命健康權是首要人身權利,人格尊嚴權是人身權利中的核心權利,它是作為“人”應享有的最起碼的底線權利,學習本框知識培養學生的維權意識十分必要。
二、學情分析。
現實生活中侵犯學生人格尊嚴權的行為時有發生,但由于學生對人格尊嚴權認識不足,因此不能意識或分辨出一些行為已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嚴權,依法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權就無法談起,所以,加強學生對人格尊嚴權了解、認識十分必要;由于受家庭社會的不良影響,部分學生唯我獨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際交往上的障礙,使學生認識到自覺尊重他人既是道德的要求,又是法律的要求,學會尊重他人,對學生的健康成長非常必要。
三、教學目標。
根據《課程標準》教學大綱確定教學目標.
1、知識目標:
了解人格尊嚴權利和名譽權的內容,明確法律保護每個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
2、能力目標。
提高學生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和名譽權的能力。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使學生增強珍愛自己的名譽,維護自己的尊嚴的法律意識,能自學尊重他人,承擔維護他人人格尊嚴權的義務。
四、教學重點、難點。
1、根據新課標要求: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人格尊嚴。所以我確定本課重點為:人人享有尊嚴權,法律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2、根據初二學生實際情況,因為人格尊嚴權中,名譽權最容易受到侵犯,所以我確定難點為: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五:教法與學法:
1、根據新課標要求,結合學生實際,本課的教法是:合作探究法、情景案例分析法等。
2、學法是:自主學習法、合作探究法、討論法等。
六、教學過程:
首先從導入開始,課堂導入的好壞,對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陶行知先生說:“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
故事導入,有感而發,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學生閱讀材料,根據這件事,在網上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老師指導學生加入網評,讓學生動腦、動手發表見解,培養學生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得出人格尊嚴不可辱,點明課題。
2、學生列舉身邊侵犯人格尊嚴的現象,老師展示圖片。通過這項活動讓學生認識人格尊嚴權,培養學生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
3、結合課文34的案例,讓學生控掘生活中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事例,分組討論讓學生發表自己的看法,出主意自主合作討論學習,老師點評,充分肯定學生見解,學生歸納總結進一步認識人格尊嚴不可辱,歸納人格尊嚴的含義、地位及其內容。為了加深學生印象,增強學生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指導學生閱讀法律條文,呈現書上法律條文。
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名譽權最容易受到他人的侵犯。因此,我們有必要進一步了解名譽權。
1、小組評價,生活再現,從評價活動談個人名譽。
小組任選幾位老師和同學對他們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引導得出名譽的含義,使學生從感性認識好的名譽的益處,明白良好的名譽首先取決于一個人的良好表現。
2、七嘴八舌,情景辨析,帶著問題分析案例。
(1)組織學生看書,36----37案例:受冤枉的大江,教師引導學生討論分析分別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加以說明,老師點撥:使學生懂得:品行端正是獲得客觀評價的前提;品行端正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老師進一步提問,面對不公平的評價你應該怎么辦,讓學生自由發言,老師與學生一起解決這一問題,并且指出侵害名譽的危害。
(2)、再通過38頁案例分析,填寫表格內容,讓學生明白生活中侵犯名譽權的行為的表現及其后果。培養學生歸納整理知識的能力,讓學生懂得我們享有法律規定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從而突破難點。
(三)尊嚴無價,知識延伸,拓展提高。
展示“尊嚴無價”材料,學生閱讀后思考,自主探討,從中讓學生懂得維護自己、他人尊嚴,升華到維護國家民族的尊嚴,使學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得到增強,培養學生的愛國熱情,爭做一名有尊嚴的中國人!
(四)為了鞏固重點知識、培養學生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樹立維權意識,將理論聯系實際,進一步突破難點,同時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我設計了知識運用“維權行動”。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
1、托·伍·威爾遜: 國家的尊嚴比安全更為重要,比命運更有價值。
2、桑塔亞那:詩人的想象力支配現實的程度,說到底,是衡量他的價值和尊嚴的精確尺度。
3、車爾尼雪夫斯基:為人粗魯意味著忘卻了自己的尊嚴。
4、席勒:一個國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維護自己的尊嚴,那么,這個國家就一錢不值。
5、亞里士多德:一個人的尊嚴并非在獲得榮譽時,而在于本身真正值得這榮譽。
6、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毀然后毀之,國必自伐然后人伐之。 《孟子》
7、約翰·高而斯華餒:人受到震動有種種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
在神經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強烈的、最持久的則是在個人尊嚴上。
8、盧梭:每一個正直的人都應該維護自己的尊嚴。
9、羅素:自尊,迄今為止一直是少數人所必備的一種德性。凡是在權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從于其他人統治的那些人的身上找到。
10、蘇霍姆林斯基:沒有自我尊重,就沒有道德的純潔性和豐富的個性精神。對自身的尊重、榮譽感、自豪感、自尊心―――這是一塊磨練細膩的感情的礪石。
11、屠格涅夫:自尊自愛,作為一種力求完善的動力,卻是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
