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適時修訂和完善可以更好地適應組織的需求變化。以下是小編為您準備的關于規章制度的樣例,希望對您有幫助。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一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有生產廠家,按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七、每月使用消防設備檢查卡對防火隔墻、消防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檢查員維護卡內做好記錄。
八、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
九、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十、電纜溝到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十一、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火警電話:119
十五、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三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四
1.3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
公司倉儲、儲罐區及其它儲存物品的部門。
3.1庫房、儲罐區的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3.2庫房、儲罐區均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規定、條例和標準,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資儲存場所應根據儲存物品性質,配備足夠的、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和檢測報警設備。
3.4庫房、儲罐區、泵房管理責任部門必須加強管理,建立健全崗位安全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門衛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項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工作。
3.5在倉庫、儲罐區等區域,應設置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3.6保管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3.7倉儲管理人員每日工作結束,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3.8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3.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部門,應當在儲存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專人負責維護、保養,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適用狀態。
4.1倉庫應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煙火和火爐取暖,庫房動用明火作業必須按公司的《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
4.2機動車輛不準進入危險品倉庫,鏟車、電瓶車必須采取防爆措施,才能進入危險品庫房。
4.3電氣裝置必須根據物質性質要求安裝,并執行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庫房內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4.5電器開關箱單獨設在庫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管理人員離庫必須拉閘斷電。
4.6倉庫責任部門應制訂物品入庫存驗收制度,核對、檢驗進庫存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無產地、銘牌、檢驗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4.7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堆垛)應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發放手續,認真核實。應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的發放,主管部門應經常檢查。
4.9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呂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嚴格職責離,具體要求為:。
4.9.1劇毒物品不能與其它危險物品同存一庫。
4.9.2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類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4.9.3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4.9.4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時應保持一定距離。
4.9.5遇水燃燒、易燃、自燃及液化氣體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場地堆放。
4.10劇毒藥品應單獨存放,必須實行兩人、兩把鎖、兩本帳的管理辦法。使用單位必須憑保衛部門批準的“危險物品領(退)單”并由兩個領取。
4.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動火等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按《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ah02/01)進行,由倉庫(堆垛場)負責人上報,公司有關領導和安全部門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進行。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4.12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貯存,其安全距離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之間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4.13危險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4.14危險物品露天堆放要與建筑物這間的防火距離符合防火規范要求;應當分類、分垛、分組堆放,并留有安全間距;應有防曬防雨設施,桶裝可燃液體在夏季要采取降溫措施。
5.1嚴格執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種承壓儲罐區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體的儲罐、設備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5.4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令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嚴禁將電器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
5.5易燃、可燃液體儲罐區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
5.6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堵死出口。
5.8危險品罐區是公司消防重點部位,倉儲責任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詳細記錄。
5.9倉儲管理責任部門應有一名負責人分工具體抓罐區防火安全工作,罐區班組長抓好班組防火安全工作。義務消防隊員和崗位人員要做好本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區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5.11罐區人員定期開展罐區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5.12嚴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體或其它物質存入罐區,進廠的桶裝液體應分類堆放,堆與堆之間要留有通道,罐區內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暢通。
