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是企業對外部環境的適應和對內部資源的利用的一種動態管理過程。這是一些經營專家所分享的經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和啟發。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一
嚴守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既采取措施,強化監管,又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農村土地承包法》、《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等文件規定。
(一)整治范圍。根據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分類處置工作要求,納入分類處置工作范圍的為住宅類、產業類、公共服務類三類農村建房。
住宅類(包括單戶住宅和多戶住宅):單戶住宅是指一戶一棟的村民住宅,多戶住宅是指一棟房屋由多戶人居住的農村村民住宅。
產業類:包括農產品加工點、工業生產用房、商業用房、旅游用房、倉儲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務類:指農村用于公共服務的房屋,包括“兩委”辦公用房,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學校、幼兒園等教育設施,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圖書館、閱覽室、禮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廣場等文化娛樂實施,衛生站、垃圾處理站、公共廁所等醫療衛生設施,祠堂、寺廟、教堂等設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類:一是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符合分戶條件且在規定宅基地標準內的農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農經發〔20xx]5號)文件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完善用地手續;二是對超出宅基地標準,超出面積較小的建議鼓勵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對于惡意侵占的情況,堅決拆除;四是對于不符合規劃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一律拆除復墾。產業類:一是對符合設施農用地政策實屬農用地管理(不占基本農田)的,由各鄉鎮完善備案手續;二是對違反農村建房“八不準”、“農地非農化”建設經營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拆除違法建筑并復墾到位。對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實現“零新增”,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三是對于重點項目等違法用地項目,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會同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社區制定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協調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等要素,統籌安排完善用地手續和違法用地項目,按照“先查處、再完善”的原則。
公共管理服務類:一是土地現狀和規劃都為建設用地的公共設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續;二是違法建設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由村集體組織負責整改,未在規定期限內處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并交由相關部門對村集體組織負責人進行問責。
執行范圍為景洪市轄區內的住宅類、產業類、公共管理服務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有效期限為文件印發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二是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四是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五是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了不準亂占耕地建房的8種情形,并不意味著沒有列入的行為就是允許的。對“八不準”未涵蓋的其他農村亂占耕地行為,也要依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二
為扎實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此次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占耕地”和“亂占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后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臺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范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戶一宅、分戶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戶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占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發現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干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干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戶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戶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戶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占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臺賬,并將核查情況進行匯總,匯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并蓋章后,于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xx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占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占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占耕地建房的,本著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采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筑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占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生態宜居與鄉村振興的總體要求,在全鎮轄區范圍內開展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旨在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鞏固全鎮私搭亂建集中清理整治成果,營造整潔優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環境。
為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動舊州鎮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整治工作,現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鎮征拆辦,何愚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劉濤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人員由相關股室抽調組成,具體負責拆除工作的綜合協調、文稿起草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事務。
(一)窗體頂端。
(一)工作宣傳組。
組長:。
成員:。
(二)摸底排查組。
窗體底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責任。照清理整治內容,組織相關人員,對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現象進行拉網式排查,并積極受理廣大群眾投訴舉報,對存在私搭亂建的農戶下達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
時間要求:20xx年6月1-7月30日。
窗體底端。
(三)私搭亂建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根據第一階段摸底排查的情況,制定詳細的集中清理整治計劃,將群眾反映強烈、影響鎮區及公路消防車輛通行、影響建筑物使用安全和存在疫情傳播隱患的私搭亂建,作為前期清理整治重點,在每個村(居)選擇3-5個私搭亂建嚴重的住宅作為突破口,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清理拆除,將整治工作全面推開。對已拆除的私搭亂建,要及時進行銷號。對拆除后的空地,要及時恢復耕地或進行綠化、硬化。
時間要求:20xx年7月30日-11月30日。
(四)土地復墾整治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拆除建筑后,指導農戶處理好建筑垃圾,并協調上級部門對恢復整治后的土地進行復墾驗收。
時間要求:20xx年12月1日-12月30日。
(五)綜合維穩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拆除工作過程中不配合的農戶,進行依法處置,并做好維穩解釋工作。
(六)工作督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七)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一是保障開展私搭亂建工作開展所需要的配套資金及物資。二是保障私搭亂建工作開展過程中人員調配。三是保障工作開展所需的車輛。
(八)驗收評估、總結組。
窗體頂端。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對照存量私搭亂建管理臺賬,對已整治農戶進行驗收檢查,并將清理整治成果報鎮黨委,對清理整治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在全鎮公示,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一)強化職責,營造氛圍。
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違法建筑和私搭亂建整治活動的重要意意義,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以有效運轉的管理模式,大力宣傳有關違法建設行為的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強化工作職責,努力營造宣傳氛圍,全面開展好整治活動。
(二)明確任務,抓好落實。
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則,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我鎮的決策部署上來,層層分解工作任務,不斷部門聯動,不斷樹立大局觀念,團結協作,努力配合,全鎮一盤棋的開展工作,切實抓好各項具體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
各股室責任人要精心組織,強烈推進整治的確深入開展。鎮級督查小組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督導。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四
為加快農村危舊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政府《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魯政辦字﹝20xx﹞143號)規定和市縣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在全鎮范圍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根據省市縣指示精神,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邊排查、邊整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在全鎮開展農村危舊房屋拉網式排查,及時完成農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檔、農房鑒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記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鑒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一)排查范圍。
本鎮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農村房屋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農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農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農村自建房,包括閑置的農村自建房。
(2)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將原有自建住房改變用途,用作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務用房。指農村集體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以及相關部門、行業系統、企事業單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房屋。
(2)生產、經營用的非自建房。非農村自建房屋所有權人建設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產、經營用途的房屋。
3、統建的農村安置房。指在農村范圍內由政府、有關機關、村集體等統一組織建設的農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內容。
一是要摸清轄區內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質量安全隱患,調查農戶對危舊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舊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確農村危舊房排查治理領導和聯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體內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結構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況、房屋安全情況、用能情況等內容。三是摸底調查紙質版農村危舊房排查統計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報至鎮鄉建辦,未報送的房屋視為未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三)排查建檔對象。