12、伊·謝·科恩: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驕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評精神的同義詞。自尊心強的人不是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而只是對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夠克服自己的缺點。
13、湯因比:人要想對自己的尊嚴有所覺悟,就必需謙虛。的確,人性是尊嚴的,但這樣說還是不甚明確的,也是不完整的。說人是尊嚴的,這只限于沒有私心的、利他的、富于憐憫的`、有感情的、肯為其他生物和宇宙獻身的這種情況。
14、陳家琪:尊嚴是文明,但又像一層貼在臉上的東西一樣容易脫落。
15、蒙田:我們可以把我們的財物、生命轉借給我們的朋友,以滿足他們的需求,但是,轉讓尊嚴之名,把自己的榮譽安在他人頭上,這卻是罕見的。
16、李小龍:有時,尊嚴是不容易得到的,為了某些利益,可能會拋棄一切尊嚴;或為了虛名,尊嚴也不顧了。總括地說,世人一般所熱心的是沽名釣譽。
17、王小波:尊嚴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當作一個人物而不是一個東西來看待。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一
有尊嚴的活著,能讓你坦然面對真實的自己,尊嚴與活著休戚與共。你有著。
生命。
的同時也同樣擁有尊嚴,他們相互纏繞,唇齒相依般不可分開、剝離。若你狠心將尊嚴從生命上拔出,生命便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了。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人格尊嚴的故事精選,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當你在社會上沒有任何作為的時候,沒有人會承認你的自尊。
我在北京讀的大學。剛上大一的時候,我看到學校的東門外有個擺地攤賣水果的小伙子,旁邊的是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擺了個地攤,賣的是發卡、卡通娃娃、電池、小工藝品等。
東門屬于學校的偏門,所以,學校的保衛人員管理并不嚴格。沒有驅逐在大門外擺攤的這對情侶。離東門一百多米,有個小吃一條街,出去吃飯的學生經常會在這對情侶的地攤上買水果或者其他的東西。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這對情侶非常能吃苦,脾氣也出奇的好,特別是那個小伙子,脾氣好得接近于窩囊了。因為有些在飯館里喝酒喝多的男生借著酒勁,說話兇巴巴的,但是,賣水果的小伙子一般是很尷尬地賠著笑臉示好,從來不據理力爭或者針鋒相對,所以,從來沒有聽說他和別人發生過什么大的爭執,有些喝酒喝得找不到北的人在他面前粗聲大氣地耍幾下威風也就離開了。
那個時候,感覺這對情侶。
生活。
比較艱苦,我經常見他們吃著饅頭就若成菜,渴了,就喝大塑料杯里自己帶的涼白開。
大二第一學期的時候,這對情侶已經成為夫妻了。兩人從大門外轉移到大門內,在校內租了一間十幾平方米的小房子開辦小超市。學校內已經有兩個大型超市了。每個超市的營業面積都在600平方米以上。夫妻倆以勤勞制勝:那兩個大超市晚上9點關門,但是,夫妻倆的小超市一般是凌晨1點才關門。學生精力充沛,晚上12點多了,還三五成群地在校園路燈下晃悠,想買東西了,大超市已經關門,于是就到小超市買。
晚上9點到12點,是夫妻小超市的黃金營業。
時間。
校內大超市是早晨八點半開業。早晨六點的時候。小超市就開始營業了。每天只休息五個多小時。睡眠不足,夫妻倆就在中午生意相對清冷的時候,輪流趴在柜臺上打盹。
大二的第二學期,男老板把自己的妹妹從老家叫來,幫助他的妻子看守小超市,他自己去附近一條街開了個水果店。
我多次經過那個水果店。發現他的生意挺好的。男老板買了輛新面包車去水果批發市場進貨,平時,面包車就停在店門口。
我大三那年,女老板生了孩子,男老板的母親過來幫助照顧孩子,女老板自己經營著大學內的小超市。男老板在稍微遠些的居民小區,又開了個水果店。把商業街的店讓妹妹看管。
大四的時候,我們都忙著找工作,聽說這對夫妻在西四環買了房子。他們買房子不是住的,而是出租(現在隨著房價的飛漲,這套房子肯定增值了很多)。
學校的教授每次談起這對小夫妻,非常佩服,連連感嘆:“能吃苦,踏實!”學生們進小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對女老板也高看了一眼。
這對來自四川綿陽、只有初中文化的小夫妻贏得了大家的尊敬。
我現在再說下我的一個同學。這個男生本科畢業后,父母為了讓他有個好的前途。讓他去澳大利亞留學。三年畢業歸國后,這個同學老想著創業,但是,家里沒有資金。同學在家待了兩個多月,不愿意出去打工。周圍的人都勸他出去工作,在大家的勸說下,他終于開始求職。他尋求高薪工作卻屢屢碰壁,也很正常,畢竟沒有工作經驗,憑什么拿高薪啊。
既然高薪拿不到,那就拿低薪吧。可是,我同學卻不樂意去找工作了,說出國留學幾年,回來干待遇一般的工作,自己丟不起那人,自尊心受不了,于是寧愿在家閑著。
于是,為了照顧自己的自尊心,這個海歸已經回來兩年多了。居然沒有工作過一天,整天就是在家看電視、打游戲度日。生活上靠父母“贊助”。
以前與他關系很不錯的同學逐漸都疏遠了他,覺得這人年紀輕輕的待在家里太不靠譜了。
比爾·蓋茨曾經說過:“當你在社會上沒有任何作為的時候。沒有人會承認你的自尊。”
那對在大都市里拼搏出成績的小夫妻以及我這個海歸同學的故事,對比爾·蓋茨的這句話給予了非常詳細的解釋。
我是1965年8月從上海支邊去新疆的,當時被分在農二師勘測隊。1969年,我們同去的28個知青,20多個都下放到了農場,其中包括我的室友老蔣。
20xx年退休后我回到了上海,從同是當年知青的老陸那里,打聽到老蔣居住在上海郊區的蘆湖港五七農場。老陸告訴我,老蔣患有嚴重的關節炎,全身疼痛,關節僵硬,行動極度困難,連頭都不能隨意轉動。不久前,老陸邀了兩三個同事去看他,老蔣執意帶他們到農場唯一的小飯店用餐,當了東道主,盡管他行走十分艱難。我提議再去看看他。“你知道,老蔣是個自尊心很強的人,最怕麻煩別人。而且,我們老是去看望他,會把他當成一個要人關照的弱者,不經意間讓他產生一種自卑感。”老陸說,“要去看他,再等等吧。”我想想也有道理。
去年11月,當年同在新疆的老朱夫婦從美國回來省親,乘此機會,我們在滬的知青舉行了聚會。想不到那天老蔣也來了,我們已分手40多年,故友重逢別提有多高興了。只是老蔣顯得蒼老,簡直有些形容枯槁。我們會餐是aa制,我對組織者老邵說,就讓老蔣免了吧。老邵說好,好!一旁老蔣趕忙說:“開什么國際玩笑!這不是丟我的人嗎?”他的臉一下子漲得通紅,顯得十分生氣,老邵只得按標準收了他的錢。
吃飯時,老蔣坐在我身邊,顯得很興奮,總是侃侃而談,喜笑顏開。在他的身上,絲毫看不出病痛的影子。為了歡迎老朱夫婦遠道歸來,增添歡樂的氣氛,老蔣特地從座位上站起來,興高采烈地說:“我給大家出道。
謎語。
謎面是奧運火炬照珠峰,謎底打我們勘測隊的兩個人名猜中一個獎勵50元,當即兌現”說著,他立馬從衣袋里掏出一張百元大鈔,放在桌子上。
場面一下子熱鬧起來。開始,大家胡猜亂答,天南海北,不著邊際。這時,老蔣笑著提醒說:“各位注意,要縮小范圍。”后來,大家果然抓住了要害,兩個人先后猜中。謎底一個是我們當年勘測隊的老領導周祥云,一個是炊事員李太明。老蔣總結說:“對,祥云火炬,照亮珠峰,比喻太明亮了。”他遞上那100元,猜中的兩個人哪兒好意思拿,于是老蔣給了餐廳服務員,再加上兩盤菜。看得出,老蔣是那樣高興,甚至有點悠然自得。
不錯,那天老蔣是我們當中處境最差、身體最弱的人,卻也是最活躍、最顯眼、最開心的人。我想,如果當初免了他的餐費,也許他會心神不安,甚至沉默不語、郁郁寡歡,絕對會是另一種情景。
我想,一個被人小看抑或缺乏。
自信。
的人,是很難挺胸走路,揚眉吐氣的。一個人,有尊嚴才有快樂。
