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迅速,一眨眼就過去了,成績已屬于過去,新一輪的工作即將來臨,寫好計劃才不會讓我們努力的時候迷失方向哦。那關于計劃格式是怎樣的呢?而個人計劃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計劃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貴州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公示篇一
中國科學院不僅是我國規模最大、學科最全、實力最強的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級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國科學院擁有一大批學術造詣深厚的學術帶頭人和導師隊伍,有處于國際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研究項目、良好的科研條件、廣泛的國內外學術交流途徑以及鼓勵創新的文化環境。
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專業涉及10大學科門類,在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教育學6個學科門類,擁有3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6個,另有“電子與信息”領域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個學科門類,擁有5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此外還擁有金融、應用統計、應用心理、翻譯、農業、藥學、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10個類別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領域22個。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我校預計招收該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150名左右。我校京內外各研究所各院系均可在其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所有專業范圍內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查看招生單位和學科專業信息,并同有關研究所或院系聯系報考事宜。中國科學院大學20碩士研究生招生概況和具體要求參閱《中國科學院大學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于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生源范圍是教育部規定的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的少數民族骨干人才,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具備《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此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須來自前述生源范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同意。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此專項計劃。
(二)報考程序
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蓋章。
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忌鷪罂贾袊茖W院所屬京內外各研究所或中國科學院大學各院系,“招生單位所在地區”均應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14430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要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或“100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然后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打印《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并按照所在考點網報現場確認的要求,持該報名信息表和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通過現場確認后,考生須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送所報考的研究所、院系。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和調劑等均需使用。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統考生相同。
(四)復試
1.復試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各研究所、院系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2.未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復試,報考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調劑復試。
五、錄取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所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所有被錄取的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由培養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3.被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須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為期一年的基礎強化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經考核合格后,進入相關研究所、院系開始碩士課程的學習。
4.被我校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已達到所報考研究所或院系普通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或普通招生計劃國家復試分數線)和復試錄取要求的,可免除一年基礎強化培訓,直接進入碩士研究生階段課程的學習。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錄取的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及戶口轉入錄取單位;在職考生不遷移戶口,人事檔案由定向單位保管。新生的黨團組織關系需轉至強化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組織關系轉至各研究所、院系。
6.被我校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不得以碩博連讀方式攻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單位所在省市教育廳書面同意后可以在畢業時作為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考,擬錄取后須重新簽訂三方協議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7.2016年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按國家及基礎培訓高校和我校相關規定繳納。
六、其他
1.本簡章未盡事宜,考生可進一步查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或向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
2.本簡章如有與國家新出臺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項,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對本簡章具有最終解釋權。
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49
聯系人:葉老師
貴州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公示篇二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財政部人事部關于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意見》(教民〔〕5號)及《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11號)精神,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和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加速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撐,決定開展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計劃招收3700名碩士研究生,招生任務由教育部指定院校承擔。非在職人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圍: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報考條件
(一)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考試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畢業后保證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二)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招生計劃。
五、報名與考試
考生應參加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報名和統一入學考試。
六、錄取
(一)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二)不接受未報考本計劃的調劑考生,本計劃考生不得調劑到本計劃以外錄取。
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且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忌炗唴f議書后,招生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七、其他
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碩士生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按協議書規定執行。
貴州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公示篇三
1.錄取工作必須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
2.各招生單位依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充分考慮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本科(或碩士)階段學習成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3.在考生綜合素質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招生單位按各少數民族在當地民族總人口中的比例進行錄取。原則上,各招生單位所錄取的非在職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50%,漢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過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4.不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調劑考生。
5.招生單位因生源狀況和學科建設等原因確需進行規模調整的,要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由教育部審批下達執行。
6.所有被錄取考生的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必須在錄取前由培養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后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7.各省級招辦應按國家規定對招生單位的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錄取名單必須經全國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聯合辦公會議審查通過后,才可發放錄取通知書給考生本人。
貴州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公示篇四
中國科學院不僅是我國規模最大、學科最全、實力最強的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級人才的重要基地。中國科學院擁有一大批學術造詣深厚的學術帶頭人和導師隊伍,有處于國際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研究項目、良好的科研條件、廣泛的國內外學術交流途徑以及鼓勵創新的文化環境。
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專業涉及10大學科門類,在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教育學6個學科門類,擁有3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6個,另有“電子與信息”領域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個學科門類,擁有5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此外還擁有金融、應用統計、應用心理、翻譯、農業、藥學、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10個類別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領域22個。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是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16年,我校預計招收該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150名左右。我校京內外各研究所各院系均可在其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所有專業范圍內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信息網查看招生單位和學科專業信息,并同有關研究所或院系聯系報考事宜。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概況和具體要求參閱《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擁護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的發展樂于奉獻、具有較高科學人文素質和創新能力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二、招生范圍與對象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生源范圍是教育部規定的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區的少數民族骨干人才,上述地區漢族考生應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
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等學校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三、招生原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四、報名與考試
(一)報考條件
考生應具備《中國科學院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普通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此外還應具備如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考生須來自前述生源范圍,且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同意。
3.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此專項計劃。
(二)報考程序
考生在報考前需填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可從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網下載),并經原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民族教育處(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等教育處等相關處室)審核蓋章。
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進行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和方式與全國普通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相同,通過教育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中“專項計劃”欄目應選擇“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忌鷪罂贾袊茖W院所屬京內外各研究所或中國科學院大學各院系,“招生單位所在地區”均應選擇“北京”,“招生單位”選擇“14430中國科學院大學”,在“院系所名稱”欄中選擇要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如“002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或“100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然后選擇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打印《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信息表》,并按照所在考點網報現場確認的要求,持該報名信息表和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以及有關證件材料到指定的.報考點參加現場確認。通過現場確認后,考生須將已蓋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送所報考的研究所、院系。
特別提醒:請考生務必牢記自己網報時的用戶名和密碼,后期打印準考證和調劑等均需使用。
(三)初試
1.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
2.考試科目、內容及要求均與其他統考生相同。
(四)復試
1.復試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各研究所、院系具體情況,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統考考生相同。
2.未報考該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入該計劃復試,報考該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調劑復試。
五、錄取
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錄取實行“計劃單列,擇優錄取”的規則。計劃單列是指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與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分別用于錄取對應類別的考生,兩類考生不形成競爭。錄取時考生不得調入或調出該專項計劃。具體錄取由所報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所有被錄取的考生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必須在錄取前由培養單位牽頭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和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貴州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公示篇五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
2.保證畢業后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其中,在職考生回原單位;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回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狀況符合各招生單位的體檢要求。
6.應屆本科畢業生中的推薦免試生可申請進入本計劃。
報考方式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報考方式相同,具體的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間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二)初試
1.報考該計劃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1月19日至20日)。
2.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命題,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荚嚪绞骄鶠楣P試。
(三)復試
1.教育部采取“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
2.復試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3.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在教育部復試基本分數線劃定后自行確定,一般不得晚于5月上旬。
4.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招生單位可根據情況從其他招生單位調劑部分報考本計劃的合格考生參加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