5.13儲罐的計量要正確,儲罐不準超過規定的儲量。定期對儲罐進行清理、維修保養。
5.14操作人員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5.15責任管理部門必須安排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防護堤下水道閥門,根據季節特點做好保溫、降溫工作。防雷與防靜電的接地電阻要定期監測。
5.16罐區人員嚴守崗位,正確穿戴防護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畢清理場地,關閉閥門與切斷電源。
5.17嚴禁非罐區人員進入罐區,外來人員進入罐區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1原料碼頭泵房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與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關規定。
6.3碼頭的儲存設施按“5.”的有關規定執行。
6.4碼頭泵房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及高溫照明燈具。
6.5崗位人員要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堅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積極參加公司各項安全活動。
6.6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改和報告,不準拖延。
6.7掌握各類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正確使用,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予以及時處理解決。
6.8嚴禁非有關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必須有安全部門或保衛部門人員陪同,辦理登記手續,并講明有關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五
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我班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確保安全。根據《消防安全管理規程》要求, 結合我站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制度:
一、消防工作,人人有職。全體運行人員要認真執行《消防責任制》 ,按 要求各負其責,把好消防安全關。
二、每月對消防工作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要求做好記錄。
三、每月開一次消防工作會,由班長主持,安全員及有關 人員參加,總結、考核當月的消防工作,對不安全的消防隱患及時整 改和提出防范措施,使消防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四、經常進行消防宣傳工作,把消防工作提到議事日程中,要求在安 排,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安排布置消防工作。并利用安全活動日學 習消防安全知識,全員動員搞好消防工作。
五、對防火重點部位要重點做好規范工作,要經常保持防火重點部位 整潔,物品存放要有序。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該區吸煙和攜帶 火種,對違反者除及時制止外要依據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六、室內照明、試驗電源、插頭插座等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在沒 人時應隨手關閉。
七、高壓氣瓶、易燃、易爆等物件要安全妥善存放廠遠離火源,使用 時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八、班長是本班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兼職安全員是具體負責 人。班長和安全員要主動抓消防工作,每月檢查一次站里的消防用具 和消防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
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 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有生產廠家,按
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 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 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 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 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記錄。
八、 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
它電源明線。
九、 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標志。
十一、 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
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 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 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 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火警電話:119 十五、 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消防管理制度
1、 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站長每年應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3、 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4、 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5、 站內應有符合實際的消防設施分布圖。
6、 站內應明確消防負責人。
7、 室外電纜溝通往高壓室、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并應有明顯標志。
8、 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 站內消防設施按要求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應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一、配電室要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所有人員必須經過訓練,提高搶險自救能力。
二、各種電器、照明設備及線路的安裝、使用以及配電室的清潔維護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執行。
三、配電室內不得會客、吸煙,不得動用明火,不得儲存雜物和堆碼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得在當班時飲酒、睡覺或擅離職守,對設備運行要定時巡視。
五、凡新安裝電氣設備必須經專業主管同意后方可安裝。
六、電氣設備火災撲救程序
1、配電室及配電盤著火
(1)配電室內及控制室應配備足夠數量的干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
(2)當低壓配電器或配電線著火時,應立即拉開其電源,如果配電線的對地電壓在250v以下時,可用絕緣剪刀將導線剪斷(但需穿上可靠的絕緣鞋,帶上護目鏡和絕緣手套),如果低壓配電線的電流較小時,可直接用刀閘斷開電源 ,切斷故障段。
(3)對己斷開電源的著火點,使用干粉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
2、電纜及電纜溝著火
(1)當電纜溝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通知消-防-隊、匯報有關領導, 1
將故障電纜的電源停電并將故障電纜接地。
(2)某根電纜明顯燃燒時應將電纜與其相臨的電纜同時停電。
(3)為了防止火災蔓延。應將電纜溝分段封閉、隔離,進行滅火。