一對二十七八歲的情侶,圍著珠寶店的柜臺轉了一圈后,女生小聲地說:“請問有沒有那種不帶寶石的戒指?”一聽便知,到了定情的緊要關頭,男生讓女朋友自己來挑一枚心儀的戒指,而女生則想著盡量替男朋友省錢。他們小心翼翼地呵護著對方的尊嚴,因為對方值得他們這樣做。
在當下的語境中,尊嚴變成了一個很大的詞兒。有些人對“尊嚴”的理解就是:辦事兒不用求人,人們都得求我,到哪兒都是vip。其實很多時候,尊嚴不在于別人對你如何,而取決于你自己如何做。
去年到青海湖旅行,認識了一個司機。他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但是每天都穿著干凈整潔的西裝襯衫,永遠提前10分鐘到門口等候客人。車子每天擦,座套每天換,車上免費提供垃圾袋、礦泉水、濕紙巾和睡覺蓋的薄毯。他甚至自帶一個單反相機,默默拍下客人觀景時的背影或遠景,離別時一一送給客人。所有坐過他車的人,都非常尊重他。
做家具時認識一個木匠。生意做得很大,但手工活極慢,而且對我所想出來的所有省事又提速的主意都嗤之以鼻。雖然我訂的兩件東西并不貴重,但是量尺寸時他親自來,為的是“看看你家的壁紙究竟是啥顏色,用這個木料行不行”,送貨時他也親自帶著徒弟來,生怕安放得不合適。發現我準備放的位置不合他意,他焦慮得要命。等家具放好了,他撫摸著光滑的木板,滿眼愛意。那一幕,我很難忘。
去理發時,碰到一個發型師,收費比大部分人貴,但是絕不提議讓你染發或燙發,也絕不向客人推銷任何東西。他的理由是:第一,用最簡單的方式能讓客人滿意才算手藝;第二,我是剪發的,不是推銷的。這位從不推銷的發型師,有很多老主顧。
20xx年來,家里一直用同一個保姆。前幾天,她第一次提出請假一周。她走之后,我發現廚房的垃圾桶被認真地套上了7層垃圾袋。
我深深地迷戀每一個人全情投入于自己手藝時的樣子,不管這手藝是寫代碼還是掃大街。那一份投入無關乎任何人,自己就是最大的理由,不茍且、不應付、不模糊,把自己正在做的事情當作與世界呼吸吐納的接口。這,就是尊嚴的來處。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評委,你們好!今天我說課的題目是《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一、本課題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課題是人教版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思想品德》八年級下冊第四課的第一框,本單元講我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而本課生命健康權是首要人身權利,人格尊嚴權是人身權利中的核心權利,它是作為“人”應享有的最起碼的底線權利,學習本框知識培養學生的維權意識十分必要。
二、學情分析。
現實生活中侵犯學生人格尊嚴權的行為時有發生,但由于學生對人格尊嚴權認識不足,因此不能意識或分辨出一些行為已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嚴權,依法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權就無法談起,所以,加強學生對人格尊嚴權了解、認識十分必要;由于受家庭社會的不良影響,部分學生唯我獨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際交往上的障礙,使學生認識到自覺尊重他人既是道德的要求,又是法律的要求,學會尊重他人,對學生的健康成長非常必要。
三、教學目標。
根據《課程標準》教學大綱確定教學目標.
1、知識目標:
了解人格尊嚴權利和名譽權的內容,明確法律保護每個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
2、能力目標。
提高學生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和名譽權的能力。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使學生增強珍愛自己的名譽,維護自己的尊嚴的法律意識,能自學尊重他人,承擔維護他人人格尊嚴權的義務。
四、教學重點、難點。
1、根據新課標要求: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人格尊嚴。所以我確定本課重點為:人人享有尊嚴權,法律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2、根據初二學生實際情況,因為人格尊嚴權中,名譽權最容易受到侵犯,所以我確定難點為: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五:教法與學法:
1、根據新課標要求,結合學生實際,本課的教法是:合作探究法、情景案例分析法等。
2、學法是:自主學習法、合作探究法、討論法等。
六、教學過程:
首先從導入開始,課堂導入的好壞,對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陶行知先生說:“教育即生活,生活即教育”。
故事導入,有感而發,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學生閱讀材料,根據這件事,在網上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老師指導學生加入網評,讓學生動腦、動手發表見解,培養學生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得出人格尊嚴不可辱,點明課題。
2、學生列舉身邊侵犯人格尊嚴的現象,老師展示圖片。通過這項活動讓學生認識人格尊嚴權,培養學生觀察分析問題的能力。
3、結合課文34的案例,讓學生控掘生活中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事例,分組討論讓學生發表自己的看法,出主意自主合作討論學習,老師點評,充分肯定學生見解,學生歸納總結進一步認識人格尊嚴不可辱,歸納人格尊嚴的含義、地位及其內容。為了加深學生印象,增強學生的權利意識和法律意識,指導學生閱讀法律條文,呈現書上法律條文。
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名譽權最容易受到他人的侵犯。因此,我們有必要進一步了解名譽權。
1、小組評價,生活再現,從評價活動談個人名譽。
小組任選幾位老師和同學對他們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引導得出名譽的含義,使學生從感性認識好的名譽的益處,明白良好的名譽首先取決于一個人的`良好表現。
2、七嘴八舌,情景辨析,帶著問題分析案例。
(1)組織學生看書,36----37案例:受冤枉的大江,教師引導學生討論分析分別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加以說明,老師點撥:使學生懂得:品行端正是獲得客觀評價的前提;品行端正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老師進一步提問,面對不公平的評價你應該怎么辦,讓學生自由發言,老師與學生一起解決這一問題,并且指出侵害名譽的危害。
(2)、再通過38頁案例分析,填寫表格內容,讓學生明白生活中侵犯名譽權的行為的表現及其后果。培養學生歸納整理知識的能力,讓學生懂得我們享有法律規定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從而突破難點。
(三)尊嚴無價,知識延伸,拓展提高。
展示“尊嚴無價”材料,學生閱讀后思考,自主探討,從中讓學生懂得維護自己、他人尊嚴,升華到維護國家民族的尊嚴,使學生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得到增強,培養學生的愛國熱情,爭做一名有尊嚴的中國人!
