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務領域中,合同協議起著承諾和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作用。提供了一些行業特定的合同協議模板,供大家參考和使用。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一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
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二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甲方、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以下簡稱“當金”。
1.2當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計天。
1.3費利:本合同月利率為%,月綜合服務費為%,兩項合計為%,以下簡稱“費利”。如當期大于1天小于或等于15天,則費利按半個月收取;如當期大于16天小于或等于30天,則費利按一個月收取,依此類推。
2.1本合同項下的當金用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3、乙方以其提供質押擔保,。
貨物詳情:
估價金額:
4、乙方當物需要到有關部門備案登記的,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工作,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
5.2甲方處分抵、質押物所得不足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的全部債權,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或要求擔保方清償不足部分。
6.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貸款。
6.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和費利。
6.3在借款期間,如乙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7.2如乙方未能在當期內歸還當金,可和甲方協商當期延長個月,但費利在原有的基礎上上浮50%,即月費利為當金的'%,直到當金與費利全部歸還為止。如乙方逾期未清償債務超過天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收回貸款。
7.3甲方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評估拍賣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8.1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9.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和保證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保證人份。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三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細致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掃數權表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代價:
第二條本公約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該當真妥帖保管質物,其實不得調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證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公約商定期限。如主公約經兩邊贊成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產買賣外吃虧,所得補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讓渡質物,須經乙方書面贊成,并將讓渡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大略以該款項提早歸還債務。
第七條本公約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訂、掛號,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產生分立、歸并,由變動后的機構負擔或別離負擔本公約項下任務。甲方被頒布發表驅逐或停業,乙方有權提早處罰質物。
第九條呈現以下環境之臨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法處罰質押財產:
(1)主公約債務踐諾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踐諾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承繼人或承繼人拋卻承繼的;
(3)債務人被宣布驅逐、停業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敷歸還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歸還債務另有殘剩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公約見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公約。必要變動或清除公約的,應經兩邊會商同等,達成書面和談。和談未達成前,本公約條目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公約債務人按公約商定的期限踐諾公約的,質權即自動停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遵照本公約第4條的商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規復質物原狀;大略要求乙方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2)乙方擅自調用質物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中斷調用行動,或返還原物,亦可哀告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拘留收禁或別的雷同環境而給乙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賜與補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背第九公商定,應向對方付出主公約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公約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贊成,變動主公約條目或讓渡主公約項下的任務,甲方可自行清除本公約,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付出方法,兩邊商定以下:
第十三條兩邊商定的別的事變:
第十四條爭議的辦理方法:
甲、乙兩邊在踐諾本公約中產生的爭議,由兩邊會商或經過議定調整辦理。會商或調整不可,可以向公約簽訂地人民法院告狀,大略向公約簽訂地的公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公約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終了之日起見效。
第十六條本公約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子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公約地點:_____。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四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_________。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五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1)質物名稱: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帳面價格: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_________。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
(注:_________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六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__)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_______)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七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愿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注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國際信用卡(以下簡稱國際卡)提供質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系指國際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三、甲方出質的財產由本合約項下的質押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三)如實說明質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五)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鑒定、登記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轉讓質物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財產轉讓所得價款存入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若乙方認為甲方已處分出質財產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財產的價值,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七、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九、質物非因乙方保管不善滅失,因滅失所得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立即存入乙方銀行,存單作為質押財產的組成部分,甲方在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后方可動用。若乙方認為賠償金不足以擔保乙方的債權,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十、持卡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物,并以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十一、乙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同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三、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國際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四、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國際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六、本合約自甲方將質物及其權利證書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
十七、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甲方提供質押的質物清單如下:
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有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八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借款人:
為實現號《融資擔保合同》的約定,由于乙方為借款人提供了擔保,甲方應乙方的要求,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為上述擔保向乙方提供反擔保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出借人___與借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借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范圍: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評估、登記、保險、公證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所有費用.
第四條質物的交付時間:
1.質物名稱:_________.
質物數量:_________.
質物質量:_________.
質物所在地:_________.
2.評估價值: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
3.質押期限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4.質押合同中對質押的財產約定不明,或者約定的出質財產與實際移交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5.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6.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第六條質押物權屬。
1.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2.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險。
1.根據質物的狀況如需辦理保險,出質人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質權人.保險單證由質權人代為保管.