(4)參加電纜溝滅火時必須帶防毒面具、穿絕緣靴并戴絕緣手套,禁止用手和非絕緣物直接接觸電線。
(5)使用干粉、1211滅火器或砂子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3、變壓器發生火災時,應按下列順序處理:
(1)立即拉開著火變壓器各側開關。
(2)立即匯報相關領導,并打119報警。
(3)值班人員在班長的指揮下組織滅火。
(4)消-防-隊員未到之前,可用絕緣滅火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必要時可用砂子滅火。
(5)滅火時,應將火災區與其他可能蔓延到的設備隔離開,并應在通道上設立保衛 人員。
4、儀表及斷路器著火
(1)立即斷開其交、直流二次回路電源 ,停用著火設備的相關保護。
(2)用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禁止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
2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六
絞車房、壓風機房屬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正常運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內。
2、在絞車房、壓風機房外懸掛消防重點警示牌。
3、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嚴禁吸煙。
4、禁止人員接近高壓設備,必須用隔離板把高壓設備隔離開。并在隔離板上懸掛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絕緣安全手套。
6、定期檢查線路絕緣外皮、開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滅火器材齊全,至少有兩瓶以上滅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裝好。
8、經常觀察房內設備及電阻箱,溫度升高時應注意通風,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異常情況。
9、外來人員進入絞車房、壓風機房內須在項目部領導的陪同下進入,并在記錄本上簽字,閑雜人等嚴禁進入絞車房內。
10、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做好交接班任務,做到正常施工時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時時有人。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七
1、變電站系電力生產重地,為確保安全運行,應經常與本公司保衛部門聯系,互相配合,做好值班保衛和消防工作。
2、應按照國家頒布的消防法規,制定相應的消防措施并認真落實。
3、變電站消防器具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定期檢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況并清點數量,記入相關記錄。
4、變電站的電纜隧道和夾層應有消防設施,控制屏、高壓柜和開關場區的端子箱等電纜孔應用防火材料封堵。
5、變電站設備室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設備區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加強管理,并按規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運走。
6、站內易燃易爆區域禁止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到主管部門辦理動火手續,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7、定期檢查、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時處理。
8、運行人員應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習,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9、變電站圍墻的高度應符合規定,大門正常應上鎖。
10、嚴格出入制度。外來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出示有關證件,經變電站人員核實后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
11、臨時工作人員如泥工、漆工、木工等。必須經站長同意,工作前應指定工作負責人,并由值班人員做好監護工作。
12、來站訪友,一律不準進入生產區。并不得將來人留宿在站內。
13、值班運行人員在巡視設備時,應兼顧安全保衛設施的巡視。
14、變電站圍墻不得隨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確需拆除的,必須事先與有關部門聯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盜、防破壞措施后方可拆改。
15、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準向外單位人員提供變電站圖紙和有關資料。除工作需要外,不準在站內攝影、攝像。
16、發現火災或破壞性事故,應迅速處理,并保護現場,及時向保衛、公安部門和有關領導匯報。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烏東德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負其責的基本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此規定適用于烏東德水電站專項勘探及配套工程所有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消防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檢查巡查;安全疏散設施;消防安全值班;火災隱患整改;易然、易爆物品;義務消防隊;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等。
第四條各參建單位項目負責人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實施、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班組長為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本班組的消防安全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完成單位上級領導和本單位領導交給的的其它有關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由各單位留存備查,
第七條公司員工(員工、實習人員、臨時工、施工人員等)應遵守安全行為規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八條設立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
第九條各班組指定的消防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嚴格管理:
炸藥庫、變電站、油庫以及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造成較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第十一條單位應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特種作業的員工,依照規定應接受培訓,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報警、撲救初火災和逃生自救的知識、技能;
(四)明確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由各單位指定的安全員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非重點部位每月巡查一次,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四)人員在崗情況;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當保障疏散暢通、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消防安全疏散標志被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七條員工應愛護消防設施,保障消防栓和滅火器不被遮擋圈占,消防器材不被挪作他用;安全員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和丟失的應及時向主管各單位報告。
