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施方案中,我們需要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和技術手段,以提高計劃的執行效率和效果。下面是一些實施方案的實施步驟和流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一
為大力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精神,制定我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改革創新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體制機制,有效補充和穩定鄉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升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水平,建設一支師德高尚、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強省,推進實現教育現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力爭使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得到較好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職業認同感顯著提高,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鄉村教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教育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二)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集中人財物資源,制定實施優惠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立足省情,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打出組合拳,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加強培養補充,提升專業素質,提高地位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
(四)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鼓勵有志青年投身鄉村教育事業,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建立完善“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健全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通過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五)統籌規劃,分級落實。省整體規劃全省鄉村教師隊伍的發展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各市、縣(市、區)及鄉村學校相應分別制定本地、本校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省、市、縣、校共同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省對各地工作在績效評價的基礎上予以鼓勵支持。
四、范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省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舉措。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師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教師應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
(二)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鼓勵各地政府根據當地鄉村教育實際,與師范院校合作,采取多種方式定向培養“一專多能”的鄉村教師。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幼兒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各地新補充教師優先滿足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緊缺學科需要。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基礎好、能力強的富余學科教師,通過轉崗或全科培訓,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鼓勵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引導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鼓勵退役運動員和藝術、體育志愿者到鄉村學校支教。
(三)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支持各地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改善鄉村教師信息化辦公與教學條件,為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在鄉村學校、教學點的全覆蓋提供保障。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各地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案,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省、市進一步加大對縣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切實保障提高鄉村教師待遇。進一步完善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制度,突出差別化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補助,重點向邊遠山區和艱苦地區傾斜,將農村公辦高中階段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統籌納入農村教師崗位津貼實施范圍,建立崗位津貼增長機制。實施“鄉村園丁關愛工程”,對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推進建立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
(四)建立與教育事業發展相適應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小學、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研究完善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教師職稱(職務)政策措施,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發表論文、外語成績、計算機成績等不作剛性要求。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
(六)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
(七)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完善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加快推進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充分利用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的優質資源,為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提供支持。支持各地有效整合市、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優質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各地要切實保障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的經費投入,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要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當地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難題。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鄉村教師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給予經費支持。
(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各地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要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細化任務分工,分解工作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相應責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挪用、克扣、虛報、冒領等違規行為的發生。省在強師工程專項資金地方獎補項目中,對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成效明顯的市、縣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督導檢查。省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創強爭先”和“強師工程”督導檢查范圍。各地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市、縣、鄉鎮各級人民*府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把準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鎮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請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于2016年3月底前,將本市(區)的實施辦法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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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的通知》(粵府辦〔2016〕3號)精神,大力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扎實推進教育現代化,制定我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市委六屆六次全會及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為推進我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力爭使我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得到較好保障,使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立德樹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教師以德育人、言傳身教的作用。