各行政村為實施主體,重點對農村年久失修、殘損破舊、不御風雨、不具備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和農村建設質量差、主體結構損壞嚴重、超負荷使用以及房屋所處的不利地理環境進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檔要同步進行(即排查一戶,建檔一戶)。各村要對危舊房進行房屋質量安全進行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為危險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對存在疑問的房屋,報縣住建局統一組織二次鑒定。各村要進一步完善危舊房屋應急保障措施,一旦發現房屋安全問題或出現異常變化,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做到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治理。整個排查、建檔和鑒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內容。
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進行整治,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該監控的加強監控。對自住c級、d級危險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經列入農村困難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實施,盡快采取修繕、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對急需改造的危險房屋要優先列入改造計劃,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和上訪事件。各類危改戶必須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務。
此次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結束,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普查核查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人員對農村群眾住房情況進行全面普查,掌握群眾住房基本情況,確定危房戶并登記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登記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數據匯總階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匯總統計數據,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狀況,分門別類梳理建檔,對存在疑問的房屋,鎮政府將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和鑒定,確保各項統計數據真實、可靠。
(三)推進治理改造階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對排查中發現的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結合“一戶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落實分類處置措施,制定改造計劃,有序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深刻認識做好危舊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下定決心推進危房治理工作,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要明確責任,建立危舊房屋安全管理檔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要結合本村實際,抽調責任心和工作能力強的人員開展排查工作,切實把工作做好。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共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應急辦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國土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辦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各農村學校、幼兒園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機關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完善,強化法律保障;財政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撥付;文旅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衛健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責任落實。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務繁重,各村要根據上級指示精神,重點排查建造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動、早處置,不能有拖拉意識,更不能相互推諉,對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一旦發現房屋情況危險,必須立即采取果斷措施,迅速轉移相關人員,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實或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的造成未改造發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精細化扎實推進。危舊房大排查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危,容不得絲毫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戶家庭不遺漏、一個數據不搞錯。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盡快開展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立安全等級,制定落實治理方案和措施,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五)加強督導考核。此項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責任意識,全力推進工作進行,鎮黨委政府也將對各村嚴加考核。對工作推進情況行動進行通報,對推進工作有力、任務完成情況好的村,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展緩慢的村進行通報批評,并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因工作拖拉、不作為、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五
根據通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江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xx〕22號精神,切實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定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職責,按照邊查邊整改,輕重緩急,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原則。以用作經營性的農村房屋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老舊農村住房安全長效管理,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
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以建制調整后的村為單位,統籌村組干部、駐村工作隊、包片(村)領導干部和包村干部、村建、自然資源、農業、水利、安辦等站所人員作為排查主體,結合脫貧攻堅已有數據,充分運用排查整治app,全面摸清轄區行政村內所有房屋基本情況。對排查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開展摸底排查和安全認定。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平排查和房屋安全認定同步開展。
1、排查的對象。一是明顯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經加層、改建擴建的房屋;三是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房屋;四是使用預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鋼板搭建、消防設施配備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礦;區采空區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災害隱患點的.房屋。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排查的范圍。對轄區內所有未用作經營的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鎮級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3、安全評定(鑒定)。房屋安全評定(鑒定)按照縣住建局《關于認真做好農村住房危險性評定鑒定、改造對象認定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的通知》(通住建發〔20xx〕97號)規定的程序和辦法操作,依據《農村房屋安全評定表》(附后)確定的房屋危險等級(a、b、c、d級)評估。評定意見一致的,以一致意見為評定結論;評定意見不一致或情況復雜難以評定的,可統一委托第三方機構鑒定。排查一房填制一份評定表,采集一處房屋照片,再按照評定表內容填寫《農村房屋排查整治app》,一戶多房的,每套住房都要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評定(鑒定),確保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評定(鑒定)全覆蓋。
已于20xx-20xx年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有保障”全縣統一排查評定(鑒定)且資料完善的(《原有房屋安全評定表》《脫貧攻堅住房安全達標入戶考核綜合評價表》《其他途徑實現住房安全保障認定表》三張表完善的)可不再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等級評定(鑒定),但必須將《評定表》收集到村專檔管理,并將相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排查整治app》。目前仍未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評定資料遺失或不完善的、已排查評定(鑒定)又因暴雨、地質災害等因素致使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再次排查評定(鑒定)。
(二)分類集中整治。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責任主體,各村書記、主任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安全管理,鎮級相關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行業安全生產,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扎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1、制定處置措施。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予以拆除,該加固的及時加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特別是擅自加層、未經許可改擴建、采用彩鋼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經評估或鑒定不能繼續使用的,要及時責成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且經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導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但長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有保護價值且存在安全隱患的傳統建筑和民居,要經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商評估,暫時無法完成整治的,可先進行安全警示和掛牌保護,條件允許后再進行維修加固或修繕,不能搞“一刀切”式簡單拆除,對于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地質災害隱患和洪水災害隱患的房屋,由相關主管部門負責指導隱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點整治。各村要以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開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時限要求等。要落實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的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指導。鎮、村兩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20xx年5月底前完成。
3、全面加強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指導責任,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相關政策、項目和資金,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制定整治計劃,建立整治臺賬,有序推動整治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機制。鎮級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要將經營場所安全性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認真執行《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在開展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加快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保障人民群眾合理建房需求。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健全村級農村房屋建設管理監管機制,加強監管力度,完善上下聯動監管體系。強化農村房屋設計和風貌,加強建筑工匠培訓宣傳力度,注重施工隊伍管理,提升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數字農房”信息管理平臺,逐步實現農村房屋建設全過程信息化管理。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壓緊壓實各站所、部門責任,形成農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圍,進一步強化監管。
(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提升農村房屋設計建造和質量監管水平,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二)鎮安辦:負責指導農村范圍內的經營房屋安全管理、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農村學校、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及隱患排查整治。
(三)自然資源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房安全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
(四)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農業生產設施用房安全排查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對房屋選址是否位于洪水災害隱患點及周邊防汛安全情況進行排查。
