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是向某機構或組織提出申請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幫助我們表達自己的需求和理由。通過閱讀以下范文,你可以了解到成功申請者是如何突出優勢和吸引招聘者的注意力的。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一
xx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男,漢族,20xx年xx生,身份證號xx。
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沒有考慮到重名現象。
辦理戶口登記時用的是xx,到現在一直沒有在任何場合使用過,現在上幼兒園了,考慮到將來要上小學辦學籍,如果還使用xx這個名字會出現重名現象,現特向貴所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請貴所給予辦理,在此感謝!
此致
敬禮!
xx年xx月xx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二
xx路派出所:
人的重要性。人名作為一個特定的符號,對人有著很強的心理暗示作用。姓名雖不一定能直接決定人的一生命運,但它卻凝聚著深刻的寓意,寄托著我的理想和志向,幫助我樹立起人生的追求目標,激勵我奮發向上,努力進取,塑造良好的個性,在心理上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從而影響我的一生。況且我實在不滿意現用身份證上的名字。所以,誠懇在國家第二代身份證換證之時,能夠更名為。同時,我在此聲明:
1、本人從無違法亂紀行為;
2、從未受過任何刑事處分;
3、無任何犯罪嫌疑;
4、也非正在刑事、民事訴訟期間的當事人;
5、非法定代表人;
6、也未參加任何股票、證券等經濟事務綜上所述,誠望能夠批準我在第二代身份證換證時的更名申請。
特此申請,誠望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二0**年二月二十二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三
xxx派出所:
本人女兒現用名,女,漢族,年月日出生于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附《出生證》xx婦幼產2892號影印件)。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梅芷洋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沒有注意到與姑母的名字讀音接近,以至于在后來的生活中帶來了不便,特別是在親戚聚會時,大家紛紛指責我對長輩不尊敬,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愿為感!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xx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男,漢族,20xx年xx生,身份證號xx。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沒有考慮到重名現象。
辦理戶口登記時用的是xx,到現在一直沒有在任何場合使用過,現在上幼兒園了,考慮到將來要上小學辦學籍,如果還使用xx這個名字會出現重名現象,現特向貴所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請貴所給予辦理,在此感謝!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四
××市××區公安局:
本 人現用名×××,男,漢族,×××年×月××日生于××市××××醫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 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 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 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
×××年×月××日
去年7月1日起,更改姓名的政策有了松動。
年滿16周歲的成年人只需要以下相關材料:1.本人申請2.戶籍證明3.單位或學校證明即可。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只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戶籍證明,學校證明,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明)即可,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姓氏和姓名,無須以前那樣需要離異的父母雙方均同意。
準備好以上材料后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找社區民警,他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將材料上報分局審批,然后通知你結果。只要理由比較充分(如單位有重名,姓名諧音不佳,字面性別趨向顛倒等等均可視為理由充分)通過審批的希望是很大的。預祝需要改名的朋友好運!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五
___派出所領導:
您好!本人___,住___市場___號,身份證號碼:___。因家庭原因,現申請將我兒___(身份證號碼:___)的名字改為___。特此申請,望批準為盼!
申請人: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六
xx路派出所:
我叫xx,也叫xx,女,漢族,19xx年2月出生,原籍為xx省,現所在單位是xxxx區管委會發展策劃局,戶籍落于xx路派出所的集體戶口。隨著xx市第二代身份證換證工作的展開,我密切配合戶籍所在派出所的工作,特來換取第二代身份證。同時希望在更換第二代身份證時,能夠更改為。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在上小學時,由于同學及老師們的口誤,在叫我的名字時叫轉了音,又因老師在填寫初中升學檔案時的筆誤寫成,從此學籍檔案上等都一直沿用至今,以至在16歲辦理身份證時也未能更正。雖然多年來也做過很多努力,但都未能如愿。第二、因為“”這個名字只用在各證件上,而以往認識的人口頭上又都不這么叫,這樣一來給我的生活等諸多方面都帶來不便,令我很是苦惱,所以希望能夠在第二代身份證換證時使用xxx作為新身份證的名字。第三、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諸先賢都道出了姓名對人的重要性。人名作為一個特定的符號,對人有著很強的心理暗示作用。姓名雖不一定能直接決定人的一生命運,但它卻凝聚著深刻的寓意,寄托著我的理想和志向,幫助我樹立起人生的追求目標,激勵我奮發向上,努力進取,塑造良好的個性,在心理上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從而影響我的一生。況且我實在不滿意現用身份證上的名字。所以,誠懇在國家第二代身份證換證之時,能夠更名為。同時,我在此聲明:
1、本人從無違法亂紀行為;
2、從未受過任何刑事處分;
3、無任何犯罪嫌疑;
4、也非正在刑事、民事訴訟期間的當事人;
5、非法定代表人;
6、也未參加任何股票、證券等經濟事務綜上所述,誠望能夠批準我在第二代身份證換證時的更名申請。
特此申請,誠望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二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七
申請人:xxx,漢族,女性,1981年4月xx日出生,未婚,身體證號碼為,住址為廣東省廣寧縣xxxxxxxx。
申請請求:把本人原姓名“xxx”改為“xxx”。
申請原因及陳述:本人自出生到現在一直沿用“xxx”這個名字。基于本人成年參加工作以后,才發覺自己的姓名取得太過于陋俗與甚顯父母一輩的文化水平低下,也因為這個原因,令本人時常遭到同事朋友的嘲諷與取笑。這大大地挫傷了本人的自尊心與自信心,無形中已經給本人的心理帶來了強烈的自卑感和一系列的負面影響,也嚴重地妨礙了本人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為此,本人誠懇地向鎮派出所、縣公安局申請更改姓名,懇請鎮派出所、縣公安局能給予批準。
1、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人保證: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日期:xxxx年x月xx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八
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戶籍科:
