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的質量是工程的生命線,只有保證施工質量,才能保證工程的長久使用和安全可靠。以下是一些比較全面的施工總結案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參考和啟發。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一
甲方:
丙方(施工單位):
為確保雷圳z灣海景花園裝修施工區域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住宅區消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訂立裝修消防安全協議書如下: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依據《裝修管理協議書》的規定及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施工進行監督。
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負責向乙方介紹與本工程有關的物業技術資料情況。
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中用水、用電等事宜。
對乙、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利,在發現乙、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丙方改正直至停工,并進行處理。
乙、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共同負責___棟___單元_____房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不發生火災,火警事故。
2、設立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施工相關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3、裝修現場禁用明火,動用明火須向甲方申請動火證,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并做好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
4、裝修現場禁止亂拉電線,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電氣、電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員均需有電工、電焊工等操作證,不得無證操作。
5、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6、施工中若需使用易燃物品時,提前做好儲存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控制存放量。施工完畢后,須及時將剩余物品帶離現場。
7、施工區域禁止吸煙。
8、施工區域須配備手提滅火器,每50平方米須配置1到2只滅火器,滅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9、施工中萬一發生消防事故應及時自救處理,并迅速通報甲方和撥打火警電話119,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消防事故的相關責任和所有損失由乙、丙方自行承擔。
10、如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有權向乙丙方追償。
11、現場裝修廢料及時清理完畢,特別是刨花鋸末應每天清除,設專人負責。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攔、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暢通。
12、施工人員下班時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時必須將所有電源切斷。
13、負責人定期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服從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并上墻。
14、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至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結束后自然終止。
甲方簽章:深圳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雷圳z灣海景花園物業管理處。
代表人: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丙方簽章:
代表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二
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乙方的現場施工。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3、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現場施工中使用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切實保障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4、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現場施工要求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現場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6、現場施工所用機械應當按照事先雙方商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任意侵占其它場地。現場施工所用機械及工具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現場施工所用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7、甲方應該在乙方進場之前保證施工現場適于乙方進行現場施工。乙方在現場施工時,應當設置明顯的維保標志,進行適當的區域隔離;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8、施工現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應參照國務院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當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相關規定。
1、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的制度及規定。
2、如果乙方施工人員不遵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而又沒有適當理由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該施工人員立即離開。如果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相關合作,今后不得由乙方承攬任何現場施工工作。
3、甲方有權進入施工現場,對施工許可證、施工項目和施工人員身份進行檢查。檢查時如發現有影響消防安全或與施工審批內容不符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停止工作或收取違約金(事先有這些此收取違約金的細則)。
1、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協議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
2、乙方在現場施工過程當中損壞物品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如造成甲方其它損失的,乙方亦應予以賠償。
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確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乙方進場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記錄的復印件交甲方留檔。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現場施工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現場施工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現場施工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需要動火作業和臨時用電,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提前申請,經批準方可進行。
5、乙方應確保自帶的各類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機械性能應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6、乙方必須教育和約束自己的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7、乙方必須具備從事相關現場施工工作的有效專業資質證書,并應安排具備各相關工種上崗證和特種操作證的員工進行現場施工。
8、乙方確保所有乙方施工人員都參加了工傷保險。
1、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事故搶救,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乙方負責人必須在政府規定的時限內向事故發生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配合進行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
3、乙方必須承擔因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該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并確保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如因善后工作不妥引起甲方經營受損,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1、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維保工作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甲、乙雙方加蓋各自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三
總包單位: xxx (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1 、專業(班組)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 、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
3 、消防安全負責人
甲方:
乙方:
4 、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和深圳市等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4.2負責向上級部門提出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驗收,并對驗收時提出的問題組織乙方進行整改。
4.3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現場所有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有培訓記錄和登記;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有火災危險性的,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不接受培訓、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經審查有其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清退出現場。
4.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落實。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現場各棟號、分包、外包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和各區域、層段等各級別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各級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對重點工種人員如:電氣焊人員、防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特種作業人員要求持證上崗)。
4.5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動火操作前對乙方電氣焊工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有甲方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7天),并開具當天用火證,才準許動火操作。
4.6開具用火證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負責人擔任,其他人員代理應有書面委托;開具動火證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施工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必須要求乙方和有關作業人員配備接擋工具,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災、爆炸危險作業的,應停止各種明火作業。