(五)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
(六)派出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及隱患排查整治。
(七)民政辦: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
(八)司法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治保障。
(九)文化站: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傳統村落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
(十)衛健辦: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鎮長張杰為組長,王斌、趙倩、吳慶副鎮長為副組長,鎮級相關站所、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動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指導督促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排查整治工作實行鎮級相關站所、部門主要負責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和實施主體,鎮級相關站所、部門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同志是本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措施和具體責任、責任人員,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村要將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村房屋確權登記、亂占耕地違規建房專項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統籌結合,加強信息共享,避免重復摸排。鎮級相關部門要組織動員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要主動靠前服務。鎮司法所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等工作。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建設,規范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強化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的指導,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健全監督檢查。鎮紀委將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開展督促,對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責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協調、調度,及時匯總工作推進情況,報告領導小組組長。
(四)增強宣傳引導。各村、站所、相關單位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廣泛開展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信等各種宣傳手段,定期宣傳通報整治情況,及時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全社會參與的輿論氛圍。
各村要第一時間向各站所、部門匯報,在鎮黨委統一領導下扎實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在20xx年12月20日前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送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自20xx年12月起,每半月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六
根據縣委、縣政府決定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及會議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全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農村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行動,堅決遏制亂占耕地建房的不法行為、不良傾向和發展趨勢。經黨委政府決定特制定本方案,請各村嚴格執行。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并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臺賬,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占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并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后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采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臺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臺賬,于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于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占多占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后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符合“一戶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戶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占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于違法建筑,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后出現的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準手續,并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復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戶,根據每戶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七
為提升城市人居環境,創建文明城鎮,規范寶昌鎮建成區管理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城鄉規劃條例》、《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xx)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盟委、行署關于城市建設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協調、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著力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創建自治區文明城鎮步伐,不斷提高我旗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和城鎮綜合競爭力。
以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為突破,進一步發揮日常巡查、物業管理及群眾監督舉報和集中強制拆除相結合的機制,全面推進住宅小區和街巷私搭亂建整治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私搭亂建違法行為,實現遏制增量、遞減存量,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太仆寺旗寶昌鎮各社區、菜園村及工業園區內。
為全面推動整治工作,特成立太仆寺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旗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樹宏同志兼任。為切實加大對亂搭亂建整治工作的力度,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巡查管控,保證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在旗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1.工業園區內所有未經批準不符合園區規劃私搭亂建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建筑附屬設施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2.占用小區公共空間(含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綠地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種植其他草木,或對公共綠地進行硬化鋪裝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清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清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3.在建筑物頂樓、轉換層平臺或在一樓房屋主體外墻、車庫門前的公共區域搭建鋼架結構、磚混結構建筑物、構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4.在各街巷兩側主體建筑物外搭建鋼架、彩鋼、磚混建筑物、構筑物的,由政府公告責令限期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業主承擔。
5.在房屋外或露臺(陽臺)上搭建陽光房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影響原建筑風格的,責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規定予以沒收,并處工程造價10%以下罰款,沒收的實物按《罰沒財物管理辦法》進行處置。
(一)自查摸排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對照清理整治內容,對寶昌鎮范圍進行拉網式排查,全面摸清底數、分類登記,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對排查出來的私搭亂建行為建立臺賬,同時設立舉報電話0479-5238803受理廣大群眾對私搭亂建的投訴舉報。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30日—8月30日)。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按照摸排臺賬逐項問題進行事前告知、限期自行拆除,并逐一張貼或送達《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關于拆除違章建筑物的公告》,嚴格做好執法過程記錄及公文送達程序。做到依法、依規、公平、公開、公正,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集中清理整治一批。
(三)集中拆除階段(20xx年9月1日—12月30日)。
針對集中整治階段期間,未主動拆除或清除、恢復原貌的各類違法違規、私搭亂建等違法行為由公檢法及相關單位組成清理整治組,進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清理整治期間,切實做到整治清理一片、完善提高一片、長效鞏固一片。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私搭亂建整治工作,按照方案的統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全面、快速、有效推進工作的開展。整治期間各責任單位要抽調專人參與,確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寶昌鎮及各相關單位要開展巡回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積極向群眾宣傳開展私搭亂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公布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私搭亂建行為,對私搭亂建行為進行曝光,逐步形成不敢建、不能建、不想建的法律意識和人人監督、人人負責的良好法治社會氛圍。
(三)嚴格監督,目標考核。將私搭亂建清理整治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寶昌鎮及各社區(街道)年度績效考核的范疇。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八
根據自治區《關于開展全區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銀政辦發〔20xx〕45號)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結合望遠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統籌好安全和發展,深刻吸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全覆蓋、無死角對全鎮所有房屋建筑安全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尤其是將經營性自建房作為此次排查整治的重點,對發現問題要建立責任清單,立即整改,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不斷加強全鎮房屋建筑、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常態化動態監管監測機制,確保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村(社區)要根據前期開展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房屋市政設施調查以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為基礎,迅速對轄區范圍內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自建房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城區周邊農戶自建房、農村農戶自建房、經營性自建房、設施溫棚看護房,以及此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范圍之外的農民自建房等。查找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存在違法改建加層或破壞主體結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摸清各類經營性自建房底數,深入開展排查整治,加強專項排查宣傳力度擴大群眾知曉率,積極鼓勵群眾舉報違法搭建、私自改建房屋違法行為,建立自建房檔案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對發現的隱患,進行分類施策,限期整改,逐項銷號,從根本上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
(一)摸排階段(5月5日—5月16日)。
各村(社區)要圍繞工作目標,全面完成轄區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上報階段(5月17日—5月20日)。
各村(社區)于5月19日前將排查臺賬、排查報告經各村(社區)書記簽字審核后,整理上報望遠鎮自建房等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于5月20日前將全鎮排查臺賬、報告上報永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整治階段(5月21日—10月31日)。