(二)創新機制,強化補充。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暢通大學生、城鎮教師到鄉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加強培養培訓,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待遇,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四、范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市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道)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舉措。
(一)著力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提高鄉村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針對鄉村學校留守兒童多、條件艱苦、學習資源不足等現狀,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鄉村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和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教師應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
(二)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可采取面試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幼兒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各地新補充教師優先滿足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緊缺學科需要。有條件的地區要通過轉崗或全科培訓,將富余學科教師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
(三)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積極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正常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將績效工資分配向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鄉村教師傾斜。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認真落實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和省“鄉村園丁關愛工程”有關政策。推進建立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1次體檢,對于條件艱苦的偏遠鄉村中小學和幼兒園,要組織專家下鄉巡診。
(四)完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小學、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
(六)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
(七)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各縣(市、區)要有效整合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優質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參加學歷提升并獲得相應學歷或學位給予一定的學費補助。
(八)完善鄉村教師榮譽機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在優秀教師、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中,評選表彰名額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多種形式宣傳鄉村教師扎根山鄉、無私奉獻的高尚精神,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的社會氛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教師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結合實際制定建設規劃,落實工作措施,定期督導檢查。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積極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市、區)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從教育事業費中按不低于中小學教師工資總額的2%和教育費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財政、審計、監察、教育等部門加強經費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督導檢查。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創強爭先”和“強師工程”督導檢查范圍以及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市、縣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鎮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請各縣(市、區)于2016年5月底前,將本縣(市、區)的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三
為大力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精神,制定我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改革創新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體制機制,有效補充和穩定鄉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升鄉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水平,建設一支師德高尚、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強省,推進實現教育現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17年,力爭使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得到較好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職業認同感顯著提高,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鄉村教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教育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二)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集中人財物資源,制定實施優惠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立足省情,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打出組合拳,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加強培養補充,提升專業素質,提高地位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
(四)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鼓勵有志青年投身鄉村教育事業,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建立完善“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健全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通過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五)統籌規劃,分級落實。省整體規劃全省鄉村教師隊伍的發展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措施,各市、縣(市、區)及鄉村學校相應分別制定本地、本校的目標、任務和具體舉措,省、市、縣、校共同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省對各地工作在績效評價的基礎上予以鼓勵支持。
四、范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省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舉措。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師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教師應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
(二)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鼓勵各地政府根據當地鄉村教育實際,與師范院校合作,采取多種方式定向培養“一專多能”的鄉村教師。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幼兒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各地新補充教師優先滿足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緊缺學科需要。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將基礎好、能力強的富余學科教師,通過轉崗或全科培訓,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鼓勵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引導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鼓勵退役運動員和藝術、體育志愿者到鄉村學校支教。
(三)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支持各地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改善鄉村教師信息化辦公與教學條件,為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在鄉村學校、教學點的全覆蓋提供保障。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各地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案,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省、市進一步加大對縣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切實保障提高鄉村教師待遇。進一步完善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制度,突出差別化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補助,重點向邊遠山區和艱苦地區傾斜,將農村公辦高中階段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統籌納入農村教師崗位津貼實施范圍,建立崗位津貼增長機制。實施“鄉村園丁關愛工程”,對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推進建立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