4.7負責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的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水作業及材料存儲進行審查、批準和監督、檢查。做到工程內不設置宿舍和住人,不做倉庫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對違章指揮、違規操作等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8定期召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會議、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有針對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溫材料進場存放安裝、冷卻塔、貴重機器設備(電梯、冷水機組、空調機等)安裝以及裝修等各階段的防火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施工現場的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4.9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調用乙方的相關人員及物資。
4.10積極配合各級消防監督檢查機關的檢查,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施工區域、生活區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5.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組織及義務消防隊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證件復印件及有關資料,在本施工區域內,尤其是重點部位要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保證靈敏有效。
5.3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操作前,必須到甲方用火審批部門辦理動火證,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應確保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對電氣焊割產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擋和封堵措施,并避免與防水施工、冷卻塔安裝等易燃危險性作業同時交叉進行;要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設專人看火監護。禁止非焊工電氣焊操作。
5.4負責對本單位在施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的教育;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對施工現場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術特性,經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5.5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和庫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圍擋。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電熱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經甲方批準,經審批有合格證后才準許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和登記,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準許使用和存儲。
5.6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并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指令。
5.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防火規定和措施、并嚴格執行。
5.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隨地大小便、動用明火必須開具動火證、配備滅火器具、并設專人看管。
5.9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做飯、取暖和燒水不準在電線上掛放衣服和臥床吸煙。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消防器材周圍3米不準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現場運料外出要出示證明并經保衛人員驗證后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員要自覺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互相監督共同搞好消防、保衛工作。
5.13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5.14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于查出的'防火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5.15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迅速組織撲救,事后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如發生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5.16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6、補充條款:
7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加強本項目的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杜絕和減少火災事故危險,保障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法律以及北京市地方有關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消防安全管理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宣傳貫徹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本項目施工消防安全的統一協調、管理。
2、傳達貫徹上級主管部門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活動。
3、負責將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納入施工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管理、同落實、同總結、同評比”,確保施工消防安全。
4、通過組織多種形式的檢查,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1)、監督、檢查公司施工項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簽定情況。
(2)、監督、檢查施工單位開工前消防安全教育及制定與實施防火措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3)、糾正施工單位的違章作業行為,必要時責令其停止作業.
(4)、針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求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對逾期未進行整改的,必要時責令其整頓。
5、要定期組織例會,協調解決施工項目中出現的消防安全問題,總結推廣先進的消防安全管理經驗和施工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
6、組織建立相關單位參加的火災事故滅火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協調滅火應急救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落實施工和消防安全協議。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明確施工項目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具體負責施工項目的消防安全協調與管理。
3、設置合格的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須報送甲方備案,與甲方建立日常聯系和協作。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外出不能正常進行消防安全管理時,須另外指派專人負責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會議、保衛會議和各項消防宣傳活動,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甲方消防安全要求。
5、開工前應成立義務消防組織,根據不同施工階段,施工任務、作業條件、周邊環境、季節及火災危險性等因素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現場滅火應急救援、疏散預案》及防火措施,并定期組織演練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
6、在施工前進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對參加施工的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存檔備查),提高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7、發生火災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施工現場滅火應急救援、疏散預案》,開展滅火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撲救,防止火勢蔓延,同時向公司及相關部門通報。
8、火災撲救結束后,應封閉事故現場,配合火災事故調查,經公安消防部門或公司主管部門允許后方可恢復工作。
三、施工項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工作現場設置嚴禁煙火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
2、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交叉同時進行時,雙方應提前簽定施工消防安全協議,并落實各自的防火措施。
3、施工單位應按照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存放、保管施工所用材料,庫房應采用不燃材料。
4、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安裝電氣設備等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嚴禁亂拉臨時電源線路,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電閘箱內、照明燈周圍嚴禁堆放可燃物。公司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5、施工單位現場動火作業,應辦理動火手續,審批合格后方可動火施工
6、施工單位動火時須逐級辦理動火手續
7、批準動火手續前,審批人應到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確認消防措施有效,無火災隱患后,方可批準動火手續。動火證應明確動火時間、動火地點、動火人、看火人及其他注意事項,動火證應一事一辦。
8、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嚴禁動火,確需動火時須報請項目責任單位審批,落實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結束后,認真檢查,確認未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9、煤氣、氧氣等區域施工工作動用電、氣焊前,須項目責任單位專業人員出具檢測合格證明,在施工單位落實相應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
10、動火人須持證上崗(動火證、操作證)。
11、施工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飯、焚燒垃圾。
12、施工單位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施工工作現場消防通道寬度不應小于3.5米,應成環形并保持道路暢通。
13、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必要時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要有明確的標識,并定期維護保養,確保靈敏有效。
14、施工工作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范,嚴禁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15、施工單位不得在施工工作現場內設置宿舍。在施工工作現場以外設置生活區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搭設,嚴禁使用電熱器具.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宿舍內嚴禁臥床吸煙,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16、生活區食堂、鍋爐房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操作間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并經常檢查有無泄露,停火時要將總閥門關閉.