根據永寧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嚴控時間節點,10月底完成整治,并按期上報整治報告。各村(社區)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在沒有消除安全隱患前,要按照“一房一策”原則,設置危險房屋警示標志,設置簡易監測點,落實巡查監測人員開展定時定量監測,并做好監測記錄。對排查認為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通過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的,聯合各部門督促房屋安全責任人通過排危加固等適當技術措施進行安全隱患整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已無修繕價值需要停止使用或整體拆除的危險房屋,要采取措施迅速搬離住戶并及時拆除;未拆除前,要設置危險房屋警示標志,設置警戒線,嚴防無關人員靠近,堅決杜絕因危險房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對存在重大隱患風險的城鎮危房,要切實進行隱患治理和安全監測,隱患加劇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及時拆除。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區)要主動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責任體系,明確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檢查督查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迅速開展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快推進工作落實,成立以王凱書記、楊釗鎮長任雙組長,分管副鎮長周金川任副組長,各村(社區)書記為成員的望遠鎮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深入排查整治。各村(社區)要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對轄區內城、農村房屋特別是經營性自建房等建筑進行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數,建立自建檔房案,確保不漏一戶,不留死角。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整治工作臺賬,明確整治內容、整治時限,及時督促產權人(使用人)進行整治,對符合相關規定的給予補助,確保問題逐一銷號清零。
(四)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宣傳作用,加大自建房屋使用安全常識、裝飾裝修禁止行為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識和自主治理意識,增強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做好房屋安全隱患預防和治理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充分發動群眾參與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形成全民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隱患的合力。
(五)強化信息報送。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一工作時間進度、報送內容標準,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在5月20日前將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上報至領導小組辦公室(望遠鎮人民政府212辦公室)。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九
為有效整頓和規范城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營造良好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陜西省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縣政府決定對全縣范圍內各類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凡在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未經國土、住建和水利等相關管部門許可擅自占地、占河道建設的行為,均屬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按照“發現苗頭嚴格管、在建工程立即停、影響惡劣堅決拆”的要求,建立健全查處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案件,有效遏制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規范土地使用秩序,不斷優化城鄉發展環境,為建設美麗富裕新鎮坪奠定堅實基礎。
(一)城鎮規劃區內的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為。
(二)嚴重影響城鎮規劃和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工程。
(三)違法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的行為。
(四)侵占國有資產、公共道路、公共場所的違法建筑。
(五)侵占道路、管線、河道、違反水保管理的違法建筑。
(六)縣城、鎮村主干道、巷道兩側的違法建筑。
(七)違反規劃,擅自改建、加建、擴建的違法建筑。
(八)各住宅小區、居民樓、私人住宅樓內及附近的違法建筑。
(九)其他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違法建筑。
各鎮政府:負責各自轄區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查處,重點是對城鄉結合部、重要節點、主要出入口、居民小區范圍內的行為進行查處。同時要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為整治工作提供基礎數據。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群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綜合執法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執行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抓好綜合協調,掌握工作動態,檢查督促推進工作。對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情況進行詳細調查,摸清具體數量、面積等,歸集分類、建立臺賬,為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提供基礎數據。組織公安、住建、國土、水利等部門對未依法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施工的違法占地、占河道、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造成水土流失的主體進行查處。
縣國土局:負責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及《陜西省開山采石削山建房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非法轉讓土地、非法占地、破壞耕地等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
縣住建局:負責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行為的查處。
縣文旅廣電局:負責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曝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縣林業局:負責對侵占或毀壞林地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交通局:負責對公路沿線的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司法局:負責對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的法律引導及糾紛的調解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參與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處置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阻擾執行公務等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縣信訪局:負責對集中整治工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妥善處理專項整治工作期間群眾的來訪、接訪工作。
縣氣象局:對違法建筑不得辦理防雷設施審核。
縣電力局: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筑不予供電。
縣水利局(供水公司):對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及違法建筑不予供水。
縣環保局、安監局、文旅廣電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管局、農業局、林業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對違法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投入經營使用的,或者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使用功能的,依法不予核發相關許可證照。
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集中部署、聯合執行的方式進行,自20xx年8月17日開始至11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7日—8月21日)。各部門要。
充分發揮職能優勢,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方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一是在縣有線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美麗鎮坪微信平臺及鎮村組重要地段、街道社區宣傳欄發布或張貼專項整治通告。二是通過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采取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出動宣傳車等形式對整治活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努力做到家喻戶曉,為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自行整改階段(8月22日—9月20日)。組織相關人員上門對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主體宣講政策法規,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引導違法建設主體自行停工、自行拆除和消除影響。對當事人在接到停工通知書、責令限期自行整改或拆除要求后,認錯態度良好,按照規定立即停工且在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并積極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自行整改后,各鎮、有關部門可以協助其補辦相關手續。
(三)重點整治階段(9月21日—11月30日)。對在限期內未自行整改、態度惡劣,且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行為要進行重點整治,堅決依法予以強制停工、查封或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并處罰款。對阻擾或煽動老弱病殘阻擾執法人員執法的,辱罵毆打執法人員的,嚴格按照治安處罰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惡意侵占、損壞國有資產、耕地、林地、河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典型的案例通過電視、網絡等媒體予以曝光處理。通過集中強制整治活動,達到“預防一批、制止一批、查處一批、拆除一批,震懾一批“的目的,堅決遏制全縣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盲目跟風及瘋狂蔓延的勢頭。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部署,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各項整治任務順利推進。
(二)明確各自責任,加強相互配合。各鎮要抓好本責任區域內的整治工作。縣綜合執法辦要加強組織協調,抓好督促落實,定期向縣城鎮規劃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各責任單位要明確責任,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同時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采取“疏堵結合”的方式化解違法建設、私搭亂建違法建設與建房戶確需建房的矛盾,避免年年拆、年年建的惡性循環。
(三)注重整治效果,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打擊違法占地及查處私搭亂建違法建設集中整治行動實行統一巡查、統一整治,發現一處,拆除一處,對應拆未拆的違法違章建設,由相關責任人指導、督促當事人拆除,對不積極履行崗位職責,不及時依法處理責任范圍內新發生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的,要追究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不積極履行職責、干擾阻擾整治工作的,以及濫用職權、參與或者包庇各類違法違章建設的黨員干部及公務人員,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進行問責和處理。
(四)鞏固整治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集中整治結束后,各鎮、各相關部門要對集中整治行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對工作中積極配合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對推諉扯皮甚至阻撓行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黨政紀規定嚴肅處理。縣綜合執法辦要建立日常巡查、部門聯動、過錯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工作進入常態化,對已整治到位的區域加強巡查,對新出現的違法占地及私搭亂建違法建設堅決扼殺在萌芽階段,嚴防嚴管,嚴防反彈,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
按照《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xx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發電〔20xx〕64號)、《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忻政辦發電〔20xx〕265號)、《xx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緊急通知》(x房排查整治辦〔20xx〕2號)要求,深刻汲取xx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加強全縣自建房安全管理,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開展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用3個月的時間,排查自建房安全隱患,同時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完善城鄉房屋建設常態化管理制度,實現城鄉房屋數據化管理,堅決守住房屋安全底線紅線,為全縣轉型跨越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對全縣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隱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縣房屋建筑基本信息數據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性規章制度。