(四)建立與教育事業發展相適應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小學、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教師傾斜。研究完善符合鄉村教師特點的教師職稱(職務)政策措施,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發表論文、外語成績、計算機成績等不作剛性要求。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
(六)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
(七)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建立完善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加快推進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充分利用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的優質資源,為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提供支持。支持各地有效整合市、縣教師進修學校(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優質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各地要切實保障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的經費投入,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要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當地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難題。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鄉村教師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給予經費支持。
(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各地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要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細化任務分工,分解工作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相應責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挪用、克扣、虛報、冒領等違規行為的發生。省在強師工程專項資金地方獎補項目中,對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成效明顯的市、縣予以適當獎勵。
(三)加強督導檢查。省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創強爭先”和“強師工程”督導檢查范圍。各地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市、縣、鄉鎮各級人民*府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把準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鎮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請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于2016年3月底前,將本市(區)的實施辦法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四
2015。
―
2020。
年)的通知》(渝府辦發〔。
2015。
〕
148。
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著力解決鄉村學校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問題,提高鄉村學校師資水平,讓鄉村孩子能夠接受良好的教育,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經縣政府同意,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招得來、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
2020。
年,努力建成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服務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堅持師德為先。始終把師德師風建設放在教師隊伍建設的首位,建設一支熱愛鄉村教育事業的鄉村教師隊伍。要把增強鄉村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與榮譽感結合起來,使廣大鄉村教師自覺成為愛崗敬業的楷模。鄉村教師要以德化人、言傳身教,培養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一代新人。
堅持量質并重。建立鄉村教師補充長效機制,優化城鄉教師配置機制,建設一支數量充足、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隊伍。把培養補充新教師與提高在崗鄉村教師素質能力統籌起來,為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持,依靠鄉村教師辦好鄉村教育。
堅持待遇保障。將提高鄉村教師地位待遇作為實施重點,落實政策待遇,確保財政投入,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增強鄉村教師的職業幸福感和吸引力。
堅持綜合施策。整體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從教育規劃、學校布局、編制配備、條件改善、培養培訓、待遇保障、科學管理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充分發揮城鎮帶動作用,以城帶鄉促進鄉村教師隊伍水平整體提升。
10。
年以上并作出優秀成績的教師授予榮譽稱號和給予獎勵,遴選推薦堅守鄉村學校。
20。
年、
30。
年以上并作出優秀成績的教師參加市級、國家級鄉村教師榮譽稱號評選。在開展優秀教師評選、表彰、獎勵工作時,指標分配對鄉村學校給予適當傾斜。
實施。
“
183。
2020。
年,鄉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學歷達標率。
100%。
小學、初中教師學歷提高率分別達到。
90%。
80%。
1%。
核定教師教育機構編制,適時遷建縣教師進修學校。
利用考核引進、公開招聘、
2
年。落實高校畢業生到鄉村學校任教學費代償制度。鄉鎮中心校實行區域內小學一體化管理機制,利用送教、支教、走教等形式為區域內村完校、教學點提供師資支持。
“有編不補”、長期聘用代課教師。繼續探索利用購買社會服務等辦法,統籌解決學校安全保衛、學生營養餐和寄宿管理后勤服務崗位。
落實市職改辦關于調整中小學校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要求,鄉村學校小學按。
1
∶
5
∶
4
初中按。
1.5。
∶
5
∶
3.5。
的比例設置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在鄉村學校任教,碩士研究生滿。
1
年可初定中級職稱,本科畢業生滿。
5
年可初定中級職稱,專科畢業生滿。
1
年可初定初級職稱。在鄉村學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
15。
年或。
20。
25。
年,具備大專文憑的教師可破格申報正高級教師資格。根據全市部署,統一中小學職稱序列,修訂中小學幼兒園中級、初級職稱申報條件和評審標準。鄉村教師職稱評聘重點考察師德修養和教學業績,評聘職稱時,不作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和發表論文要求。
200。
—
700。
元
/
月?人確定不同檔次標準,重點向村完小、教學點和條件艱苦的學校傾斜。重視鄉村教師身心健康,每年組織一次鄉村教師體檢。設立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為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貧困的鄉村教師提供專門救助。科學規劃、加快建設教師周轉宿舍,為鄉村教師提供臨時住房保障,逐步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范圍。
全面推進。
+
50。
學時的信息技術應用提升培訓,提高鄉村教師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根據教育信息化發展需求,為鄉村學校配備必要的現代教育技術設備,逐步為鄉村教師配備筆記本電腦。加強本土教學資源建設、開發與運用,形成專題資源庫,定期組織優質課評選和“微課大賽”。
“三區支教”計劃、縣內執教支教制度,選派城鎮學校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
積極開展校長任職資格培訓。
—提高培訓—高級研修培訓,確保全縣中小學校長、副校長。
100%。
5
年輪訓一次,確保學校干部“先培訓后上崗,不培訓不上崗”,不斷夯實干部隊伍基礎。推薦遴選鄉村學校優秀校長到市內外高水平院校和城市優質中小學校,參加集中培訓與跟崗實踐,讓鄉村學校校長在城鎮優質學校得到學習、鍛煉和提高。
縣委、縣政府將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工作的一項戰略任務來抓,在制定規劃時統籌考慮鄉村師資需求。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為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編制、人力資源等部門要在教師編制和人事政策上給予保障。發展改革、國土房管等部門要在學校規劃和教師周轉房建設上積極履行職責。
1.5%。
納入財政預算,嚴格執行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
5%。
用于教師培訓。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加強經費監管,規范經費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堅決杜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
全縣將定期開展對相關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相關政策待遇落實情況的檢查督導,通報督導情況,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五
2015。
〕
60。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到
2017。
2020。
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為打造鄉村教育獨特優勢,建設城鄉學校各具特色、均衡發展的濰坊教育,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1.
師德為先,以德化人。
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作用,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2.
綜合規劃,系統推進。
強化保障政策,集中人財物資源,從編制、經費、職稱等多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提升專業素質、提高地位待遇,支持發展鄉村教育。
3.
強化補充,優化結構。
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多渠道培養補充、調整隊伍結構、優化鄉村學校優質教師資源配置。
4.
