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充滿活力和活動的地方,它給我們帶來了無數的豐富經歷。小編為大家精選了一些優秀的學校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啟示。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提高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1.師生員工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熱愛學校,愛護校產。
2.固定資產必須及時登記,及時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3.執行誰用誰管,責任到人的校產管理原則。
4.各部門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日常校產的保養工作。
1.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申購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安排采購。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固定資產等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校產保管員,并據此及時記帳。
3.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
1.學校各部門申購的公用設備,均由部門領用,個人保管,調離學校時歸還。
2.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學校配發的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
1.建立校舍資料檔案,做好房屋編號。做好固定資產的'編號、登卡、入帳工作。
2.每學期開始,總務處安排相關責任人根據登記情況,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學期結束,各部門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實相符。
3.需報廢、報損的的物品,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分管校長驗證,并報校長同意。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二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準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并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一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準后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三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準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并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一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準后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xx小學。
20xx年上期。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四
學校校舍校產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它是保證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培養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和建設者的物質基礎。為了切實管理好校舍校產,確保學校教育工作順利進行。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成立由校總務處負責人為組長,教導主任、教師、學生代表為組員的校舍校產管理小組,對校產全面管理,逐步做到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各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實驗室、儀器室、圖書室、播音室、隊室、食堂等有專人負責,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三、班主任負責班級財產管理。教室里的課桌、講臺、日光燈、黑板、紙簍、掃帚、錄音機、投影儀等財產,在學年開始時由總務處、教導處按需配齊,填好財產登記表,做到包干管理,責任到人,每學期自查核對一次。
四、做好財產登記。學校有總帳,各室有小帳,每學年末進行查核,作好報損記錄。
五、建立賠償制度。凡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為損壞財產應照價賠償。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五
校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的公共財物,全體師生員工應愛護使用,不能隨意破壞。為將校產管理好、保護好、使用好,學校對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校產管理采取總務處統一管理與使用部門管理相結合,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定位定人的管理。保管人員須明確保管責任,所有校產都要登記入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師在愛護公物方面應起模范帶頭作用,并教育學生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好校產。
一、教室財產: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開學初班主任對班級公物檢查一次,日光燈等自然損壞的報總務處批準后方可調換,人為損壞的一律按價格賠償。對班級財產管理不善,甚至故意損壞的`,除按價格的二至五倍賠償外,要追究保管人的責任,按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期未或畢業時經總務處檢查驗收后交還給學校。
二、辦公室財產:由總務處分年級、分處室逐一登記,誰用誰管理。教職工調離本校時,總務處逐一檢查,所用、所借的校產都應如數歸還,對損壞或遺失的,按規定照價賠償。
三、電子備課室、中控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學術報告廳、電腦室的財產由信息技術組負責,責任須落實到人。
四、圖書樓財產由圖書管理員負責。
五、廣播室財產由團委負責。
六、實驗室財產:由實驗室管理員負責,管理員要及時做好實驗設備入庫、出庫登記,做好總賬和明細賬,做到賬物相符。
七、學校購物由總務處負責。各部門需要的設備、器材,要先到總務處辦理登記申請,再由總務處匯總報校長批準,由相關人員或采購中心招標采購,任何部門不得擅自采購。