(四)為了鞏固重點知識、培養學生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樹立維權意識,將理論聯系實際,進一步突破難點,同時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我設計了知識運用“維權行動”
七、根據板書設計實用性,直觀性原則,我的板書設計是:
2、公民享有名譽權的意義。
3、名譽權的(主要表現)。
4、名譽權的法律保障。
八、說教學反思。
新課程理念強調以學生為主體,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積極性,讓學生真正成為學習的主人。反思本堂課的教學設計,最大的亮色在于充分體現了這一教學理念。我在教學設計上,盡量從學生生活實際出發,選取學生感興趣的生活情景,構建生活化課堂,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如在新課導入上,我選取廣州白云機場中乘客與乞丐發生的故事為素材,激發學生思考:乞丐也有尊嚴嗎?本故事較能吸引學生,會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課堂上一定會有不少同學提出自己獨特個性的見解,自然就得出“人格尊嚴不能辱”這一教學主題。再如在教學“維護名譽是我們的權利”這一知識點時,整堂課我設計了許多師生互動活動。真正實現教師角色的轉變和教學方式的轉變,讓學生真正成為了學習的主人、課堂的主角,使學生在積極的思維討論活動中,學會了知識,學會了交流。教師只是作出適時、適當的點撥和評價,力求“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不足之處在于課堂容量太大,有些知識點欠深入,學生回答問題可能會只顧及部分學生,沒有照顧到全體。
朋友們,讓我們行動起來,做一個有尊嚴的中國人,尊嚴是一個人支撐信仰與生命的骨架;尊嚴是一個民族永不下跪、永不屈服的錚錚鐵骨,是人類走向文明,走向興旺發達的希望和靈魂。中華民族是一個相依相存的民族,中有互相維護和建構做人尊嚴,這個民族才是一個有希望有尊嚴的偉大民族!謝謝!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三
本單元講我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而本課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它是作為“人”應該享有的最起碼的底線權利,因此,對學生講述這部分知識,培養學生的維權意識十分必要。
二、教學設計。
1、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了解人格尊嚴權及具體內容,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明確侵害公民人格的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增強學生尊重、保護自己人格的意識,引導學生尊重愛護他人的人格權。
能力目標:使學生關注自身、關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權利。
覺悟目標:使學生增強維護人格權的`法律意識;提高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民人格權的意識。
2、本課安排依據。
(1)學生所處的情況:在道德、法制建設日益完善的今天,我們也不難看到我們的學生,作為未成年人他們的一些權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維護和落實,如在學習過程中有意無意,善意惡意的會受到來自同學、老師的歧視,甚至體罰和變相體罰;社會和家庭對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傷害等現狀依然存在,導致學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無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違法的行為。因此,對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教育,使他們明確他們的人格權受法律的保護,并積極引導他們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2)新課標的要求:“我與他人的關系”的第三部分“權利與義務”中指出: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3、邏輯分析和課時安排。
本課線索:圍繞我們的權利——侵害權利的行為表現——侵害權利應承擔的責任來講述。具體為:
法律權利法律行為法律責任。
人格尊嚴權名譽權侮辱、誹謗等如是違法行為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輕者承擔道德責任)。
肖像權惡意毀損、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
姓名權盜用、冒用他人姓名。
隱私權(第五課內容)。
課時安排:兩課時。
4、教學方法:
通過討論和案例分析法,讓學生明確我們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及侵害人格權必須承擔的道德、法律責任。
5、教學具體活動。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四
在東圖書店所在的那個十字路口,總有幾位發傳單的小姐,如果我接過了傳單,一向是走到傳單小姐看不見的地方,把傳單隨手扔進垃圾桶里。
可是有一天,我這熟練的舉動被一位傳單小姐看見了,幸好這時公交車來了,我跳上車,誰知,一陣風把我的帽子吹到了路邊,那位小姐撿起帽子遞給了我。我連忙說了好些聲謝謝。我看見她的臉因為受到我的尊重而閃閃發亮。這時,公交車開了,我只得匆匆看了她最后一眼。
從此,我再也沒看見那位小姐。(初中作文)。
其實,在我沒有尊重她的情況下,她完全可以不撿我的帽子,這也是大多數人沒有受到尊重后的'選擇。而她,她選擇了更高尚的方法:用自己的行動來換取別人的尊重。這樣做的人少之又少啊。對呀,有幾個沒受到尊重的人會放下不滿去用實際行動爭取尊嚴?思考一下。的確,那樣的人很少,因為它太難太難了,但是請再想一想,如果,那一天你做到了,用行動打動了別人自私,冷酷的心,那在別人贊賞,尊重的目光下,你會多么快樂。也許,你用行動爭取來的尊嚴與尊重會是你一輩子的驕傲。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五
《維護人格尊嚴》是粵教版《思想品德》八年級下冊第六單元《我們的人身權利》的第二課題。在初二開設法律常識課的目的,是幫助青少年提高法律素質。而提高法律素質的重點,是使其懂得公民的權利與義務,讓他們知道什么是權利和義務,知道有哪些權利和義務,知道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是怎么的,知道如何正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應該怎樣尋求救助,知道如何保護和實現權利。依據《課程標準》“我與他人的關系”中“交往的品德”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部分,正確保護法律公民的人格尊嚴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自覺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在這個法制治的國度里,人格尊嚴越來越受到重視,所以學好本框題內容是有重要意義和指導意義,為后面所要學習的內容起到鋪墊作用,在全書中處于重要的地位,是有承上啟下,前后銜接的作用。
二教學目標。
結合教材特點,依據新課程標準和學生的實際情況。確定了本課的“三準目標”:
1、知識目標:了解人格尊嚴的含義和內容,區別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的具體內容。
2、能力目標:能夠根據現實生活中的案例,判斷侵犯公民人格尊嚴中的哪些權利;學會保護自身的人格尊嚴和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
3、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通過教學,使學生明白人格尊嚴的內容包括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這些權利與每個公民生活息息相關。當自己的尊嚴受到傷害時,懂得依法維權,加強個人道德修養,自覺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