第十八條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主管各單位或安全員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存儲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七)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九條各單位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逐級上報,提出整改方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各單位、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二十條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消防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存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止作業進行整改。
第二十一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各單位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九
1.認真貫徹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變電站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每月定期檢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站長每年應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會用。
4.全站人員應熟知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
5.站內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隨意挪動,要做到隨用隨補。
6.變電站電纜夾層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夾層內不許亂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電纜豎井、室外電纜溝進入電纜夾層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7.電纜溝至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電纜夾層、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8.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修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變壓器和儲油設備區、主控室、配電室、庫房附近均應設有消防設施,放置地點要有標志。
10.電容器室、蓄電池室應有消防設施。
11.蓄電池室、電纜夾層門上應有“禁止煙火”標志。
12.站內消防設施應定期進行試驗檢查,并有消防部門認可的合格證。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各部門領班的消防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工作,具體組織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防火措施。
2、負責向本班組員工介紹防火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檢查酒店內特別是重點。
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3、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
全技術操作規程。
4、定期檢查酒店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奸、清潔、完。
好。
5、每日領班要小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后及時處理,重大隱患要上報。
上級主管。
6、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7、火災撲滅后,在上級領導的授權下保護現場。
第七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八節消防巡視員的職責。
l、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傘管理規定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部的各項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業務知識的訓練和學習,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訓練,使自己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本崗位內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初起火火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
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的完好情況。跟進施工隊伍,根據《施工管理規定》嚴格檢查施工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4、如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要及時報告,井查明情況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當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控中心或總機報告,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員工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電器著火要先斷開電源,再進行撲救。氣體火災要先關閉燃氣閥門,如果閥門關不緊,先不要滅火,設法將閥門關閉再進行滅火。
7、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牢記總機報警號碼"0"和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時進行)。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一
1、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用電的有關安全運行規程,施工用電設施設專人管理,并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低壓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鉛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桿。
3、電纜線沿地面鋪設時,不得架用老化脫皮的電纜線,中間接頭牢固可靠,保持絕緣強度;過路處穿管保護,電源端設漏電保護裝置。
4、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膠套電纜。
5、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6、使用自備電源或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根據當地要求做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7、手持電動工具和單機回路的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照明燈具的金屬殼必須做接零保護。
8、各種型號的電動設備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接地或接零,傳動部位按設計要求安裝防護裝置。
9、維修、組裝和拆卸電動設備時,斷電掛牌,防止其他人私接電動開關發生傷亡事故,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一閘多用”。
10、現場的配電箱堅固、完整、嚴密、有門、有鎖、有防雨裝置;同一配電箱超過三個開關時,設總開關;熔絲及熱元件按技術規定嚴格選用,禁止用鐵絲、鋁絲、銅絲等非專用熔絲代替。
11、室內、工棚配電盤和配電柜要有絕緣墊,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1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要定期進行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并進行防雷保護;移動式電動設備、潮濕環境和水下電氣設備每天檢查一次。對檢查不合格的線路、設備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嚴禁帶故障運行。