17、施工工作現場、生活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對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18、施工工作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時,應當制定放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使用后廢氣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
19、施工工作現場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施工消防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
20、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做為施工用水管線。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工作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x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xxx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03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 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有權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有權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專業分包等),分包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及不服從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主要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及興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施工現場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項目經理部領導小組的組長并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每周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消防工作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及繪制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圖,并根據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制定出易發生火災部位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建立并執行消防工作檢查制度,制定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
4.成立現場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與定期進行演練及實行晝夜巡邏制度,當發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組織搶險滅火。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組設置,水龍帶齊全,要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設置要符合標準規定。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工程內設置宿舍。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后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四
建設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有權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有權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專業分包等),分包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及不服從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主要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及興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施工現場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項目經理部領導小組的組長并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每周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消防工作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及繪制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圖,并根據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定出易發生火災部位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建立并執行消防工作檢查制度,制定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
4.成立現場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與定期進行演練及實行晝夜巡邏制度,當發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組織搶險滅火。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組設置,水龍帶齊全,要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設置要符合標準規定。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工程內設置宿舍。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后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施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五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電業局辦公樓和三個電業局家屬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電業局辦公樓和三個電業局家屬小區的消防設施安全保障工作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辦公樓和三個電業局家屬小區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及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負責辦公樓和三個電業局家屬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負責辦公樓和三個電業局家屬小區在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為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負責辦公區與三個家屬區消防器材不丟失,若使用后立即報后勤服務部及時更換。
3.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4.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5.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7.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8.消防控制室必須24小時按排人員值班并填寫值班記錄,發現初級火災時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滅火,并上報后勤服務部消防專責。
9、值班過程中發現消防系統部件損壞時立即上報后勤服務部。
10.其它作為家屬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消防安全協議書1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電業局乙方:物業公司。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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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六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于_________市路街的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范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后,核準施工范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并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第四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范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于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后協調解決。
第六條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范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復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占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和安全控制范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范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2米;。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后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系人及緊急事件聯系人:
24小時聯系電話: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七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口。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5、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回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八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臨時用電標準”明確臨時用電安全責任。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嚴格遵守協議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對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用電過程安全檢查和指導。
2、按照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和施工工序,從箱變指定一路為乙方專用,乙方組織人員把電源送至乙方施工區域內,安裝a#、b#配電箱,經驗收后交給乙方使用。
3、甲方依據標準監督乙方用電和用電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存在隱患和不符合標準的乙方無條件執行整改。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停電整改,必要時實行經濟處罰,直至整改完畢。
4、乙方作業人員的電工操作證復印件及考核記錄存檔備案,未經考核人員不得上崗。
5、甲方臨電安裝完畢后,組織甲、乙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共同驗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對箱變、水表定期維護。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雙方認可后,乙方七日內交費,否則將押金抵齊后有權停水、停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建筑工程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對自己轄區內的臨電負全面的管理責任。
2、自己區域內增加設備時,應先向甲方申請,同意后實施。不得私自增加用電容量,造成上一級跳閘的后果乙方負責。
3、保證自己施工區所有配電箱、線路及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加強日常維護和巡視,有問題及時上報,嚴禁設備設施帶“病”運行。
4、雨、雪等惡劣天氣后,應對用電設施進行絕緣遙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專人負責臨電設施,對操作人員要進行用電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電源不符合標準時,提出整改申請,對上級提出有關臨電存在的問題,必須認真落實整改。