三教材重點、難點。
1、教學重點:學會判斷生活中哪些行為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嚴。
確認依據:新課程理念、內容,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即權利意識淺薄。
2、教學難點:如何應對侵犯人格尊嚴的行為。
確認依據:新課程理念、內容,學生的法律意識薄弱的情況。
二、說學情。
1、認知結構方面:“人格尊嚴”是比較抽象的內容,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對這些權利的認知水平低。對發生在學習,生活中的有關事件,青少年學生不懂得判斷是否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嚴,不當做一回事。
2、情感方面:在法治社會里,人格尊嚴越來越得到重視,中學生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事情與被他人侵犯人格尊嚴的事情時有發生,因此要教育學生重視維護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嚴,形成和發展尊重人格尊嚴的情感。
3、生活背景方面:由于“應試教育”的影響,本校學生大部分文化素養不高,也不注重個人道德修養,缺少家庭教育,與父母的.素質修養有關。在日常生活中把別人的人格尊嚴當做自己的快樂,影響了和諧社會的建立,因此要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提高他們的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質。
三、設計理念。
對課堂的設計,我始終努力發揮“兩個主體”的作用。以知識為基礎,以能力與方法為全線,培養學生樂于探究、合作、學習的新理念。
四、教法、學法。
1、教法。
根據新課程理念:教材內容的特點,學生的實際情況,教學目標,采用的教學方法有:
(1)情境教學法:采用多媒體教學手段,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性。
(2)問題導學法:其基本模式是“展示案例——提出問題——分析問題——歸納結論”。
(3)歸納法:本框題內容理論不強:教學上主要防止出現簡羅列的現象,要注意把握人格尊嚴所包括的幾種權利的內在聯系。
2、學法。
(1)閱讀法:通過閱讀思考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
(2)討論法:提高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教學過程。
本節課我的教學程序分為七個環節:第一環:節情境導入;第二環節:各抒己見:第三環節:案例研討;第四環節:真情表白;第五環節:學以致用;第六環節:課堂小結;第七環節:板書設計。
1、情境導入。
(1)你經歷過類似這樣的事件嗎?
(2)如果有,請談談你當時的感受?
設計目的:以貼近學生的生活事例,營造輕松愉快的課堂氣氛,設計兩個簡單的問題導入本課內容——我們的人格尊嚴權利。
2、各抒己見。
你認為這樣的事件侵犯了你的人格尊嚴嗎?你的判斷依據是什么。
你還知道生活中哪些侵權人格尊嚴的行為嗎?
我們生活中有很多侵犯了人格尊嚴的例子,到底什么是人格尊嚴?
老師歸納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和內容(我們作為人應當受到他人最起碼的尊重的權利;其包括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
設計目的:將感性的素材上升到理性認識,從而更深刻的理解生活中的一些現象。
3、案例研討。
引用教材個案研討“報社侵犯了小陸的肖像權嗎?”作為學生討論的問題。
歸納肖像的含義和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贏利為目的使用他的肖像,報社沒有侵犯小陸的肖像權。
設計目的:使學生明確法律保護肖像權的含義,對是否構成侵權行為能有正確的認識,突出重點。
4、真情表白。
當你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時,你將如何應對?
同學們,你們的應對方法好多,但是,你們在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的時候卻又侵犯了別人的人格尊嚴,所以你們要學會依法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同時自覺尊嚴他人的人格尊嚴。
設計目的:使學生學會依法維權,依法律己,依法辦事,提高個人道德修養和法律意識,不做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事情。突破難點。
7、板書設計。
(1)肖像權。
(2)名譽權。
(3)榮譽權。
(4)姓名權。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六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重點:人人享有尊嚴權,法律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難點: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2)課前準備:發放表格評選最滿意老師和班級星級學生并做統計。
(3)教學過程。
第一步: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事件背景介紹:廣州白云機場有一乞丐在行乞時,有一個乘客。
鄙夷的將施舍的錢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臉上,該乞丐不滿這種施舍態度,認為有傷他的自尊,他說: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需要這種施舍。)。
根據這件事,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請你以“乞丐有尊嚴嗎”加入網評。
摘錄或及時捕捉學生評論的思想火花。如:
我心飛翔:我為乞丐要尊嚴喝彩。
冰糖葫蘆:生命誠可貴,尊嚴價更高。
總結: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決不因為施舍了別人錢物就有權利去侮辱別人的尊嚴。哪怕他只是一個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討的雙手時已經自己輕賤了自己的人格與尊嚴,但是你,作為一個旁人,均無權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僅剩下的一點人格尊嚴。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它不分地位高低、貴富貧賤、年齡大小;2、明確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地位及具體內容;3、學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憲法第38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
第二步:從評選活動談個人名譽。
1、說說自己評選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的依據。
2、根據統計結果公布大家選出的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名單,并說說你對他們的具體評價。
(目的在于:通過評選活動讓學生明白,名譽就是社會對一個人品德、才干和信譽的評價,評出的老師和學生就是我們對他們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認可)。
3、我們在評價一個人的品行時,往往會用哪些詞語來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問題。)。
品行表現?評價所用的詞?名譽。
優良?(誠實、善良、正直等)?(好的名譽)。
不良?(奸詐、邪惡、卑鄙等)?(壞的名譽)。
問題一:名譽對一個人會有什么影響?(可聯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學生和賣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譽能獲得尊重和經濟效益;壞的名譽使人寸步難行。)。
問題二:品行優良者一定會受到相應的評價嗎?