1、對工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提高機械作業人員的技術素質和操作維修技能。
2、定人、定機,保證機械作業人員的相對穩定,使各個環節責任明確責任到人。
3、使用機械必須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保保養。操作人員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性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4、機械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機械作業人員交接班時要有機械運轉記錄,包括完成任務和生產情況,設備技術情況,維修保養情況,備件、附件工具情況等。
1、針對工程特點,重點對車輛班組、隊、施工管理人員及從事特種作業的起重工、電工、焊接工,機械工、機動車輛駕駛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未經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種或參加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及技術難度較大的工序的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者才準執證上崗。
3、特種工種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執行。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獲取操作證方能持證上崗。
4、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職工遵守施工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根據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要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各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值班。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并立即整改,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必須立即停工,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6、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疲勞上崗,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腳或赤背上班作業。
7、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在同一安全樁上拴幾根安全繩或在一根安全繩上拴上幾個人。禁止在高處作業平臺上追拉推打開玩笑,嚴禁有間發性癲癇、高血壓、心臟病和惡性貧血患者進行高空作業。
8、嚴禁特種機械車輛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駕駛,嚴禁機動車輛無駕駛證人員在施工現場駕駛作業,嚴禁各種車輛超坐載人。
9、施工各班組、車隊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車隊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班記錄薄內,施工現場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0、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二
1、水電暖暖設施由機關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增設。住戶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時,須向電工申請,由其請示主管局長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引發的事故由本人負責。
2、機關負責對家屬區水電暖設施的初次安裝,對家屬區住戶房屋以外的電路、管道等公共設施負責維修。
3、機關不承擔下列水電暖更新材料的費用。住戶房屋內的電源開關、燈頭、燈泡、燈具及相關配件、閘刀、水箱及附件,水龍頭、水池、便池。住戶需要維修,報經主管部門批準,指派專業人員維修,其配件費用由住戶自理。
4、用戶收費本站版權所有!
(1)住戶用電按電表計收,所有電表由電工統一到電業部門校核后方可使用。(電表損壞不能使用由用戶承擔購買費用)。電表箱落鎖,非本局電工不得開箱,否則,按偷電論處。
(2)樓道燈泡每戶每月補助15度電(輪流安裝),每月電費扣除補助電度數后為實收數。電費單價按市價收取。
(3)機關基建用水、用電,由基建小組負責向主管部門申請,由施工單位提供計量表具,計量收費。
5、任何人不準在家屬院私拉亂扯電線,確因需要,必須由主管部門指定專業人員操作,否則一切后果自負外,還要追究有關責任。
6、水電補貼由人勞部門按每月每人15元在能源性補貼中發放。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三
1.變電站是保證小區范圍全部用電的供電樞紐部位,屬于重要部位,必須保證24小時間斷的雙人值班,嚴格遵守國家電業管理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運行操作規范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主管部門、主管負責人、崗位值班人員的各級責任,做好巡視檢查、運行、交接班、事故隱患排除等各項文字記錄。
2.變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政治可靠、無劣跡、作風正派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法制觀念、技術過硬、持有國家勞動部門簽發的上崗證,具備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意識,掌握應急故障處置方案,保安部要建立要害部位檔案,一經發現不適合該崗位工作應立即調離。
3.變電站崗位值班員要保證24小時有人留守值班,密切注視設備運行狀況,不準指使非崗位人員替班看守,因工作需要在暫時一人留守時要使用對講機與因公離崗人時刻保持通訊聯系。
4.因個人特殊情況造成缺崗,必須提前向主管領導請假,安排好本崗位其他班次值班員上崗替班,嚴禁私自脫崗,一經發現既追糾在崗雙方責任。
5.變電站所屬各部位門窗依照技術要求保證安全牢固,各班必須認真檢查交接,發現不安全隱患立即采取可靠措施整改,不得拖延,各部位鑰匙要登記備案存放安全可靠,嚴禁私自配制,交接班時清點登記。
6.變電站所屬各部位嚴禁無關人員出入,接待來訪參觀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并指定專人陪同,非崗位任何人員進入必須遵守登記簽字制度。
7.變電站所屬部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強酸強堿、腐蝕物品,嚴禁存放與供電系統無關的雜物,嚴禁在機房從事與本供電設備無關的維修裝配工作,嚴禁使用機房電源在機房內從事各類充電。
8.變電站各部位配備的消防滅火器要妥善保管,放置在明顯易使用的部位,保持清潔排列整齊,經常檢查有效狀況,發現失效及時向保安部報告更換。
9.變電站值班崗位不準設立床鋪,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嚴禁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四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林宗才主任負責領導,院消防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五、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庫房、手術室、藥房、病房、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
六、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七、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八、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九、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二、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三、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五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兩措”計劃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1兩措:兩措是安全技術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統稱。