八、教師教學中需要的教學用品,由教導處寫出申請報總務處購買,由教務人員發放。
九、保安用品,由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員負責。
十、體育器材、設備由藝體美衛處相關人員負責。
十一、學校財產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桌椅、文娛道具等小件物品由總務處批準后,辦好出借手續方可外借。
校舍、場地、器材如確需向外單位出借,需經分管部門領導批準,辦理出借手續、并收取必要的費用。用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十二、學校固定財產實行一學年檢查一次,凡人為損壞,要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竊造成的損失,視其責任大小,經集體研究后作價賠償或報銷。
十三、每學期對班級財產使用管理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評比文明班級、先進班級的依據。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六
一、校產分類造冊,落實使用部門,各部門應有具體負責人(保管人),每學期作一次檢查,每一年清查、盤點、核對。
二、校產的購置由校長同意審批后才能購買,對購入的物品,要認真審查發票、帳單等結算憑證,驗收入庫。固定財產帳每月與會計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物一致。
三、領用物品,進行分品種記載。學期結束分別統計各類物品使用數量。
四、借用校產,應寫借條,經主管領導同意,保管員登記后,方可將財產借出。借條上應注明借用、歸還日期,逾期不還者,可照價賠償或扣除借用人工資。
五、校產由總務處每年檢查登記一次,丟失、損壞的.查明原因,酌情賠償或報損。
六、校產報廢、報損由總務處核準,報告校長室,方能報廢銷帳。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七
為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充分地利用好現有的先進教學設備、設施進行現代化教學,延長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提高校產的效用,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設一名兼職教師負責校產的管理及登記工作。
2、對新添置的設備、設施等校產必須及時做好入冊登記手續。做到先入冊后使用。
3、各功能室(包括課室)都有一位專職或兼職教師負責室內設備、設備的保管。
4、各功能室都必須有規章制度,要求師生進室后必須遵守。
5、凡各類設施、設備的“進出”(包括教學儀器的臨時借用),都要辦理相應的.借記手續。
6、功能室每次使用完后,任課的老師要按要求把該功能的設備、設施等放回原位。負責功能室的教師有權要求使用功能室的老師把該室的設備、設施整理好。
8、設備、設施的損壞:
(1)屬自然損壞或失效的,負責的教師要及時上報總務處進行維修或報廢。
(2)屬人為性損壞的,分責任,按價賠償。
9、每學期末,負責校產登記的老師要做好校產的清點工作,作好記錄。該添置的上報添置、該維修的安排維修。做到科學管理、物盡其用,盡可能發揮現有設備、設施的作用。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八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
二、所有校產校具都必須登記入帳。帳簿一式三份,總務處、保管室、管理人員各執一份。
三、所有物資、校產確定專人保管,總務處對保管人員明確保管責任制,務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盜等)教學辦公用品按規定審批手續辦理發放。
四、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制訂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合同。開學初,總務處將有關公物按人頭配齊交各班級,合同一式二份,總務處、班級各執一份。
五、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明確專人,按時關鎖門窗,班干部經常檢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學校管理人員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公布檢查結果,其末學校進行評比,對管理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人員或使用班集體給以獎勵,對管理失職導致損失者、對破壞公物嚴重者,除按規定令其賠償外,還要按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九
1、建立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和協調全鄉小學各校點的校產使用情況: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學校財產的管理使用,責任層層下劃,所有管理和使用的部門都負有保證財產完好的責任。
3、每年初由學校財務室組織對全鄉小學各校點的財物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清查、登記。
4、建立專門的固定資產臺帳,臺帳壹式叁份,xx小學財務室、完小校長、管理使用部門各存壹份。
5、認真核實學校財產的損壞、遺失情況,如屬人為造成,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賠償責任。
6、規定標準(500元)以上的校產采購和處置,必須報學校財務室,經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后方可執行。
7、規定標準(500元)以上的校產采購,必須按年初預算執行。
8、學校不動產(如房屋、土地)或價值較大的財產處置必須報縣教育局審查批準后方可執行。
9、各校點的各種學校財產使用權分配,由xx小學財務室在學。
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統疇安排。
10、音樂、體育、美術和各科實驗器材等各種教學儀器,在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xx小學財務室協同xx小學教導處統疇安排。
1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挪用或占有、使用、學校的任何財產。
12、學校任何財物的出租,都必須經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方可執行。
13、學校財產管理領導小組及財務室,必須經常深入各校點各班室檢查校產使用情況,對使用得好的要給予獎勵,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
14、將學校財產管理和使用情況納入個人年終考核,獎優懲劣。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
為美化校園,造就良好的育人環境,培養四有新人,學校公物做到個個愛護,人人有責,特制訂下列制度和措施。
每學年開始總務處對各班、處室所有校產全部按數登記入冊,由班主任、處室負責人簽字。如中途有破損及時報告總務處,一周內進行調換或修理。期末按各班、處室入冊數檢查核對一次。
1、不亂涂亂刻墻壁、門窗、桌凳,不攀折踐踏花木。