到20xx年5月底,在全縣完成對用作經營的自建房和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城中村、城邊村、學校周邊的經營性自建房、擅自改擴建的經營性自建房、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自建房、危舊直管公等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臺賬,確保不留死角。
到20xx年7月底,完成重點房屋的安全隱患整治,完成對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縣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為進一步加快工作進度,經研究決定成立xx縣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和督查督辦組,職責如下:
(一)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盧帽擔任。
(二)督查督辦組督查督辦組設在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組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徐樹人擔任。
為保障專項整治行動的扎實開展,持續推進,取得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都要組建工作專班,全面實行領辦、督辦、認辦責任制。
(一)各鄉鎮履行主體責任和實施責任,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進度安排、技術服務、督促指導、工作保障、制度建設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政府、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的領導組,實行領導包片負責制,定期分析研判,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對轄區內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治清單和工作臺賬,督促整治,對賬銷號,閉環管理,對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做出報告。
(二)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局、財政局、司法局、工信局等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對主管領域范圍內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責任,自覺接受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提供真實的房屋建設資料,對照整治清單,按要求完成整治。
(一)全面開展排查。各部門要統籌各方力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組織專人,會同技術人員按照網格化排查、清單化管理的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拉網式、地毯式排查,重點加大對擅自加層、改擴建、改變承重結構的房屋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1.排查內容。
(1)房屋基本情況。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設地點、產權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層數及面積、土地性質、房屋用途、農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違法違規建筑情況。以擅自加層和違法加建、改建、擴建,特別是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的房屋為重點,全面排查私搭亂建、違規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
(3)房屋結構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礎、上部結構和農村預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變承重結構裝修,各類外裝修及保溫層、裝飾線條、廣告牌匾、貼面是否有脫落危險,電梯等特種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電燃氣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電氣、燃氣設備安裝使用及線路管路敷設維護是否符合要求,餐飲場所是否違規使用瓶裝液化氣等;房屋選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場地周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邊坡是否穩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裝飾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各類臨時用房的場地、消防、用電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是否違規使用低于a級要求的彩鋼板和保溫材料等。
2.完善系統數據。
排查人員逐戶對照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系統,如有漏報漏項,及時進行補錄并完善系統數據。
(二)實施精準整治。加強對房屋安全隱患研判、鑒定、整治、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要按照“兩清單、一臺賬”,立查立改、壓茬推進、分類實施。
1.集中研判。
鄉(鎮)人民政府和黨群服務中心組織排查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對自建房安全狀況進行集中研判,對研判結果為一般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應及時進行安全鑒定。對研判結果為嚴重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應當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鑒定。
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無法確定隱患等級的自建房,加建、改建、擴建的自建房,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鑒定。
3.分類整治。
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按照鑒定報告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無法加固修繕的采取停用停業、拆除等方式進行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以及違法違規加建、改建、擴建造成安全隱患的違建部分,堅決依法予以拆除,并報市場管理局停止其經營資格。
4.整治驗收。
要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一)重點排查(20xx年5月)。對重點房屋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排查臺賬,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規定、制度。
(二)重點整治(20xx年6月)。對重點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邊排查邊整治(20xx年7月)。全面排查重點房屋之外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完善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信息平臺和城市數字房產數據庫。
(一)明確部門職責縣級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方案要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將自建房安全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疇,強化監管和指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匯總、總結上報工作;縣教育科技局負責全縣學校及附屬房屋;縣工信局(商務局)負責建成區所屬企業的房屋及附屬用房;負責建成區商貿領域商貿企業、住餐業(含賓館、飯店、旅館、招待所、客棧、會所、度假村、休閑園、農家樂、洗浴場所等)的房屋;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和房屋選址安全,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整治;縣衛健體局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附屬房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成區辦理營業許可證的房屋;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督辦;縣文旅局負責全縣文化旅游用房及附屬房屋;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建城區全縣機關單位用房;縣黨群服務中心負責建成區六個社區的房屋;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各部門和各鄉鎮排查自建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技術指導;其他職能部門按照20xx年12月制定印發《xx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定政辦發〔20xx〕81號)文件相關要求,對所屬領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行后頭看,查漏補缺,完善信息。
(二)強化督查指導縣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排查整治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縣應急管理局要把全縣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督查組督查內容,同步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報送制度,要于5月20日前,將本地工作方案、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自20xx年5月起,于每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xxxx。(聯系人:xxxx)。
(三)落實人員和資金保障縣領導小組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負責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縣級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對接住建局。縣級財政將城鄉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保障排查人員培訓、必要的房屋鑒定、技術服務、日常辦公等工作。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引導群眾增強安全意識,針對性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一
認真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全面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根據關于在全市開展房屋使用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鎮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方案》。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邊查邊改、疏堵結合、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時,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一)屬地負責,部門指導。各村是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鎮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指導、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點,先查先治。區分輕重緩急,重點排查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確房屋處置類型、整改措施、時限要求和整改責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銷號清零,實現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房的要求,對轄區內農村房屋安全情況進行拉網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區、死角,建立“一房一檔”,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凈徹底地消除隱患。
(四)完善機制,長效管理。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暴露的短板,有針對性地完善規章制度,堵塞監管漏洞,補齊工作短板,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從根本、長遠上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實現標本兼治。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全面推進的原則,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對本村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區分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有關信息錄入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對用作餐飲飯店、民宿、批發零售、休閑娛樂、學校、養老、醫療、倉儲等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的居民自建房開展摸底排查,排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
2.全面排查。在重點排查的同時,結合實際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并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根據重點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內容、工作措施、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安全性評估或鑒定。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居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房屋安全性鑒定,確有安全隱患的,由村兩委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治工作。
3.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經營的,由產權人(使用人)自主聘請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限期內進行整治方案設計并整治。