第三步:帶著問題二分析案例。
1、見書本:受冤枉的大江(組織學生利用材料針對問題二展開討論)。
老師引導學生分別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加以說明:
從理論上講:品行端正是獲得客觀評價的前提。
從現實中講:品行端正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要求學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現實生活中任意踐踏他人名譽的行為依然存在著。然后在討論中達成共識:在維護自身名譽的同時要維護他人的名譽。)。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動口不動手也違法嗎?
小張和小林是同班同學,有一天小林自修課吵,被小張記下后受到老師的批評。于是小林懷恨在心,想尋機報復。礙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張正面吵,又怕打架受處分,終于想了一個操作簡單的萬全之策:在網上臭罵小張。小林罵的解氣,越罵越過癮,可第二天小張難過了,面對同學們的指指點點,他是有口難辯,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最終請病假在家休息。小張還得意的說:“我君子動口不動手,罵死了也不犯法。”
討論:1、小林的做法和說法對嗎?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對這件事該如何判決?
3、你的身邊還有哪些類似的現象?把有關內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具體表現?造成的危害?應承擔的后果。
1.侮辱?謾罵他人??。
2???。
3???。
通過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寫使學生明確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七
1.初步了解人格尊嚴的含義和內容,了解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的具體內容。
2.知道法律保護公民人格尊嚴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進行維護。
3.明確每個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嚴權。
(二)能力目標。
1.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夠正確區分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嚴權的行為;
2.了解未成年人人格尊嚴受保護的法律規定,學會保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3.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權的能力,能夠運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責任。
(三)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讓學生懂得人格尊嚴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中學生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傷害時,要懂得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加強個人道德修養,自覺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加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維權意識。
二、學情分析。
1.針對的問題: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對人格尊嚴權的認知較差,對發生在學習、生活中的有關事件,中學生甚至不懂得判斷是否侵犯他人或自己的人格尊嚴。
2.學生的需要:學會重視維護他人和自己的人格尊嚴,形成和發展尊重人格尊嚴的情感,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提高道德和法律素質。
三、教學重點與難點。
重點:如何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四、教學過程。
(一)課前準備。
教師:
1.根據教材的需要收集案例、新聞,并制成課件。
2.認真學習有關人格尊嚴的法律條文,收集法律依據。
學生:
1.尋找發生在身邊的有關侵犯人格尊嚴的事件。
2.查找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二)教學設計。
(一)、新聞視頻導入新課。
1.通過三個新聞回放片段:
2.思考:看完新聞回放,有什么感想?
尊嚴,是每個人都希望得到的。
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二)、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及內容(讓學生自主學習,找出什么是人格尊嚴權?它包括哪些內容?具體法律如何規定?)。
(三)、通過情景劇場加深對肖像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的理解。
(四)、學以致用:通過對具體事例的判斷,進一步掌握相關的知識點。
你來當法官:判斷以下行為侵犯什么權利?
案件一:報社侵犯了小陸的肖像權嗎?(教材p37)。
案件二:羅彩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案。
(五)、教師小結。
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八
被告徐州市新佳商業有限公司。
2004年3月6日,原告陳燃攜帶一背包、兩個方便袋到被告徐州市新佳商業有限公司購物,行至一樓電梯處,被被告店員伸手攔住,限制原告進入購物區域。雖然原告向該店員解釋為趕火車,購物后就走,但該店員向原告言明必須存包方可進入購物。原告在存包處存包后,才入超市購物。此后,原告于2004年3月9日向本院提起訴訟。
原告陳燃訴稱:由于被告強制原告存包,導致原告精神不振、失眠、精神受到損害。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權。因此,要求被告在徐州范圍內通過媒體向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10元。
被告徐州市新佳商業有限公司對原告陳燃于2004年3月6日在其超市存包購物的事實無異議,但認為:被告有關存包購物的規定非強制性,被告店員只是建議或要求原告存包,并未強制其存包。原告因在被告成功店購物而精神不振、失眠,是原告自尊心太強、過于敏感導致的。被告員工建議其存包的行為未侵犯原告的人格權,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判]。