改革機制,激發活力。
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破解制約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機制障礙,定向施策、精準發力,逐步形成充滿活力、可持續發展的良性激勵運行機制。縣級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根據生源變化、教師結構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定期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小學、教學點,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充分利用農村學校
5%。
3
月底前對學校教職工編制和進人計劃進行合理分配和調整。中小學有空編的縣市區(含市屬開發區,下同),原則上按照中小學申報情況足額安排用編進人計劃,嚴禁“有編不補”導致學校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中小學滿編超編的縣市區,由機構編制部門根據鄉村學校實際需要,在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按照與城鎮學校相同的管理方式,利用中小學教師臨時周轉編制專戶,對確需補充專任教師的滿編超編鄉村學校予以補充。妥善解決公辦幼兒園、成人教育中心等機構占用鄉村學校教職工編制以及提前離崗、長期借調人員等問題。嚴禁任何部門、單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學校教職工編制。完善教職工崗位管理,按照人崗相宜、人盡其才的原則,妥善解決占崗不為等問題。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教學輔助和后勤服務問題。(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公室、市教育局)。
從
2016。
3
月底前啟動報名,
6
月底前完成招聘,
8
2014。
〕
33。
號文件有關規定,對學校急需的緊缺教師,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通過自主公開的方式招聘,實行勞動合同管理,期間工資待遇由財政保障,人事檔案關系由人社部門所屬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機構托管。
2016。
年起統一啟動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補充計劃,用。
2
年時間補齊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繼續實施農村小學校校新進一名英語教師、音體美教師等計劃,并列入縣市區政府惠民實事。積極接收實習支教師范生,由骨干教師帶教實習,優秀的應納入名師工作室等教師專業發展團隊指導范圍。繼續做好“三支一扶”支教工作。鄉村學校新補充教師原則上應在城區優質學校頂崗實習一年后到鄉村學校任教。(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全面落實中小學教師
5%。
流動教師崗位,聘期一般不少于。
3
1
年以上工作經歷作為評聘高級及以上教師和評選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優秀教師、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提拔中層及以上干部時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作為競聘校長后備人選的必備條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職作為參評高級、特級校長的必備條件。繼續做好“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工作。(責任單位:市編委辦公室、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大力實施鄉村校長素質提升工程,
5
3+4。
2016。
年起實施名師名校長送教下鄉培訓計劃、鄉村教師訪名校跟崗實踐活動,打通城鄉教師雙向交流通道;加強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建設,完善集中教研、協同教學、資源共享機制;使用已建成的全市教師網絡課程資源平臺,做好與省級以上資源的互聯互通,加強網絡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教研員、名師、名校長對鄉村教師專業提升的引領作用,推進城鄉優質教師資源共享。(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
提高鄉村中小學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從
2015。
年起,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在規定比例上限基礎上上浮。
2
個百分點。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要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實踐經歷和工作業績,注重學生、家長認同,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中級職稱評審經學校競爭推薦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程序確認,市人社部門審核公布。鄉村學校和城鎮學校教師分開評審,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予以傾斜。在鄉村學校任教(支教)。
3
3
年,方可參加其他學校崗位競聘。(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全面落實鄉鎮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符合鄉鎮工作補貼政策范圍的,發放鄉鎮工作補貼。研究落實績效工資總量向鄉村教師傾斜政策。可根據教師居住地與執教的農村學校距離,由學校適當發給交通補助,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具體辦法和標準由各縣市區制定。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走教,由相關學校給予一定補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接收的實習支教師范生按每人每月不低于
400。
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財政困難縣安丘市、臨朐縣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其余縣市區按學校隸屬關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依法為教師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將公辦鄉村學校繳納的教師住房公積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實施鄉村教師年度健康體檢制度,所需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有條件的可由同級財政單列資金予以保障。落實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確保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足額發放。(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結合各地實際加快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配套,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范圍,妥善解決鄉村學校距家較遠教師、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及實習支教師范生等的食宿問題,
2017。
年底前全部完成,逐步實現以鎮、社區為單位相對集中居住。政府可通過在學校或鄉鎮駐地購買、租賃等方式籌集周轉宿舍,也可利用清理騰退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現有校舍改建;需要新建的,按照標準適度、經濟適用原則,具備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和水電暖齊全的標準建設。周轉宿舍具體位置及入住教師名單每年在縣市區內公示一次。同時,妥善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落實無房職工住房補貼政策。逐步提高鄉村教師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有條件的地方可提高至規定上限。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利用各地消化庫存商品房的有利時機,支持鄉村教師使用公積金貸款、低息貸款購買住房。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鄉村教師居住或工作地點,統籌就近就便妥善解決其子女入園、入學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各級政府分級對在鄉村學校從教
30。
年、
20。
年、
10。