4.實行銷號管理。鎮、村二級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戶一戶。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居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計劃。全面整治要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第一責任人,要狠抓落實,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村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具體組織實施,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工作,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并以行政村為基本單位上報排查整治結果,報告需由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簽字,落實“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要求。重點整治臺賬于20xx年6月底前報送鎮規劃辦。鎮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指導、協調配合,特別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補齊監管短板,避免監管空白。規劃辦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填報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負責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三)強化應急保障。制定鎮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村要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第一時間有效處置各類農村房屋安全突發事件。對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實、統計不準、弄虛作假、虛報亂報導致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各村的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和現場督查,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村干部嚴肅問責。從20xx年3月起,堅持每月調度各村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實地督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識,提高支持參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六)強化標本兼治。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對排查整治中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監控預警機制。加強農村房屋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縣鄉飯店坍塌,造成29人遇難、7人重傷、21人輕傷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訓,根據《市區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扎實開展全鎮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列出隱患清單,并制定具體處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本次重點排查全鎮醫院、學校、幼兒園、圖書館、宗教場所、養老機構、福利院、車站、景區、商場、賓館、超市、飯店、農家樂、茶樓茶館、網吧、歌舞廳和勞動人員密集的車間、廠房、宿舍、臨時辦公樓等場所的房屋建筑。
房屋建設標準低,超過使用年限繼續使用情況;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養的情況;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情況;違規裝飾裝修改變主體結構的情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情況;明顯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的情況;違章搭建、加層的情況;未經審批私自修建的情況等。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區對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單,20xx年9月8日前報區應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等相關部門對摸排出的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組織專業人員全面進行排查,對有明顯隱患、潛在隱患以及情況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需要進行鑒定的,聘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出明確的整改意見和建議;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直至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整改消除,將整治情況報區應急局。
(三)整改驗收。
配合區應急局、區住建局組織相關單位、聘請專業人員組成聯合驗收組,對房屋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后,由鎮政府將相關資料匯總建檔后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驗收不合格的,移交區綜合執法局依法處置。
(四)行政執法。
配合區綜合執法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依法予以處置。
(五)長效監管。
各村、社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本單位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并認真執行;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一)鎮政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牽頭,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其他安全隱患進行協調。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區政府。
(二)包村干部:負責指導督促聯系村開展排查工作,并積極參與實地排查,審核上報數據。
(三)各村、社區:負責轄區內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單;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房屋建筑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責任人(單位)專項整治宣傳、協調等工作。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嚴峻性,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政治自覺和責任自覺。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查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大檢查扎實深入開展。
(二)壓實責任,強化體系建設。各村、社區對于群眾反映的房屋安全隱患的線索和苗頭,必須認真對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查看,堅決杜絕僥幸心理、畏難情緒,一旦發現險情要及時處理。
(三)提高認識,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強化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房屋維護管理權利和義務的認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增強做好房屋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引導廣大群眾減少野蠻裝修、私搭亂建對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響。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三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等地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從根本上消除我鎮轄區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青島市、平度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聚力抓好徹底整改,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逐項清零、閉環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筑采取果斷措施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零容忍”。聚力抓好標本兼治,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強化鎮村房屋用地、規劃、建設、使用、經營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明村鎮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分鎮建成區和農村自建房兩部分同步進行。百日行動要做到對全鎮經營性自建房全覆蓋排查、全方位整治,突出以下重點:
(一)重點場所:用于賓館飯店、農家樂、教育培訓、學校、廠房倉儲、養老和兒童福利、酒吧、網吧、洗浴、棋牌室、文旅、醫療衛生、體育健身、宗教活動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
(二)重點房屋:三層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經營、生產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等情形),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內部破壞承重墻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自建房。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判定為危險房屋:。
1、擅自加層、加高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等違規改擴建的;。
2、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含因裝飾裝修而變動、損壞或拆除承重結構、加裝電梯等)的;。
3、擅自改變使用功能(含違規用于經營、樓屋面增加荷載等)的;。
4、三層及以上且無正式審批、無專業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的;。
5、超過設計年限或使用年限超過三十年的;。
6、結構形式明顯混亂、傳力體系不明確的。
各管區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既有房屋建筑以及在建房屋工程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建立整治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并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實施隱患整改;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特別是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應立即采取清人、停用、封房等安全防范措施。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局所、經濟發展中心、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應急辦、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公安派出所、社會事務辦、宣傳辦、財政所等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職能,做好本行業領域內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且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
經濟發展中心:負責做好工業廠房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自然資源局所: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負責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清查;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
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鎮房屋建筑未取得施工許可、無資質單位設計施工、無竣工驗收投入使用、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方面、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布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
市場監管所:負責存在違法建設或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違規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未依法取得商事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負責房屋建筑違法占地、違反規劃許可(含未按規劃許可建設)、是否改建擴建、擅自變更使用功能方面的整治查處;負責房屋建筑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協助提供有關審批材料。
公安派出所:負責對九小場所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處罰;依據職責負責未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續但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方面(特別是用作酒店、飯店、學校、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清查、整治查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
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養老和兒童福利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養老院、幸福院等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安全管理。
特色小鎮辦公室:負責做好文旅場所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衛生院:負責做好醫療衛生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財政所:負責做好直管公房的清查整治工作;負責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統籌保障清查工作經費,負責將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中學、小學、幼兒園:負責做好學習教育機構既有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自20xx年5月2日起至20xx年8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步分類壓茬推進。
(一)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5月底前)。各管區指導督促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對基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臺賬。