2、愛護班內衛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處;不挪用別班的衛生工具;若借用學校的公物必須及時歸還。
3、開關門窗、日光燈、電風扇各班要有專人負責,白天、晴天盡量做到教室內少開日光燈,做到人走燈熄。
1、損壞課桌(張)賠償30元;損壞課凳(條)賠償5元;損壞教室內衛生潔具(件)賠償2元;損壞玻璃(塊)賠償15元;損壞日光燈啟輝器、開關(只)賠償3元;損壞錄音機(次)20元。
2、體育器具、自來水龍頭無故損壞,視損程度賠償。
3、如遇損壞其它班級公物,按上述價賠出外。還要扣除三項競賽分數。
校產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經費的開支,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筆很大的辛勞,故此設立校產管理獎懲辦法。首先,與學校的'三項競賽掛鉤,視損壞程度每損壞5元扣半分。其次,到學期結束,根據使用保管程度的檢查結果獎勵經濟30-50元,損壞校產比較嚴重的班級,要扣獎金。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一
為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力度,提高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明確管理責任,特對原(校產管理制度)重新修訂,并于公布之日起執行。
1、學校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管理。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及各類倉庫、實驗室、工場、會議室等固定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負責調動或出借。個人不得隨意移動、外借、轉讓,或調動。
2、學區、班級(寢室)、辦公室、庫房、工場等房屋財產需使用,須經校長或主管校長審批,在總務處辦理財產管理責任書,簽定協議后,方能領取鑰匙將該用房移交責任人實施管理使用。未經批準無簽定管理責任書,均視為私自挪用,總務處發現將予以收回并追究其管理責任。
3、臨時需使用學校教室、辦公室及空關房屋,審批手續同上,領取鑰匙后使用人即需負責管理,直至使用完畢,經驗收后歸還總務處。
4、學校放假期間的各類維修,須進入教室、寢室、辦公室、工場、機房必須報請總務處。辦理好承諾協議書,與施工合同一起備案。如造成房屋財產物品損壞由施工維修單位負責賠償,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各類公共財產損壞,由管理責任人或生活委員、寢室長負責報修,由管理責任人填寫損壞物品認定單,如需賠償則經賠償人簽字認可后,將賠償認定單報總務處校產組登記入冊。總務處憑此單安排實施維修,并通知各學區落實賠償,辦理財務室交納賠償款事宜。
6、公物財產損壞,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后,發現無人管理、不賠、不報、丟棄、偷換等行為,將對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而對愛護公物或向破壞公物開展批評和向學校反映者,有關部門將給予表彰與獎勵。
7、總務處每學期組織安排校產檢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對每個學區班級(寢室)財產管理責任人進行量化評定。每期檢查內容為6個單項:每項2分,滿分為12分。桌面、墻裙整潔情況及周邊轄區扶欄、開關等公物,均納入檢查考評范圍。
8、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校產管理員會議,由總務處召集、管理責任人、學生會、公物部、住管會、生活委員等參加,總結上學期財產管理情況,布置本學期校產管理工作任務。并對先進班級與個人給予獎勵、表彰。
9、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首席教師、班主任需加強對本學區班級教室管理,指定班級公物管理人,對各類考試、選修課及大型活動后,發生的財產損壞情況要有檢查、有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查詢,落實責任上報總務處。
10、學生在非本班級教室上課期間,如有損壞該教室內課桌、椅、凳、門鎖、玻璃等一切物品,經查證核實后實施賠償,填寫物品損壞認定單上報總務處。
11、每學年期末,校產管理員統計上報學校正在使用的教室、課桌,倉庫內存、新購入財產等報表。為校長室及主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數據。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二
一、任何物資添置須經申請、報批,由有關主管或校長同意后,經外勤采購、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后,各方簽字再可報銷。
二、學校任何財產歸總務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動或處理,凡報廢物資須提出書面申請并說明原因,經總務部門轉報主管校長同意后,統一由總務部門處理。
三、財產管理員應及時驗收登帳,定期與會計、各實驗室、電教中心、機房等有關人員進行抽查,核對工作,做到帳帳相符、帳冊相符、帳物相符。
四、凡教室內物品或出借物品實行誰使用誰保管原則,責任部門每學期結束進行檢查,任何公物(包括綠化)損壞都應酌情賠償,并開據發票。
五、教室、場館等臨時出借,都須通過總務部門及校長室同意,并由總務部門按規定收費。
六、凡因工作需要,向有關部門借用或保管的物品器材,都要出據借條或登入個人借物卡,使用完畢應及時歸還。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三
學校一切財產屬國家所有,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為此學校的`財產要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揮效益。使校產管理能起到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特制定校產管理制度。
一、學校一切財產必須登記入帳,對財產的使用和保管由校總務處統一調配和管理,任何處室、個人不準擅自挪用。校總務處負責對學校財產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學校固定資產的變賣和贈送,外借和外調,必須先經校總務處核準,由校長室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報會計室辦理財務處理手續。
三、學校一切固定資產的遺失,破損報廢,都要經一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并作好登記和帳務處理。
四、學校添置設備、購物、驗收、報銷等都要按學校規定手續辦理,以不違反財務制度為原則,所增一切設備都要登記造冊,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總務處應不斷完善“二帳”管理制度。(固定資產帳和低值易耗品帳。)。
五、教室內的所有財產由校總務處統一管理,實行班主任負責制,按學校制訂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訂保管辦法。
六、各處室、備課組的電腦、儀器、設備、用具由各主管人員負責。確定專人保管,對所有財產除有登記冊外,必須根據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職工領物要登記,保管人員發出實物一律要登記造冊。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寫借條,并要按期歸還。凡屬集體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個人帶回家中使用。