2.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質權人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第九條出質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2.出質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4.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5.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質權人在質物移交時明知質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質人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質權人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損失的,出質人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十條質權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5.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7.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處分質物,因此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8.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在其所占有的質物上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無效.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債務履行期屆滿,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而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物價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質權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出質人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質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九
甲方(質權人):住所:
乙方(保管人或監管人): 住所:
丙方(出質人): 住所:
甲方與丙方簽署了編號為 的《動產質押合同》(以下簡稱“質押合同”)。經協商,各方就質押合同項下質押動產(以下簡稱“質物”)的保管事宜達成本協議。
1.1甲方將質物交由乙方存儲保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
按照甲方的指示保管質物,丙方配合甲方和乙方對質物進行保管。
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質物轉交第三人保管。
2.3丙方保證向甲方和乙方提交的與質物有關的所有單證都真實和有效。
3.1丙方依據本協議將質物提交乙方時,乙方應按照《動產質押合同》所附相關《質物清單》核查丙方交付的貨物,三方共同簽署《質物入庫通知單》后,交付完成。
3.2乙方核查丙方提交的貨物時,經甲方同意,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質物進行檢驗,檢驗費等必要費用由丙方承擔。
3.3丙方指示其他第三方向乙方提交質物的,乙方在審核確認相關證明材料后,按照本協議第3.1條的約定辦理。
4.1本協議項下質物存放地點為: 。
4.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質物存放地點。
5.1交付完成后,質物的保管期間開始。質物根據本協議被提取后,保管期間相應終止。乙方收到甲方關于質押解除的書面通知后,乙方保管責任解除。
5.2甲方可以隨時領取質物。乙方要求甲方提前領回質物的,應提前45日書面通知甲方。
6.1保管期間,乙方應當根據甲方和丙方的要求,結合質物的屬性和特點,選擇適宜的保管場所,采取適宜的保管措施,妥善、謹慎保管質物,防止質物毀損或滅失。
6.2保管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以任何形式處分質物。
6.3質物保管有特殊要求的,丙方應當提前書面告知乙方,否則,甲方和乙方不承擔由此對質物造成的損失。丙方已經履行告知義務的,因乙方未相應采取必要的特別措施進行保管而對質物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4保管期間,質物發生短少、損毀、變質、滅失等可能影響甲方權益的情形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質物發生重大變化的,乙方還應及時通知丙方。乙方未及時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當,導致質物形成損失或者擴大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6.5保管期間,國家有權機關要求乙方協助凍結、查封或處臵質物,或者除本協議三方外任何他人就質物主張任何權利、提起訴訟或者申請扣押質物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
6.6質物在保管期間所產生的孳息,甲方與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約定由甲方收取的,由乙方代為收取、保管,乙方應按質物入庫手續辦理,并填寫《質物入庫通知單》。丙方應甲方要求增加質物的,依照本條約定辦理。
6.7保管期間,乙方應接受甲方對質物及相關單證的查驗。
6.8保管期間,乙方應當建立質物登記統計制度,定期對質物進行查驗、核對種類、清點數目、檢查包裝和標識,對質物的出入庫的時間、數量、去向以及質物的現狀進行記錄。
6.9乙方應當在甲方享有質權的質物上明顯標識設質標簽。
7.1保管期間,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提交質物保管報告,提交頻率為 。
7.2保管期間,甲方有權查詢質物,接到甲方的書面查詢后,乙方應當及時就甲方的查詢事項進行核實,并及時回復查詢。
7.3保管期間,甲方有權隨時現場查驗質物,乙方、丙方應當給予必要的協助。
8.1《質物出庫通知單》是質物出庫的有效憑證,非合法持有加蓋甲方預留的印章且經甲方指定人員親筆簽字的《質物出庫通知單》,并依據《預留印簽和簽字樣式》所提供的印鑒、簽字及聯系方式等信息進行審核和確認的,乙方不得辦理質物出庫手續。
8.2質物出庫,乙方應憑甲方簽發的《質物出庫通知單》注明的各項要素辦理。出庫手續辦理完畢后,丙方應當在《質物出庫通知單》(保管人留存聯)上簽字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8.3甲方依據本協議第5.2條隨時領取質物的,應當持有《質物出庫通知單》,乙方審核確認后辦理出庫手續。
8.4根據《質押合同》的約定,丙方經甲方同意變更質物的,乙方和丙方應當先辦理入庫手續,再辦理出庫手續。
甲方根據《質押合同》行使質權時,乙方應當給予甲方必要的配合和協助。乙方協助甲方行使質權無需事先通知或征詢丙方的同意。
10.1本協議項下質物的保管費、倉儲費、運雜費、裝卸費、檢驗費、印花稅等因質物倉儲保管產生的必要費用由丙方承擔。本協議第6.4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是由乙方原因形成的,乙方采取應對措施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由其他原因形成的,乙方采取應對措施增加的費用由丙方負擔。
10.2各項費用及支付方下: 。
10.3丙方如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費用,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2.1若甲方要求,丙方應當就質物向甲方認可的保險人購置保險,投保的險種、金額、期限應符合甲方要求,丙方應指定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
12.2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和丙方應當協助保險公司辦理事故審查以及理賠事宜。
12.3乙方應當就其保管責任投保責任保險,保險金請求權人為甲方。乙方不能投保責任保險的,應當按照不低于保管責任對應貸款余額的 %的比例向甲方繳存保證金。
13.1本協議項下的往來通知、確認及其他相關文件均應以原件形式送達至接受方(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13.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經當事人同意,可以選擇發送電子數據單證。
13.3甲方簽發的任何文件應當與甲方預留印鑒及簽名樣式一致,乙方對甲方簽字及印鑒負有審查責任。
14.1乙方因以下情形給甲方或者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1.2未按本協議的約定辦理質物出庫手續的;
14.1.6未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要求對質物進行必要包裝的;
14.1.7其它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情形。
14.2因丙方原因致使質物本身受到司法機關或任何管轄機構的限制或禁止,或者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其他情形,給甲方和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3甲方違反本協議對乙、丙方造成損失的,對乙、丙方受到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5、甲方與丙方所簽署的主合同、質押合同以及其他相關性質的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有效性。
本協議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本協議附件《預留印鑒和簽字樣式》、《質物入庫通知單》、《質物出庫通知單》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本協議由各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公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簽約三方各執 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代理人): (蓋章):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十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
地址:
聯系電話: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甲方、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以下簡稱“當金”。
1.2當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共計 天。
1.3費利:本合同月利率為 %,月綜合服務費為 %,兩項合計為 %,以下簡稱“費利”。如當期大于1天小于或等于15天,則費利按半個月收取;如當期大于16天小于或等于30天,則費利按一個月收取,依此類推。
2.1本合同項下的當金用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3、乙方以其 提供質押擔保,
貨物詳情:
估價金額:
4、乙方當物需要到有關部門備案登記的,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工作,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及借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