各管區及相關責任部門對照整治重點,逐街逐棟逐戶梳理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各類隱患問題,建立問題隱患整治臺賬,明確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各管區于5月底前完成轄區內所有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初判工作。
(二)依法整治(20xx年8月底前)。各管區、村莊及相關部門落實居民自建房屋,尤其是經營性自建房的產權人或使用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根據問題隱患整治臺賬,督促責任主體落實整改措施,跟蹤落實整改,形成整治問題完成臺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的體制機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全面推進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違工作,成立由鎮長付強任組長、副鎮長代升濤為副組長,各管區主任、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財政所、經濟發展中心、社會事務辦、特色小鎮辦公室、衛計辦、綜合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應急管理辦公室、派出所自然資源局所、中學、小學、幼兒園等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明村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副鎮長代升濤同志任指揮長,張增輝為副指揮,各責任單位安排一名專班人員為成員,辦公室在規劃建設監督管理辦公室,各責任單位專班人員,負責工作信息收集、日常溝通協調工作。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站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重點工作來抓。全鎮各行業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協調機制,逐級壓實責任,管區充分調動行政村、經濟合作社迅速動員部署和組織推進。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管區是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全面動員部署,落實資金保障,配齊配強人員,明確責任,確保全面排查到位,問題隱患整治到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擔負起行業監管責任,積極配合、分頭推進,組織落實好本行業領域的安全整治工作,依法依規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壓實房屋產權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提高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責任意識,嚴禁擅自改變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建立經營性自建房底數臺賬,經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簽字核實,做到“一樓一冊、一戶一檔”。同時,鎮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全方位排查,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初判,對初判存在隱患的,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復核評估,建立隱患房屋臺賬。
對于隱患房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初判和復核評估中發現存在擅自加層、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開挖地下空間,以及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經營性自建房,列為急需重點整治對象,立即采取停止營業、撤離人員、封閉處置等管控措施,責令限期鑒定并盡快整治。對復核評估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鑒定,對拒不委托或15日內仍未委托鑒定的,責成停業;對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繼續經營的,依法處置。
(三)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對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要依法依規問責。鎮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相關單位適時對全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
(四)統籌推進實施。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與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省校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銜接,確保實現全覆蓋。積極發揮城建檔案、不動產登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臺數據信息作用,鼓勵借助百度、高德地圖等地理信息服務平臺,提高清查工作效率。廣泛動員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鑒定、物業服務等專業力量參與,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
(五)嚴格信息報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實施上報信息通報制度。各管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在按時間節點完成排查臺賬和整治問題臺賬。所有報送的材料,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鎮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研判情勢,適時開展督導,對工作推進落后懈怠消極的,及時進行通報、約談,并抄報鎮委、鎮政府。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四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原則,確保20xx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所有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評估鑒定、分類建檔,及時處置。重點對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違規改擴建和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房屋進行排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3層及以上,用于商業經營、出租居住等用途的居民自建房;
(二)農村用于經營、出租居住的居民自建房;
(三)所有擅自改建擴建的、改變承重結構的居民自建房。
(四)建筑年代久遠、耐久性能較差、風化腐蝕嚴重等具有安全隱患的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
(一)集中重點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各村(社區)要全面完成3層及以上、違規改擴建、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排查。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區)要集中力量,對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重點用房、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對3層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和灰砂磚砌體結構房屋風險隱患重點整治,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對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全面整治,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三)持續鞏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礎上,開展“回頭看”,跟蹤問題整改落實。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村(社區)要清醒認識當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嚴峻性。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取得實效,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二)全面排查,壓實責任。各村(社區)要開展拉網式排查,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要求確定整治責任人,并建立隱患臺賬和整改臺賬,加強對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安全教育。對發現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及時整改,切實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提高認識,做好宣傳引導。各村(社區)要加強房屋安全使用宣傳教育,提高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體責任意識和社會公共安全意識,大力宣傳違法建設(使用)房屋、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嚴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識。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五
為深刻汲取湖南長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金華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現就開展全鄉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及時發現和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常態化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以三層及以上、用作生產經營(含出租,下同)、人員集聚、改擴建(含裝飾裝修,下同)等“四類房屋”為重點,對全鄉所有城鄉自建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不論土地性質、不漏一樓一戶,不留死角盲區。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采取堅決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
第一階段。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四類房屋”為重點對象,6月20日前全面完成上述自建房的排查,7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鑒定工作。9月底前,全面完成“四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確保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風險。
第二階段。自建房在7月20日前完成安全隱患排查,8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鑒定工作。12月底前,所有危房要整治到位、全部銷號。
按照“業主自查、鄉村排查、市級復核”的排查要求,壓實房屋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
(一)業主自查。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各村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記錄表》(附件2),并將自查表由行政村報送鄉政府。
(二)鄉村排查。鄉村排查與業主自查自糾工作同步開展,以村為單位逐棟對自建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地毯式推進。按照輕重緩急,百分百全覆蓋,無盲區,不漏一棟。對初判安全風險自建房,要立即委托第三方安全鑒定。并按房屋所屬土地性質匯總形成《自建房安全隱患自(排)查匯總表》。同時要在建設部門提供的第一次自然災害普查成果的地形圖上編號標記,以備比對核查。排查中要逐棟摸清房屋情況和安全現狀,做到“排查一棟建檔一棟”,并按照土地性質分別錄入相應省級信息系統。在排查過程中,要邊排查、邊建檔、邊騰空、邊整治,嚴防發生安全事故發生。
(三)市級抽查。接受市專班開展的抽查復核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對照問題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按市專班的再次復核要求,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一)把握標準,分類鑒定。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結構安全技術導則》、《浙江省農村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導則》、《浙江省城鎮既有住宅房屋排查技術導則(試行)》等要求,認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對疑似危房和所有生產經營性自建房屋要同步組織相關主體開展房屋安全分類鑒定。
(1)存在安全隱患的疑似危房,要立即委托鑒定,8月底前完成鑒定。
(3)其他經營性自建房且屬《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對象,應在12月底前完成鑒定。其中,已鑒定屬于a、b級且鑒定后無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可無需再鑒定。
(二)分類整治,清單銷號。對經鑒定確認的c、d級危房,要實行清單化管理,制定“一房一策”,解危一個、銷號一個。要迅速推進危房整治工作,該騰空的立即騰空,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維修的及時維修。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經營、出租。d級危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級危房一經鑒定確認,必須立即騰空,確保不住人,原則上要做拆除處理,拆除之前要落實防控措施,設置硬隔離(砌磚封堵門窗)、警戒線、警示標志;對維修加固的c級危房,要盡快制定維修方案并限期落實到位;對涉及文物建筑、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的危房,要抓緊騰空并組織開展搶修加固,防范倒塌等事故發生。
(三)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自建房建設行為監管,嚴厲打擊未經規劃批準的改擴建、搭建等違法行為;加強裝飾裝修行為,嚴禁擅自拆除、變動房屋基礎、梁、柱、樓板、承重墻、外墻等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加強鑒定機構的監管,嚴禁資質條件不合規、鑒定程序不合法、鑒定結果弄虛作假等行為,確保鑒定工作依法依規,鑒定結果科學可靠、真實準確。對涉及用地、立項、規劃、消防、經營等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四)加快信息化系統應用。集體土地房屋要充分應用農房“浙建事”全生命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在排查整治中及時準確錄入和更新相關房屋的摸底信息、安全鑒定及解危治理情況,及時掌握自建房底數分布、土地轉性、用途變更以及改擴建等關鍵信息,鞏固和提升本次專項整治工作成果,5月底前,農房“浙建事”系統建房審批和危房管理應用實現鄉鎮(街道)全覆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要充分應用浙江省城鎮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健全完善城鎮房屋基礎信息庫,統籌抓好隱患排查和問題整改,形成城鎮房屋安全隱患從發現到銷號的工作閉環,并做好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和解危檔案的歸集和管理。