本人兒子/女兒戶籍地址北京市xx區xx號,現用名xxx,男/女,族,20xx年x月x日出生于xx市xx醫院婦產科。由于出生時剖腹產,大人和孩子在生產后身體一直出現問題,根本沒時間去考慮孩子的名字問題,臨近申報姓名的最后階段匆匆去辦理了登記,沒有慎重考慮,我們做家長的和家中老人都覺得十分不妥。思前想后,最終決定為孩子提出改名申請。
現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后的姓名為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滿十八周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我兒子/女兒今年2周歲,無法自行申請,所以我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現提出書面申請,望同意為切!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九
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
本人現用名xxxx,女,漢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地知道,這申請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陳述理由如下:
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更改為xx,且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以二次為限!現二代身份證已經丟失,特借此補辦身份證的機會改名,申請改名為xxxx,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但愿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愿!謹請領導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
20xx年3月22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十
xx派出所:
我現居住于xx,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女,漢族,xxxxx生,身份證號:xx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xxxx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我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女兒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為方便以后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申請人:
20xx年十一月一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十一
尊敬的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xxx,男,漢族,20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xxxxxxx,現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派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xxx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兒子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并沒有考慮到孩子名字與同姓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也相同;辦理戶口登記用名一直沒有使用,從上幼兒園到現在馬上要上小學一年級了,一直使用的是:xxx這個名字,為保證我兒子學籍的延續性,方便以后的升學和就業,現特提出書面改名申請。
特向貴派提請將本人兒子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懇請貴派予以批準我為兒子的改名為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十二
_____小區派出所:
本人的孫子現用名:任xx,性別:男,民族:漢,20xx年10月2日,出生于山西省婦幼保健院(附出生證編號:)。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愛孫姓名為任宸伯的申請。
民法第99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和冒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為愛孫提出書面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并沒有考慮到孩子名字與社會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相同,導致在親朋好友相聚時,被大家指責對孩子的起名草率,未經深思熟慮,以及對孩子以后的。
思想精神。
層面沒有做到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孩子以后的身心健康成長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我清楚地知道,這一個人行為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意愿為感!
望貴局同意更改!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_年___月___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本人現用名xx,女,漢族,20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社會記錄,我清楚地知道,這申請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對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陳述理由如下: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現用名太過于庸俗,以至于我都不愿告訴別人我的真名。現在,因長期錯誤使用,原有名字反而遺忘者,身邊的朋友也都是習慣叫我xxx。原用名也經常會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的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且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以二次為限!現二代身份證已經丟失,特借此補辦身份證的機會改名,申請改名為xx,望重新開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但愿貴所應該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愿!謹請領導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齡前改名申請書(優質14篇)篇十四
xx派出所:
本人現用名xxx,女,漢族,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xxxxxx組4號身份證號:xxxxx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時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請人現在所有的身份證明文件、學歷證書、銀行帳號和社會保險登記等均使用這一名字,申請人在使用現用名期間沒有進行過什么違法、犯罪行為,也沒有什么不良的社會記錄。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給正常的生活、工作帶來許多不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在認真學習和研究了姓名權的有關法律規定后,所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9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現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請予以更改望同意為!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