7、甲方電纜乙方不得隨意挪動,不得堆積易燃物。違章操作和未通過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惡果,由乙方負全責,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變的跳閘,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書面向甲方說明確認,方可合閘。由于乙方頻繁跳閘造成的閘具(箱變)損壞由乙方負責。
9、乙方用水不得出現跑、冒、漏情況。
收費標準:先將押金元交與甲方。1、水費單價為元/噸,用電單價為元/度(包含銅損);2、水、電費每月月底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電費;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電量憑據,并在乙方交費后提供加蓋財務公章的交費收據。
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雙方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責任人:責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九
甲方在舉辦并委托乙方負責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架搭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標準展架施工安全協議:
一、甲方和乙方在展覽期間的一切活動,應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北京市展覽展銷活動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認真貫徹執行“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
三、展覽期間如遇突發情況,甲方應支持、協助乙方在具體標準展位展架方面的變更。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展館室內國內標準展位展架搭建施工;
七、乙方在展覽期間每天開館、閉館時,值班電工對所負責展位展架電線、電具進行例行檢查,確保安全。
八、展覽結束后,乙方負責清理現場;
九、此協議書一式三份,消防管理部門及甲乙雙方各一份,蓋章有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盡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
第八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一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xx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xx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xx市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長城飯店保衛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xx年x月xx日
乙方單位(簽章):
xx年x月xx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更好地配合工作,特簽訂本協議。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施工人員必須著裝整齊,不得赤身、赤足、穿拖鞋,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得高聲喧嘩、打鬧,絕對禁止、酗酒、打架斗毆等。
3、乙方應確保不會對施工現場內原有設施、設備及裝修造成任何損壞或污染,否則乙方承擔全部后果與責任。
4、乙方對施工現場安說全生產有全面責任,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本協議有效期自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起至工程結束。
7、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年__月_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三
(乙方)承 建 方:
為確保東升鴻福大飯店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消防條例和自治區政府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20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方)應督促(乙方)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昌吉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需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隱患檢查,因(乙方)安全檢查員檢查力度不到位,經(甲方)查出隱患,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3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甲方)東升鴻福大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2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
9、(乙方)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甲方)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乙方)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甲方)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需與飯店現使用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甲方)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2)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罰款。
(4)施工人員在飯店內應履行飯店規定,不得使用一樓、二樓、三樓等營業區域衛生間,只可使用四樓員工衛生間,更不得在衛生間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域隨地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5)施工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6)施工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飯店保衛部備案;由甲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日 期: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2、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并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3、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監守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確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4、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a)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b)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化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c)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簽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相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五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范》即〔jgj46-20xx〕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xx)規范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于中鐵六局集團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項目。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4.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1.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并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復接地等處于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并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并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后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筑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二級配電箱于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于5m。
18.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于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采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并且應壓接緊固。
20.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里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扎固定,高度不能低于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采用密閉式防御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桿手持部位應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于3m,室內不低于2.4m。
23.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筑物或沿墻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并應掛好標識。
26.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采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電表、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于5m,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六
甲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1.乙方進站(廠、庫)施工,須經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3.開工前,乙方必須編制項目作業指導書,并經公司安全監督審查通過;。
6.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
__年__月__日。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協議書大全(17篇)篇十七
第一條現場組塔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包括隨工。
第二條組塔時應在組塔現場欄警戒線或警戒路錐。
第三條組塔前將法蘭盤的地錨螺栓清理干凈,且進行水平調整。
第四條將第一節塔組起來后,要將雙層螺母擰上且牢固。
第五條上塔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證,上塔人員要佩戴安全帶及安全繩。
第六條塔吊在進行塔體吊裝時,在吊裝物下面不準站人,防止高空墜物。
第七條在組裝各節塔時,工作人員不要互相喧嘩,要保持工作環境相對安靜,以免在繁華的小區或鬧市區組塔時引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八條組塔完畢后一定要對現場清理干凈,不要將垃圾到處亂扔,要將垃圾包裹在一起,找個適當的地方處理掉。
第九條組塔完畢后,要將塔體進行垂直調整,如當天時間不充足時,一定要在第二天進行塔體垂直調整。
第十條塔體在吊裝前,應該先把塔體清理干凈且破損處應進行相應處理后進行吊裝。
第十一條如沒有對上述要求進行作業,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負責。
第十二條組塔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組塔程序施工,非組塔程序工作組塔人員受到的人身損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組塔人員嚴格按該安全協議執行,如組塔人員未能依該安全協議執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組塔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該安全協議由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并嚴格按照此安全協議執行,該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后生效。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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