凡屬學校貴重物品,重要的儀器設備,電教設備、音響設備,稀有(緊、缺、少)物品或新購置的物品及配套設備等一律不準出借。如遇上級機關、協作單位確需借用的,必須經總務處核準,校長室批準方可出借。學校出借的一切財物,如遇遺失,損壞,要視該物品的新舊程度,貴重程度及市場供求情況,按原價或高于原價賠償。
九、學校領導變更,各處室負責人(或財產保管人員)的調換,都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學校教職工的外調、外借、退休、出國、退職、辭退等,必須先做好公物歸還或接交手續,才能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四
為了更好地使用電教儀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電教儀器使用與管理辦法:
1、每班配備一臺錄音機和一臺投影儀,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專用教室錄音機與投影儀,由教導處落實管理人員。任課教師要使用時向班主任借用。
2、跨年度時錄音機與投影儀能跟人則跟人,不能跟人則跟班。由負責教師或教導處負責交接與協調。
3、新錄音機與投影儀使用年限為5年,舊的由教導處確定使用年限;新的按進價,舊的由教導處確定。
4、遺失電教儀器按價值的60%賠償。
5、人為損壞或因使用不當、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由責任人負擔維修費的60%,且20元維修費在年度考核中扣0.5分。
6、班主任要增強責任意識,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電教儀器,按要求用足用好電教儀器;注意保養,經常清潔,不用時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特別是節日要做好防盜工作。
7、每學年末各校負責教師應向中心書面匯報使用、損壞等情況。
8、教導處將所有的錄音機和投影儀進行編號、登記造冊,責任到人,做好使用報損等情況記錄。
9、電教儀器的使用、管理與年度考核掛鉤。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五
1.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學校各室所有固定資產要有固定資產保管卡,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專業教室要建保管帳。
3.固定資產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物位相符。
4.固定資產如發生變動,必須由主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準,由保管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5.總務處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現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6.固定資產不經允許不準帶出校外(圖書例外)。
7.固定資產或其他物品如有損壞,使用人員或班級要及時報告總務處,并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處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8.每學期開學初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鑒定資產和備品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管理人員,使用管理人員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注明資產和備品的數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
9.每學期期末前由總務處按清單檢查核對,發現新的損壞和丟失按有關條款處理。
10.各班教室按實際學生人數配備桌椅(鐵制升降),不得多余存放,或桌椅分開使用。其他所用配備木制散用桌椅。
11.班級所用桌椅由本班級集體保管,班主任負責。如遇各種活動需要挪動桌椅時,班主任要強調學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班級桌椅如有損壞,班主任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總務處將根據損壞程度,部位及性質而決定處理方式和賠償款額。
13.各班級的黑板,講桌,玻璃,字畫鏡框等,如有損壞或丟失,處理方法參照第12條。
14.本規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損壞,有總務處研究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向校長審訴并學校裁決。
15.所有賠款,修理費一律交給學校財會。
16.對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和備品,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手續。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報廢。
17.各部門要注意節水節電。當教室無人時如有亮燈的,要給于一定的罰款。
學校校產管理制度(精選16篇)篇十六
一、對學校現有校舍、場地、綠化及專用設施、設備、器材等資產,保證服務于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確保這些校產不轉為經營性資產,不出借、不贏利。
二、做好校舍、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設施日常管理、保養維修等,發現問題或隱患及時解決。
三、做好運動場地、室內體育館及相關運動器材日常管理、保養維護,確保教育教學和學生鍛煉時安全,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四、定期做好學校用電、氣、水等設備的管理、使用、保養及維修工作。專人負責,持證上崗。
五、確保學校消防水泵正常運行,配全、配齊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消防設施,確保安全通道通暢。做好防火、滅火的工作,確保校園和師生安全。
六、做好學校機防設備保養、維護工作。對學校周邊圍墻紅外線報警系統及學校110聯網的重點部門(財務室、電腦房、檔案室等)紅外線報警設備及監控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請相關維修單位維修,確保機防設備的正常運行。
七、做好綠化、樹木日常養護工作。每年二次請園林部門來修剪草木、花草,防止枯枝等墜落傷人事故發生。綠化美化校園環境。
八、做好一體機、復印機、教室多媒體設備、信息技術設備等維修保養工作。與有資質的正規公司簽約保養協議,確保這些專用設備的正常、安全使用。
九、師生、班級、辦公室等提出的日常報修項目,根據輕重緩急,合理統籌安排維修單位(人),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及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