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要求原告存包后購物,相對于被告,這是超市的一項制度性規定;相對于原告,存包是原告必須履行的義務,原告不履行這一義務,則無權進入超市購物,因此,被告要求原告存包后購物構成強制。原告認為強制存包,是將其當成潛在小偷看待,進而認為強制存包是對其人格尊嚴的侵犯。而人格尊嚴是一種人的主觀認識,是公民、法人對自身價值的認識。這種認識基于自己的社會地位和自身價值,它來源于自身的本質屬性,并表現為自己的觀念認識。原告對強制存包是將其當成潛在小偷的認識是原告對強制存包主觀的內心感受,自我感知。這種感知僅是人格尊嚴的主觀因素反映,并不能構成對人格權的侵犯。因為,人格尊嚴即具有主觀因素,又具有客觀因素。所謂客觀因素是他人、社會對特定主體作為人的尊重,是對人的價值的評價,對人的最起碼的作人資格的評價,這種評價與人類所處的時代、社會的文明程度不可分離。人格尊嚴是否受到侵犯,應以人的主觀認識和客觀評價相結合作為判斷的標準,而不能簡單地以主觀因素為主,客觀因素為輔作為判斷標準。因此,被告強制原告存包,雖有原告主觀上感知人格自尊受到侵犯,但社會和他人并沒有因原告存包購物而不尊重原告,被告強制原告存包沒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權。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之規定,判決駁回原告陳燃對被告徐州市新佳商業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原告陳燃不服一審判決,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理由是:新佳公司不顧顧客意愿,只顧自己利益,強制顧客存包,既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也有悖于公序良俗原則,其行為系違法行為;新佳公司將消費者定位在潛在的小偷的位置,主觀上存在過錯;新佳公司的行為具有損害后果,因為確認人格尊嚴是否受損應立足于主觀因素,客觀因素只能作為補充和參考,強制存包使上訴人自我感覺被當作潛在的賊,導致精神不振、失眠等癥狀,也使公眾對上訴人的社會評價降低;新佳公司的行為與上訴人的人格權受侵害具有因果關系。綜上,新佳公司侵犯了上訴人的人格尊嚴,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新佳公司侵犯人格權成立,支持上訴人的一審訴訟請求。
被上訴人新佳公司辯稱:新佳公司要求上訴人陳燃存包的行為并非違法行為,存包是為上訴人購物提供方便,也是為了所有顧客的方便與安全雖有防盜的意圖,但在現有科技水平還很有限的情況下,這是經營者自主經營權的體現,也是依交易習慣要求消費者履行協助的附隨義務,符合法律規定;被上訴人主觀上并無過錯;上訴人也沒有損害后果,其稱出現失眠、精神不振且人格癥狀沒有病歷等書面證據證實,所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然虛假,而且人格尊嚴是否被侵犯應主要考察社會和他人的客觀評價,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其被要求存包造成了社會對其評價降低,不能認定其人格尊嚴受到侵犯。請求二審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承擔侵犯人格(尊嚴)權的民事責任必須同時具備具有侵犯人格尊嚴的損害事實、行為具有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以及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四個要件,其中具有侵犯人格尊嚴的損害事實尤為重要,無損害即無責任。而人格尊嚴確實具有一定的主觀因素,反映出民事主體對自身價值的認識,不同的民事主體基于地位、能力、年齡、性別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差異,主觀上尊嚴感會有所不同。但正如雙方當事人所共同認可的那樣,人格尊嚴是民事主體作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并且受到社會和他人最起碼的尊重,而這個“最起碼”的限定,一方面表明人格尊嚴具有客觀的考察標準,其取決于一定時期的社會上大多數人的價值判斷,并會隨著社會的進步不斷發生變化;另一方面意味著人格尊嚴權不應被濫用,因為權利之間總會存在著沖突,正如上訴人陳燃為了保全證據而未經他人允許進行錄音錄像,可能使被錄音錄像方主觀上感到人格尊嚴受到損害一樣,法律必須對過于膨脹的權利欲望進行限制,以使包括人格權在內的個人權利與其所負有的社會責任協調一致,維護整個社會的基本秩序。
具體到本案而言,由于在當今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文明程度下,要求消費者存包是超市采取的一種較為普遍的經營措施,新佳公司要求陳燃和其他消費者一樣存包后方能進入購物區,雖然陳燃主觀上可能感到尊嚴受損,但不能認定其因此喪失了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最起碼的社會尊重,換言之,不能認定新佳公司的行為侵犯了陳燃的人格尊嚴。否則,在社會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如果因為個別消費者認為超市要求存包侵犯其人格尊嚴而取消存包制度、認為超市進行電子監控侵犯其人格尊嚴而取消監控設備、認為超市店員巡視監督侵犯其人格尊嚴而取消巡視,那么將危及整個超市業的正常發展,并最終損害包括上訴人陳燃在內的所有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被上訴人新佳公司應該隨著經濟技術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措施,盡可能地兼顧到各個層次消費者的不同感受,不斷提高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重視和保護程度,但在現階段,新佳公司要求陳燃進入超市購物區前必須存包的行為不構成對上訴人陳燃人格尊嚴的侵犯,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本案的糾紛源于原告在被告超市內存包后購物。原被告在庭審中以被告是否強制原告存包購物為爭點,論證強制存包購物侵犯人格權。本判決正是對被告是否強制原告存包,以及強制存包是否構成侵犯人格權作出法律價值判斷。
一、從原告的證據來源,考量原告訴訟之目的。
本院對被告是否強制原告存包作出判定之前,已無須再對原告提交的vcd光盤、磁帶,及證人李娟娟的庭審證言的證據效力作出認定。因為,原被告對原告是在被告要求下存包購物的事實沒有異議。而強制與否,是法律價值判斷,并非事實之認定。但在對被告行為是否構成強制作出法律價值判斷之前,本院必須對原告的證據來源進行分析,在還原事情發生經過的同時,探究原告訴訟之目的,化解被告心中之疑慮(被告認為原告的取證是一種陷阱)。
原告為證明被告強制其存包,提供了一張vcd光盤、同步錄音的錄音磁帶一盤、證人李娟娟的證明,并對證據來源陳述道:原告經常在超市購物,但每次在被告超市購物時,要求必須存包方能進入超市購物,對這種不便利的購物方式感到不滿,因此,在2004年3月6日,原告與其委托代理人一同,將原告在被告存包購物的情景現場錄制,形成了提交法庭的vcd光盤及磁帶。
被告對原告提交的vcd光盤、磁帶質證認為:2004年3月6日原告拍攝的vcd光盤、磁帶,是采取秘密手法拍攝的,取得是不合法的。同時,原告言稱為趕火車而購物,卻與委托代理人拍攝存包購物前后的場景,作為一名正常的消費者購物,是不可能隨身攜帶錄音攝像設備進行拍錄的。因此,vcd光盤、磁帶不具有真實性。此外vcd光盤、磁帶所錄制的內容也不能反映出被告強制存包。至于證人李娟娟的證言,原告錄制的光盤中是否有該證人不得而知,證人陳述有兩個人為原告抱不平,但錄音錄像上沒有反映,因此,證人是在作虛假陳述。
對于原告未經被告許可錄制了原告在被告存包購物的經過,所形成的vcd光盤、磁帶作為證據提交法庭,該視聽資料是否具有合法性,涉及到對非法證據的認定,換句話說,未經對方同意私自錄音的資料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問題。2002年4月1日實施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明確了非法證據的判斷標準,即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如故意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以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如竊聽)取得的證據外,其他情形不得視為非法證據。本案中,原告雖未經被告同意,但為證據保全而錄制了vcd光盤、磁帶,其取證行為并未侵犯被告的合法權益(錄像中并不能清晰地反映被告商品信息、法院至今未聽說原告為獲取利益翻錄光盤在外兜售)。原告是為收集證據而錄音錄像,與其趕火車并不相矛盾,雖然被告可以作合理懷疑,但該懷疑并不具有法律意義。
對于證人李娟娟,原告提交的vcd光盤中,是否有其身影,不是證人出庭作證的必要條件。被告否認證人身份,沒有依據。被告以證人陳述的有兩個為原告抱不平的人亦不在錄像中,質證李娟娟的證言是虛假的,理由過于牽強。
因此,原告提供的vcd光盤、磁帶,與證人李娟娟的陳述相互印證,具有證據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實性、客觀性”。原告以被告強制其存包,侵犯其人格權為訴因,提起侵權之訴,是尋求司法的救濟,主觀上并無損害被告商業信息、商業秘密之意圖。
二、被告是否強制原告存包。
強制與否,是法律價值判斷。