2.2安全技術措施:主要指為消除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傷亡和職業危害,改善勞動條件和保證生產安全所采取的技術組織措施,簡稱“安措”。
2.3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設備事故發生及由此誘發的人身事故,保證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為目的所采取的.技術組織措施,簡稱“反措”。
3.1《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項重點要求》。
4.1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4.1.1負責編制光伏電站年度兩措計劃。
4.1.2負責組織實施光伏電站年度兩措計劃。
5.1兩措計劃編制要求和范圍。
5.1.1安措計劃的項目。
5.1.1.1安全技術措施方面:以預防傷亡事故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如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工業衛生技術措施方面:以改善勞動條件、生產環境、預防職業病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
5.1.1.3有關保證生產安全、工業衛生所必須的房屋及設施,如作業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安全宣傳教育所需的設備,如安全技術教材、圖示、刊物、安全技術展覽的設施等。
5.1.1.5其他如作為安全試驗研究所需設備、材料等。
5.1.2反措計劃的項目。
5.1.2.1按照《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項重點要求》和上級機關頒發的反事故措施,結合光伏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反事故措施。
5.1.2.2需要列入反措計劃進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異常情況的防范對策。
5.1.2.3需要消除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設備缺陷,以及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術改進措施。
5.1.2.4需要編制、制訂、貫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制度以及培訓計劃、活動等。
5.1.3光伏電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寫附表81“兩措計劃表”,完成本光伏電站下一年度的兩措計劃,確定技術方案、資金來源、計劃完成期限等內容,經發電公司批準后執行。
5.2實施與監督。
5.2.1年度兩措計劃下發后,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職能分工、任務和要求,結合設備檢修和技改工作進行實施。
5.2.2兩措計劃由光伏電站負責組織實施,屬兩措計劃項目的工程設備、制圖、施工、安裝等工作由發電公司負責協調,光伏電站具體組織落實。
5.2.3在技改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質量監督和技術監督,確保質量,節省費用。
5.3竣工驗收與檢查考核。
5.3.1兩措計劃項目應納入光伏電站月度工作計劃,執行應有實效。
5.3.2兩措計劃及其技改工程項目竣工后,光伏電站應組織進行驗收,并做好總結,將有關記錄、資料歸檔。
5.3.3月初,光伏電站應以書面形式向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報告上月兩措計劃執行情況,對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說明原因和預期完成時間。
5.3.4每年年終,光伏電站對本年度兩措計劃完成情況、完成率、實際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問題進行總結,上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
6.1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
6.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生產技術部檢查與考核。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六
一、新進人員必須學習規程,并經考試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二、學習必須按照培訓手冊,簽定師徒合同,每季考試一次。
三、站領導和教員要根據所遇問題及其不同情況隨時向新工人傳授講解業務技術、安全知識。
四、充分利用學習班,以會代訓并不斷總結,不斷提高。
五、每年定期辦一次脫產培訓班,重點提高運行人員的運行值班應變水平。
六、每年進行春秋兩季安全檢查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事講授一次技術課。
七、檢修班在每檢修一項工作前后,認真進行技術交底和檢修總結,要求每個職工認真記錄。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七
為保證公司新、擴建各光伏電站順利投產,一次送電成功,公司在光伏電站投產前組成檢查組對是否具備送電條件進行驗收,故制定本制度。
2.1檢查組主要職責。
2.1.1負責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
2.1.2負責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2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2.2.1負責參加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2.2負責督促工程部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2.3負責參加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對整改證據進行存檔。
2.3工程部主要職責。
2.3.1負責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
2.3.2負責參與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
2.3.3負責督促缺陷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2.3.4負責協助檢查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3.1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3.1.1變電站項目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驗收合格。
3.1.2全站電氣設備及其系統已按設計要求和規定標準全部施工完畢,并驗收合格。
3.1.3設備投運前的電氣試驗,繼電保護、遠動、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
3.1.4消防系統已按設計的要求和規定標準施工完畢,經地方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并取得同意投用的書面文件。
3.1.5電力質檢中心站已按相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所提出的需整改的問題已全部處理完畢。
3.1.6經地方電業部門按相關規定,對全部送電工程進行檢查,并驗收合格,出具同意投運的書面文件。
3.1.7工程現場平整、清理完畢。
3.1.8工程技術文件、資料整理完畢。
3.2驗收申請。
第3.1條款規定的條件均具備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變電站送電前驗收申請,填寫附表13“驗收申請表”。
3.3驗收檢查。
依據工程部提出驗收的申請,公司組成檢查組,經理擔任組長,組織相關人員對變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檢查,填寫附表7“變電站送電前驗收檢查表”。
3.4缺陷整改。
3.3.1依據檢查結果,檢查小組填寫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
3.3.2工程部將附表8“缺陷整改計劃”發送給相關的供應商,并組織相關供應商對缺陷進行整改。
