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合同的爭議處理篇一
如果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被鑒定為職業病,而其所在單位未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那么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而且,在此期間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勞動能力鑒定爭議
勞動能力鑒定爭議一般是工傷職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或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有異議而產生的爭議。
工傷職工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如果認為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其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不再具有可訴性。
此外,如果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停止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爭議
職工因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發生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爭議后,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職工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了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就不屬于勞動爭議,職工可以通過申請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方式處理。
1.發生工傷保險爭議時該如何處理
2.單位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如何處理?
3.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爭議處理條例
4.工傷保險個人繳費介紹以及應該如何處理
5.最新關于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賠償標準及爭議的處理
6.有關工傷爭議的處理小知識
7.工傷保險待遇
8.工傷保險常識
9.什么是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的作用
10.什么是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定義
合同的爭議處理篇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湖北省田關水利工程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與職工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和工程管理工作中的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我處的穩步發展。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管理處的實際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管理處在生產經營活動和工程管理工作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把安全工作做為一項硬性的政治任務,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始終把管理處和職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三條管理處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凡管理處所屬各二級單位、機關科室等均須遵守本協議:
1、管理處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改善生產環境和作業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2、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管理處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管理處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事項告知和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負有認真遵守管理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義務。
第四條本協議所指的勞動安全衛生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勞動條件和安全技術措施。
3、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安全管理。
4、安全操作規程。
5、職業安全培訓教育。
6、職業衛生與勞動保護。
7、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8、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及定期演練。
9、特殊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本協議由管理處方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管理處行政領導(法人代表)與職工方代表(工會主席)簽訂。本協議簽訂后,對管理處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的各項規定。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條管理處應當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在黨群辦公室配備責任心強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處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工作。
第七條管理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操作法,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管理處應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管理處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代表職工監督實施情況。
第九條管理處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條管理處必須嚴格執行《湖北省安全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管理處加強安全生產檢查,行政領導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基建、消防、保衛、工會等部門進行綜合檢查;各單位(科室)要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由黨群辦公室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管理處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門面租賃及技術改造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處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十四條管理處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設置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危險源點警示卡。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管理處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對粉塵等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要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五條管理處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崗位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同時按潛江市防疫站的要求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和健康檔案,確保職工身體健康。行政方應及時向工會通報職業病檢查情況。職工因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的工資和醫療費,按國家和省、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管理處依法按國家、省、市規定要求和時限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第十七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管理處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管理處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第十八條管理處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和《省田關水利工程管理處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不得安排女職工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它勞動,管理處在女職工懷孕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工會與職工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管理處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工會應參加。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管理處對危及管理處和職工安全的責任者給予懲處。
第二十一條工會支持管理處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管理處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管理處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會積極協助行政落實管理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執行,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安全生產月”、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培訓等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三條管理處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向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二十四條職工依據有關法規有權拒絕管理處的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管理處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管理處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培訓,掌握本崗位操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十八條職工在崗位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以文形式(緊急情況可口頭報告)向上級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二十九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章監督檢查與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簽約雙方成立安全衛生協議履行檢查組(由管理處行政方代表和工會方代表組成),依法對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一條管理處職工代表大會對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勞動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二條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對事故隱患沒有按規定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由行政方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綜合檢查組驗收合格。
第三十三條由于管理不嚴,而造成人身傷亡、火災、消防、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和部門,管理處將根據事故的大小、情節的輕重分別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職工在工作中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根據情節的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經管理處與職工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在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后生效,同時上報上級工會、市勞動行政部門、市安全監察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簽生效后,以局域網、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三十七條合同期限為二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簽或續簽的要求。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達成的意見可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行政方(法人代表)簽職工方(工會主席)簽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的爭議處理篇三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這是由于勞動過程是非常復雜的也是千變萬化的,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各不相同,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共性問題做出規定,不可能對當事人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深感經營或工作需要確定錄用勞動者的條件和方式數量,并且通過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發揮勞動者的特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這既是對合同主體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有助于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有利于穩定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的類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處理勞動合同爭議的依據
由于勞動合同的內容比較廣泛,包括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條件等等,所以處理勞動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規范性文件也很廣泛,主要有《勞動法》、《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合同制工人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及《企業職工獎懲條例》、《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集體合同規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等。
合同的爭議處理篇四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成交房屋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購房計劃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元,電視天線費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買方)
單位名稱:(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乙方:(賣方)
單位名稱:(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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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爭議處理篇五
一、處理勞動合同爭議須特別注意的問題。
處理勞動合同爭議除應遵循勞動爭議處理的一般規定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處理勞動合同爭議應首先確認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法》第18條規定了無效勞動合同的條件,即“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部分條款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根據這一規定,在確認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基礎上,才能確定處理勞動合同爭議的依據。如果在確認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應首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然后再處理其他合同爭議。
2、處理勞動合同爭議的主要依據應是勞動合同。
因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執行,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一般來講比較具體,而且法律上沒有規定或沒有明確規定的內容,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寫入合同,所以處理勞動合同爭議應主要依據勞動合同。比如:有關分房、調離單位退房的問題,違約賠償經濟損失的標準,計算方法的問題,只要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發生勞動爭議都應按合同執行,否則將很難處理。然而,目前由于人們的合同意識較差,法制觀念淡薄,簽訂勞動合同的質量不高,因此勞動合同是處理合同爭議主要依據的地位還不明顯。
3、勞動合同無效時,處理合同爭議應依據法律規范。
當確認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后,處理合同爭議應依據相關的勞動法律規范和其他法律規范,盡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4、何為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爭議。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訂立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因此,雙方因訂立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不屬于勞動爭議。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爭議,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由于某種原因已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此后又因補訂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所以這類爭議屬于勞動爭議。勞動部在《關于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幾個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5]338號)中,明確規定這類爭議屬于勞動爭議的.受理范圍。
二、處理勞動合同爭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