被告對其行為未構成強制抗辯道:被告要求原告存包,是被告履行己方的告知協助義務,告知顧客超市設有自動寄存柜和人工存包服務,顧客可以自由選擇寄存方式,這是給顧客提供方便。而建議或要求原告存包,是被告作為商業經營企業行使自主經營權的一種體現,是正當行使自己的權利。本院注意到,被告在論述其行為不構成強制性時,強調原被告作為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關系,是附條件合同關系,存包的規定是合同所附的條件,消費者可以接受,接受的結果即是存包后入超市購物;消費者也可以不接受,不接受的結果即是不在超市消費,另擇其他超市購物。同時,又論述,原告在與被告建立商業服務合同關系后,存包是原告的附隨義務,存包后能夠避免碰落損害物品、碰傷他人及忘記付款等事件的發生。因此,原告應履行存包的附隨義務。不言而喻,被告的論證是自相矛盾的,被告一方面抗辯其要求原告存包購物不是強制的,一方面又要求原告在被告處購物必須接受其所附存包購物的條件;一方面陳述存包是商家就合同所附的條件,一方面又陳述存包是原告的附隨義務。
說到“強制”,人們就會聯想到暴力。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是這樣解釋強制的。強制,用政治或經濟力量強迫。然而,對強制的理解,在不同的語境下,有不同的認識。強制,作為日常生活中的用詞,是形容詞。使用時,表現為一種狀態。帶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作為法律語言,強制有其不同的法律意義。如,在法律規范中,就可以將法律規范分為強制性規范和任意性性規范。強制性規范,是指規定人們必須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范。強制性規范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明確,而且必須履行,不允許法律關系主體一方或雙方以任何方式加以變更或改變,通常表現為禁止性和義務性的形式。因此,作為法律語言,不同意而為之,即構成強制。正如被告委托代理人的陳述,強制含有“必須”的意思,同時,強制行為的作出,皆使強制相對人沒有任何選擇的余地,而只能被動的接受。本案原告在與被告建立服務合同關系后,原告只能按照被告的要求,選擇存包后再行購物,而別無選擇。
很顯然,被告要求原告存包購物,構成了強制。
三、被告強制原告存包是否侵犯原告的人格權。
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所固有的、以維護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生命健康、人格尊嚴、人身自由以及姓名、肖像、名譽、隱私等各種權利。而自然人的人格權中,包括具體人格權,如生命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肖像權、榮譽權等,和抽象人格權(一般人格權),即憲法中確立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人格尊嚴權,它涵概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了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把人格尊嚴作為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加以規定。1991年12月23日,發生在國貿中心惠康超級市場的搜身事件使立法者看到保護人格尊嚴、保護一般人格權的必要性。由此,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過程中,就人格權及一般人格權的保護給予專條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第43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25條規定,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超級市場緣何會發生搜身事件呢?源于法國家樂福1963年創建的超級市場的大型綜合超市,首次將生鮮食品超市與大型非食品折扣店有機結合,倡導“超大的營業面積,一站式的購物消費、超低的價格體系、自助式的消費方式、以家庭消費為目標客戶”的經營理念,自60年代來起風行于歐、美及東亞,目前已逐漸成為國際零售業發展的主力軍之一。自1996年,國際零售業巨頭紛紛搶灘我國,也將大型綜合超市這一業態帶入我國。經過數年的時間,大型綜合超市已在我國取得了長足的發展,2000年連鎖業前60強中,有18家是經營大型綜合超市的企業,占連鎖業前60強的28%.而超市的自助式購物,給消費者帶來購物便利、商家薄利多銷的同時,也必然因物品的毀損、失竊使商家經營損失。因此,從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體系,強化總部管理,保證超市企業經營業態順利發展的角度出發,商家制定了種種規章制度。可以看到,商家在超級市場內通過監控裝備、安檢門、存包、加強保安力量、查驗購物小票、挑選商品時“人盯人”等等防止物品丟失、毀損的措施,防范經營風險。這些制度的建立,是企業行使自主權的表現。但權利的行使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更不能侵犯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國貿中心惠康超級市場的搜身事件是為了防范經營風險,但該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人格尊嚴權。
而存包制度,不同與搜身。存包制度在超級市場運作初期,多體現為免費的人工存包,且必須存包。隨著市場發展的逐漸成熟,人們文明程度的日漸提高,電子防范系統的不斷普及,“自助存包、自主存包”逐漸取代現有的“必須存包、人工存包”。本案被告開業時,即提供了人工存包和自助存包兩種方式。從初期的大小包均要求存放,到現今的只要求大件物品存放。存包制度設立目的,不僅體現了企業為防范經營風險采取的自救措施,而且更多地表現為一種服務,免費服務中為消費者購物帶來的便利。
原告認為存包購物是不便利;強制存包,是將其當成潛在小偷看待,進而認為強制存包是對其人格尊嚴的侵犯。而人格尊嚴是一種人的主觀認識,是公民、法人對自身價值的認識。這種認識基于自己的社會地位和自身價值,它來源于自身的本質屬性,并表現為自己的觀念認識。原告對強制存包是將其當成潛在小偷的認識是原告對強制存包主觀的內心感受,自我感知。這種感知僅是人格尊嚴的主觀因素反映,并不能構成對人格權的侵犯。因為,人格尊嚴即具有主觀因素,又具有客觀因素。所謂客觀因素是他人、社會對特定主體作為人的尊重,是對人的價值的評價,對人的最起碼的作人資格的評價,這種評價與人類所處的時代、社會的文明程度不可分離。就原告在2004年3月6日在被告存包購物,客觀上,存包是面向全體消費者,而非原告本人,公眾不會因此認為原告是小偷,原告也沒因存包而減低在同學中的公信力。人格尊嚴是否受到侵犯,應以人的主觀認識和客觀評價相結合作為判斷的標準,而不能簡單地以主觀因素為主,客觀因素為輔作為判斷標準。因此,被告強制原告存包,雖有原告主觀上感知人格自尊受到侵犯,但社會和他人并沒有因原告存包購物而不尊重原告,被告強制原告存包沒有侵犯原告的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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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尊嚴開學大全(19篇)篇十九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難點: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2)課前準備:發放表格評選最滿意老師和班級星級學生并做統計。
(3)教學過程。
第一步: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事件背景介紹:廣州白云機場有一乞丐在行乞時,有一個乘客鄙夷的將施舍的錢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臉上,該乞丐不滿這種施舍態度,認為有傷他的自尊,他說: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需要這種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