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成績已屬于過去,新一輪的工作即將來臨,寫好計劃才不會讓我們努力的時候迷失方向哦。那關于計劃格式是怎樣的呢?而個人計劃又該怎么寫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計劃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篇一
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畢業后,履行定向協議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區就業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畢業研究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對未履行定向協議的畢業研究生,將視情記入個人征信檔案。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我校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各專業報考條件詳見相關招生專業目錄及招生簡章。
4.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5.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由生源范圍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篇二
1.初試時間:2019年12月21日—22日。初試科目與報考相同學科(專業)全國統考的考試科目相同。考試形式為筆試。
2.復試時間:2020年4月左右。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內容及形式以報考學院通知為準。
(二)錄取
1.根據初試、復試成績,并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本招生計劃與其它招生計劃之間不得相互調劑錄取。
3.對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云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不得錄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已錄取的錄取資格無效。
4.被錄取的考生直接進入招生單位進行培養,各招生單位按照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修業年限和學習年限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考生保持一致。
5.協議簽訂。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協議由考生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均不遷轉戶口。
其中,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在職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非在職協議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考生須在擬錄取階段提交簽字蓋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養協議書》且協議書的類型(在職、非在職)、協議單位信息必須與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記表》的類型、登記表的簽字蓋章單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則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篇三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民族地區脫貧攻堅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生源范圍為: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5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3)在內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擔教學和管理任務的教職工;在西藏工作且滿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畢業生。
3.承諾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區、市、兵團)就業。
4.報考學術型碩士學位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報考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等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應符合《中央民族大學2020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總體安排》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7.我校部分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具體請參見《中央民族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篇四
(一)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
根據實際報考情況,按考生生源地省份分別以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往低排名,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參加復試考生須提交《報考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其他須提交復試材料與普通類招生計劃招生一致。
學校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綜合情況擇優錄取。
(二)漢族在職考生錄取比例不得超過10%。
(三)非報考本計劃人員不得調劑到本計劃錄取,報考本計劃人員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外錄取。
(四)被錄取的考生在校期間與其他普通類招生計劃錄取研究生實行統一標準、統一要求、統一管理。
(五)被錄取考生需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及)所在單位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協議書。被錄取在職考生入學不遷轉戶口。
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篇五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下載《報考2020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考生登記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民教處(或高教處)申請報名許可(在職考生還須獲得工作單位的報名許可)。
考生網報成功后將三份蓋章《考生登記表》中的一份通過中國郵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北智樓316)。郵寄時間最遲不晚于11月5日(以郵戳為準)。
2.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
獲得報名許可的考生,持《考生登記表》到報考點所在省區的省級招辦領取“網報校驗碼”,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報時“考試方式”選擇“全國統考”(聯考類根據專業選擇“法碩聯考”或“管理類聯考”),“專項計劃”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單位”按《考生登記表》中的蓋章單位填寫(非在職考生按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欄的蓋章單位填寫,在職考生按單位意見欄的蓋章單位填寫)
報考音樂學院、舞蹈學院、美術學院的考生須選擇“中央民族大學”為報考點,到中央民族大學進行現場確認。確認時間為11月8-10日。
以“中央民族大學”為報考點的考生,“網報校驗碼”到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領取(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a606)。
3.考試安排與我校普通計劃的碩士招生安排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