3.3.3整改時間節點到期后,檢查小組對缺陷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填寫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況驗證表”,并將整改證據存檔。
3.5電網公司驗收。
公司內部完成送電前驗收并將相關問題整改完成后,向電網公司提出送電前驗收申請,電網公司對光伏電站進行送電前驗收。
4.1本制度由公司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4.2本制度的實施由發電公司基建工程部檢查與考核。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八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山西省電力公司一流變是站的管理條例規定,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消防工作條例和有關部門頒布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二、站內消防器材的.設置應符合消防部門的規定,有生產廠家,按要求定期試驗合格,并“三證”齊全。
三、每年應定期組織站內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技能,做到關鍵時刻人人會用。
四、站內應設專職消防員,消防員一般由安全員擔任。
五、站內應有與實際相符的消防設施分布圖,每月按定期維護工作要求,檢查一次消防器材放置情況并清點數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消防器材應定置存放,不得隨意挪動,并做到隨用隨補。
七、每月使用消防設備檢查卡對防火隔墻、消防砂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在檢查員維護卡內做好記錄。
八、電纜溝內應無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許私拉亂接照明或其它電源明線。
九、電纜溝通往主控室的孔洞應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密。
十、電纜溝到高壓配電室、端子箱和機構箱的孔洞應封堵嚴密,在電纜溝與高壓配電室入口處和重要交叉口各側加防火隔墻,并有明顯標志。
十一、室內及室外設備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檢查需要時應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十二、電容器室要有消防設施。
十三、站內不得動用明火焚燒垃圾等雜物。
十四、全站人員要熟知火警電話的報警方法。火警電話:119。
十五、每年應進行一次消防演習。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九
為切實加強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管理,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制定本制度。
外來人員:是指除本光伏電站以外的人員,包括進入光伏電站進行施工、參觀、檢查及辦理其他事項的所有人員。
光伏電站主要職責。
負責按照制度要求,開展光伏電站外來人員的管理工作。
外來人員進站時,光伏電站需將外來人員進站信息登記在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中,具體按如下條款對外來人員進行管理。
4.1外委單位人員管理。
4.1.1外委單位的人員進入變電站必須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進入生產區域施工作業必須履行工作票手續,在作業中必須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進行落實。
4.1.2所有進入生產區域進行作業的.外委單位人員必須經光伏電站進行安全培訓,在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中簽名確認,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附錄a“外委單位人員安全告知書”作為附表80“外來人員登記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業人員如在作業過程中違反變電站安全管理規定,運行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權責令其離開作業現場。
4.1.4作業中使用變電站電源時,必須經運行人員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續,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裝計量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并有防止過負荷措施。
4.1.5作業中發生疑問時,必須先停止作業,向工作負責人匯報后,工作負責人與光伏電站站長、主值溝通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繼續工作。
4.1.6外來人員未經運行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4.1.7作業區域嚴禁吸煙,作業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須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保文明施工。
4.2外來參觀、檢查人員管理。
4.2.1參觀、檢查人員必須得到光伏電站負責人允許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2.2參觀、檢查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域前,必須由運行人員交代好注意事項,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帶、安全鞋、手套等防護措施,并在運行人員的帶領下,方可進入生產區域進行參觀、檢查。
4.2.3參觀、檢查人員禁止操作任何設備。
4.3其他外來人員管理。
4.3.1其他外來人員必須在取得光伏電站負責人許可后,方可進入光伏電站。
4.3.2其他外來人員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4.3.3在事情辦理結束后,其他外來人員必須立即離開光伏電站。
本制度由光伏電站貫徹執行,檢查與考核。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
1.1為加強變電站擴、改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規范供電企業、施工企業(包括調試單位、供電企業所屬施工、多產和其它部門)的安全職責,保證順利完成變電站擴、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2任何施工企業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必須經過所屬供電企業的審查批準,并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供電企業(變電站)的有關管理規定。
1.3變也站值班人員有監督、糾正、制止施工人員違章行為的職責。
1.4本規定適用于山東電力集團公司所屬企業。
2.進入變電站前的工作。
2.1施工企業人員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前七日,應向供電企業報出施工計劃;施工組織、技術、安全措施;人員安全考試等資料。供電企業進行審查,五日內做出可否進入變電站的批復。
2.2施工企業要對施工人員(含臨時工等)進行安全考試和現場安全教育,供電企業審查合格后發放允許進入變電站的工作證件。進入變電站施工人員著裝應符合“安規”的規定。
2.3供電企業要對施工企業的工作負責人進行考試,合格后由供電企業公布工作負責人名單。
3.1在運行變電站進行擴、改建施工,要按規定辦理第一或第二種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可由施工企業擔任。工作票簽發人由供電企業擔任。
3.2施工企業在變電站施工中要安排專職安全人員,進行安全監護。供電企業必須安排熟悉變電站設備運行狀況的'人員進行安全監察。安全監察職責是:檢查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完備;人員、機具在規定的范圍內,不發生誤動、誤碰運行設備現象。
3.3工作票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工作班成員人數包括雇傭的臨時工、制造廠家服務人員等。工作票簽發人將供電企業的安全監察人員名單寫入工作票備注欄。未落實安全監察人員(包括無人值班變電站)工作許可人不準許可工作。
3.4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須完備正確,對工作的全部安全風險點都應有相應措施。施工作業中對帶電設備距離近的危險部位要安排專人監護。二次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電力公司“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保安規定”。