5.2甲方處分抵、質押物所得不足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的全部債權,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索不足部分或要求擔保方清償不足部分。
6.1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貸款。
6.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和費利。
6.3在借款期間,如乙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7.2如乙方未能在當期內歸還當金,可和甲方協商當期延長 個月,但費利在原有的基礎上上浮50%,即月費利為當金的 %,直到當金與費利全部歸還為止。如乙方逾期未清償債務超過 天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收回貸款。
7.3甲方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評估拍賣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8.1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9.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和保證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保證人 份。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十一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利率為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數量________,質量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質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移交質物、保險單及其權屬證書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質物及其權屬證書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小寫),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質押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一、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四、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質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因上述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十二
簽訂地點:
甲方(典當行、質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當戶、質押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鑒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資金,《典當合同》編號為年衡盛典當字第號(《當票》編號為)。乙方依照國家頒布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動產質押給甲方,作為甲方典當資金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典當合同設立的典當金額、期限及費率:
1、典當金額(當金)元整。
2、月綜合費率:;月利率:
3、典當期限:本典當質押合同的質押典當期限為,自日至日,首次申請當期為,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并經甲方確認后為準,并在雙方簽署的《典當合同》(《當票》)上予以確認(典當手續可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期滿后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典當合同》(《續當憑證》);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動產作為本次典當資金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于對典當資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處分質押動產的費用及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后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如質押物有所有權證書,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于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鑒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典當期滿后,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清償甲方的典當資金。
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典當本金2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額的0.3%計收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三條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廣東衡益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托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托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十三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動產質押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元(大寫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
動產質押的合同(通用14篇)篇十四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細致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掃數權表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代價:
第二條本公約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大寫)元整。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該當真妥帖保管質物,其實不得調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證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公約商定期限。如主公約經兩邊贊成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產買賣外吃虧,所得補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讓渡質物,須經乙方書面贊成,并將讓渡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大略以該款項提早歸還債務。
第七條本公約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訂、掛號,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產生分立、歸并,由變動后的機構負擔或別離負擔本公約項下任務。甲方被頒布發表驅逐或停業,乙方有權提早處罰質物。
第九條呈現以下環境之臨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法處罰質押財產:
(1)主公約債務踐諾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踐諾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承繼人或承繼人拋卻承繼的;
(3)債務人被宣布驅逐、停業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敷歸還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歸還債務另有殘剩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公約見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公約。必要變動或清除公約的,應經兩邊會商同等,達成書面和談。和談未達成前,本公約條目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公約債務人按公約商定的期限踐諾公約的,質權即自動停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遵照本公約第4條的商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規復質物原狀;大略要求乙方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2)乙方擅自調用質物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中斷調用行動,或返還原物,亦可哀告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拘留收禁或別的雷同環境而給乙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賜與補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背第九公商定,應向對方付出主公約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公約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贊成,變動主公約條目或讓渡主公約項下的任務,甲方可自行清除本公約,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付出方法,兩邊商定以下:
第十三條兩邊商定的別的事變:
第十四條爭議的辦理方法:
甲、乙兩邊在踐諾本公約中產生的爭議,由兩邊會商或經過議定調整辦理。會商或調整不可,可以向公約簽訂地人民法院告狀,大略向公約簽訂地的公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公約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終了之日起見效。
第十六條本公約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子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托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公約地點:_____
(注:如果公約當事工錢百姓或不法人單位,應由該百姓簽字或單位緊張當真人或經其授權的拜托代辦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