(五)完善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嚴格實施規劃審批管理,將規劃管控和安全監管有效銜接起來。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經營性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的前置條件。全面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和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房屋日常監測、房屋安全預警等風險管理工作。通過對房屋常態化、網格化、全覆蓋巡查以及部門間數據共享,多渠道獲取危房信息,強化落實行業監管責任、鄉村屬地責任、農戶及業主主體責任,做到“發現一棟(戶)、改造一棟(戶),實現動態清零”。
(六)強化結果信息報送。要及時統計匯總排查整治結果和工作信息,及時向市專班反饋排查整治中發現的重要情況。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逐級報送。排查整治匯總表(附表3)以村為單位,經村書記、聯村(社)干部簽字后報送鄉政府;鄉政府形成排查報告和匯總表(附表4),經鄉政府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每周五17:00前上報市專班辦。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鄉建站、資規所、農辦、派出所、應急管理站、市場監管所、行政執法中隊、聯村干部等部門及人員組成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簡稱“鄉專班”),負責統籌協調查危排危除危各項工作。各行政村要立即行動起來,建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工作專班,確保責任落實到位。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全力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技術支持。鄉政府邀請建設部門專業人員開展培訓和指導服務。各村建立由聯村干部+村書記+其他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排查整治。
(三)強化要素保障。進一步優化村莊用地空間布局,合理保障農民建房規劃空間,統籌利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余指標,優先為危房改造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結合市域村莊布局規劃、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一戶多宅”整治等,積極推進村莊、特別是無歷史文化和傳統村落保護價值的老舊房屋連片改造,徹底消除農房安全隱患。排查專業技術人員及房屋鑒定經費由鄉政府籌集,房屋修繕經費家戶自籌,危房拆除經費村集體統籌。
(四)加強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廣泛發動,加強政策解讀和安全教育,做細做實群眾工作,爭取群眾理解和支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外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要堅持典型示范,組織對隱患特別集中的片區、特別典型的案例進行集中整治,打好百日攻堅戰役,做好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聲勢,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攻堅整治的良好氛圍。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大全(16篇)篇十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區關于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扎實推進全鎮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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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四方責任”,即: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推進組督導責任。通過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結合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和城市房屋“兩違”清查,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同時,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從源頭上杜絕自建房安全事故發生。
(一)集中力量,全力開展“百日攻堅行動”
“百日攻堅行動”重在消除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也是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首要工作。各村、社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安全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按照《果園鎮農村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方案》,重點整治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集中力量進行攻堅,確保管控到位,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經營、停止使用、撤離人員等有效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排查整治嚴格執行“三個一”要求:一戶不漏做好排查、一棟一策實施整治、一抓到底落實責任,建立完善自建房“一棟一檔”,制定隱患整治“一棟一策”,確保“零遺漏、零疏忽”,牢牢守住自建房安全底線紅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緊盯節點,扎實進行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各村、社區要對照各階段時間節點和任務安排,對所轄區域內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學校醫院周邊、園區等區域,突出餐飲、農家樂、文旅設施、宗教活動場所、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排查內容。各村、社區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包括建筑地址、產權人、使用人、房屋用途、建造年代、建筑層數及面積、結構類型等,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突出自建房選址安全,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以及違法違規改擴建、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行為等方面)、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
3.排查方式。各村、社區要組織產權人自查、村和社區核查、鎮上和上級部門復核、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逐戶逐棟排查采集信息,填寫《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信息歸集表》,利用全省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逐一歸集排查信息。區住建局將會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照省住建廳組織編制的《自建房結構安全隱患自查手冊》《經營性自建房屋結構安全隱患排查技術導則》,配合鎮上完成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要由專業機構進行安全鑒定或評估。
(三)分類施策,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各村、社區要根據初步判定和安全評估鑒定情況,分別建立自建房安全隱患問題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和動態監管,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
2.實施分類整治。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一戶一策、一棟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整治工作要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要果斷采取立即停止使用、停止營業,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設置警示標志,封閉處置、現場排險等處置措施和有效管控措施,該拆除的依法拆除,確保危房不住人、不經營、不使用,在安全隱患未徹底消除前,要落實專人負責,動態跟蹤監管;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的,通過除險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及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對發現不符合經營場所安全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該整改的整改、該關停的關停。
(四)強化管理,健全完善機制。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嚴禁用于經營活動。
2.加強日常管理。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并報告各村(社區)。各村、社區要充分發揮村“兩委”、網格員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消除。
3.整治違法行為。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擅自改建加層(夾層)、違規拆除承重結構、安裝影響建筑安全的設施、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多部門聯合依法查處。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房屋鑒定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建立長效機制。各村、社區、生態環境辦要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明確工作分工和職責,統籌加強自建房安全監管。相關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
(一)百日攻堅階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對所有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7月底前,完成重點區域、重點公共場所的經營性自建房和違規改擴建自建房的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對排查出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鑒定為d級危房)的經營性自建房的整治,確保不發生房屋倒塌安全事故。
(二)全面排查階段。在“百日攻堅行動”的基礎上,適時進行“回頭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經營性自建房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的排查。
(三)全面整治階段。在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時同步開展整治工作。20xx年年底前,完成對所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或鑒定為d級危房)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隱患整治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對本轄區農村自建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負總責,把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局工作統籌安排,扎實推進。鎮上由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靠前指揮的工作機制,成立果園鎮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全力推動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二)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及各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把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將農村自建房納入安全監管范圍,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作為,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推動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
(三)強化服務保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區要按照排查整治范圍,認真開展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努力做到排查整治村村過,戶戶清,項項核,確保房屋信息完整準確,隱患問題客觀精準,并嚴格對照標準,分類梳理存在問題,逐一明確整改內容、標準和時限,逐項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確保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四)廣泛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村、社區、生態環境辦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廣播、橫幅、張貼告知書等形式,多渠道廣泛宣傳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自建房所有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動員群眾積極配合消除隱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工作,贏得群眾理解和支持。在自建房排查整治過程中,要始終堅守依法行政底線,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不搞“一刀切”,讓排查整治既有“力度”,也有“溫度”,穩妥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五)加強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追究。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任務目標落實,按有關規定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整治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和敷衍塞責、弄虛作假,搞形式、走過場的村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不作為、慢作為的干部,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