3.5工作票簽發人要對安全措施完備正確負責,并承擔《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安全責任。
3.6每天工作結束后,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工作負責人把工作票交變電站值班員并匯報工作進展情況;次日復工時,應得到值班人員的許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員向工作負責人交代清楚設備運行對施工的要求,并經雙方核對安全措施無誤后,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進入施工現場。
4.工作許可制度。
4.1工作許可人必須由供電企業公布的人員擔任。
4.2工作許可人必須認真履行“安規”規定的職責。
4.3工作許可人(變電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視設備,對可能影響設備運行的施工項目,要增加巡視次數。
4.4在二次施工中影響到運行設備時,施工企業必須向供電企業辦理繼電保護措施票,經批準后開工。
4.5工作許可人(運行值班人員)對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進行檢查。
5.設備移交和投運。
5.1設備(及其關聯的系統)通過驗收后必須辦理移交手續,施工、供電企業雙方人員簽字確認。
5.2設備移交簽字前由施工企業負責管理,供電企業不準改變設備狀態;設備移交后視為運行設備,由供電企業負責管理,施工企業若需進入設備現場工作,必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5.3部分設備移交(投運)后,若需變更安全措施時,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5.4設備投運時,供電企業應詳細檢查設備狀況。設備試運過程中,施工企業負責消除缺陷,供電企業擔任工作負責人。
6.工作聯系。
6.1擴、改建變電站工程,施工企業和供電企業要明確雙方的聯系人,負責工作接口的聯系協調。
6.2供電企業、施工企業雙方的工作分工、聯系的主要內容及反饋的意見等須有書面材料并經雙方的簽字。
電站消防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光伏電站安全管理,確保光伏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杜絕倒送電事故發生,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下屬各光伏電站。各員工均有責任保護光伏電站的各項設施,并有權對損害電站正常運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
第三條崗位職責。
3.1凡電站工作人員,必須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并執行安全管理維護規程。
3.2電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電工知識,了解電站各部分設備的性能,并經過運行操作技能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四條值班人員是值班期間電站安全運行的主要負責人,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值班人員值班時應遵循以下事項:
4.1值班人員應隨時注意各項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時巡回檢查,并按時填寫值班記錄。
4.2值班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必須離開時,應有人代替值班,并經站長允許。
4.3值班時不得喝酒,游玩。
4.4嚴格按照規程和制度進行操作,注意安全作業。
4.5未經批準,不得拆卸電站設備。
4.6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允許外來人員進入電站參觀。要保證經批準參觀人員的人身安全。
5.1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運行情況,并填寫值班日志,對設備運行情況及缺陷處理情況、運行操作、調度命令等進行詳細記錄。
5.2交班人員應認真清點工具,儀表,查看有無損壞或短缺,向接班人員點交,并檢查主控、設備間、宿舍、衛生間的衛生是否合格、具備交接條件。
5.3交班時如發生事故,應分清情況,由交接班人員共同處理,嚴重事故應立即報告上級。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交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
5.5在接班人員接清各項工作分別簽字確認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6.1電站應根據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的原則,遵守當地電網公司的發電計劃曲線。
6.2要制定必要的生產檢查制度,以保證發供電計劃的完成。
6.3電站應按批準的計劃停、送電時間執行,不得隨意借故縮短或增加送電時間。因故必須停電時,按當地供電部門的管理權限辦理停電申請手續,批準后方可執行。
6.4停送電、檢修時,必須服從當地供電局、地區調度命令。
6.5要定期檢查光伏電池方陣的金屬支架有無腐蝕,并根據當地具體條件定期進行絕緣檢驗。方陣支架應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應定期對光伏電池方陣的光電參數包括其輸出功率進行檢測,以保證方陣不間斷地正常供電。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況,光伏電池方陣一般不會受到損壞,但應對電池組件表面及時進行清掃,擦拭。
6.8應每月檢查一次各光伏電池組件的封裝及接線接頭,如發現現有封裝開膠進水,電池變色及接頭松動,脫線,腐蝕等,應及時進行理處。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電力管理部匯報。
第七條逆變器維護管理。
7.1應嚴格按照逆變器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規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開機前注意輸入電壓是否正常;在操作時要注意開關機的順序是否正確,各表計和指示燈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變器一般均有斷路,過流,過壓,過熱等項目的自動保護,因此在發生這些現象時,無需人工停機;自動保護的保護點一般在出廠時已設定好,無需進行調整。
7.3逆變器機柜內有高壓,操作人員一般不得打開柜門,柜門平時應鎖死。
7.4在室內溫度超過30度時,應采取散熱降溫措施,以防止設備發生故障,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7.5應定期檢查逆變器各部分的連線是否牢固,有無松動現象,尤其應認真檢查風扇,功率模塊,輸入端子,輸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機,不準馬上開機,應查明原因并修復后再開機,檢查應嚴格按逆變器維護手冊的規定步驟進行。
7.7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應達到能夠判斷一般故障的產生原因并能進行排除,如能熟練的'更換熔絲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操作使用設備。
7.8如發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應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并及時通知電力管理部。
第八條配電柜和測量控制柜的維護管理。
8.1配電柜和測量控制柜的具體操作使用和維護檢查,按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技術說明書要求進行。
8.2值班人員對配電柜的巡回檢測的內容主要包括:
1)儀表,開關和熔斷器有無損傷;
2)各部件接點有無松動,發熱和燒壞現象;
3)觸電保護器動作是否靈敏;
4)接觸開關的觸點是否有損傷;
5)檢查接地情況,用兆歐表測試外殼接地電阻應小于10歐;
6)柜體有無銹斑。
8.3配電柜檢修內容主要包括:
1)清掃配電柜,修理,更換損壞的部件和儀表;
2)更換和緊固各部件接線端子;
3)修理損壞的引線絕緣;
4)箱體如有銹斑,應清除銹斑并涂防銹漆,檢修后,必須檢查接線和極性完全正確后方可通電實驗。
第九條值班人員應定時監視測量控制柜指示的有關數據。如有異常,立即匯報、處理。
第十條由于測量控制柜內有直流高壓,非值班人員不經允許不得打開機柜。
第十一條在逆變器內設置孤島效應的檢測防護功能。當設備和線路進行檢修需要辦理停電安全措施時,應先斷開并網逆變器,避免檢修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22.2本安全管理規定由xx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