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給予物質獎勵。在評選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向鄉村學校傾斜。名師、名校長、特級教師選拔時,鄉村學校實行計劃單列。實施鄉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的優秀事跡,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健全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教師頭腦,深入學習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認真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不斷提高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完善師德學習教育制度,按照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好老師要求,通過縣級教師全員培訓、校本培訓,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全過程。繼續完善師德考核機制,嚴格落實有關制度要求,加大對違反師德行為的查處、公示、曝光力度,全面落實師德建設十項長效制度。加強鄉村學校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和黨員模范帶頭作用,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增強教師熱愛、支持、參與鄉村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在鄉村學校任教、支教的教師更加關愛、尊重學生,特別是留守兒童。(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各級政府是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把鄉村教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編制、財政、人社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工青婦等群團組織要主動協調幫助鄉村教師,特別是鄉村青年教師解決好婚戀等現實問題。
2016。
年
5
月中旬前,各縣市區政府制定出臺實施細則。
6
2017。
年基本理順鄉村教師隊伍補充、管理機制,確保至。
2020。
年按期實現預定目標。
進一步明確各級教育事權和支出責任,健全教育經費分擔和成本補償機制,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投入力度。嚴格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將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核心內容納入縣市區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每年教師節前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專項督查,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規定問責。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定期委托第三方發布濰坊市教師隊伍建設報告。
本實施方案所稱鄉村學校包括鎮中心區、村莊學校,各街道偏遠薄弱學校可參照執行。
5
月中旬前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六
第一條為深化我縣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及《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15〕11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鄉村教師,是指包括全縣鄉鎮、村莊學校(教學點、幼兒園)在編在崗的一線教師。
第三條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地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明顯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辦好鄉村學校,幫助鄉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
第二章目標任務。
第四條按照“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配齊各學科師資,滿足鄉村學校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的需要。
第五條建立健全鄉村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確保全縣鄉村教師來源保障有力,教師資源配置顯著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保障。
第六條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越高”的鄉村教師激勵機制,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
第七條全面提升鄉村教師業務素質,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水平,優化鄉村教師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和鄉村教師本土化,確保鄉村教師隊伍穩定,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強縣,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第三章主要措施。
第八條切實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把理想信念放在師德教育的首位,強化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心理健康和法治教育,并將師德建設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切實加強鄉村中小學校黨建工作,規范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重視從優秀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加強教師黨員日常管理,充分發揮鄉村教師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加強師德考核力度,將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職晉級、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培養宣傳師德典型,嚴格查處師德失范行為,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第九條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結合鄉村教師實際差缺情況,確定年度補充教師數量,建立教師補充長效機制,每年通過公開招聘、公費定向培養、“四海攬才”等渠道補充、引進教師。
(一)加大教師公開招聘力度。教育體育部門根據核定的年度用編計劃,科學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人社部門核準后,在相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牽頭組織實施教師公開招聘工作。
(二)加強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工作。根據鄉村學校教師減員情況,積極申報和制訂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逐步實現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作為鄉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補充的主渠道之一,建立健全各類型、各學段、各學科教師培養全覆蓋的地方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體系,確保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三)開辟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利用“巴陵人才工程”的“四海攬才”平臺,從高校直接引進短缺學科師資。從外縣直接引進骨干教師,對在縣外任教的本縣籍(含本縣籍干部家屬)在編在崗教師,申請調回我縣任教的,由縣編辦核準編制,縣教育體育局統一組織考核,相關部門為考核合格的教師辦理調入手續。
(四)鼓勵優秀人才從事鄉村教育。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財政給予適當支持。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并被招聘到我縣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第十條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縣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實施培訓的主體責任,統籌規劃和支持教師全員培訓,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
(一)以5年為周期,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鉆研業務,按照專業對口的原則提高學歷層次。
(二)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縣本級按照不低于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步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
(三)整合縣教研室、儀電站、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與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在國家、省、市、縣級培訓計劃安排時,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
(四)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加強鄉村學校網絡化建設,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
(五)積極實施中小學名師與名校長培養。落實省“十百千萬”培養工程和市“十百千”園丁工程,每三年開展一次“巴陵名師”評選,在未來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師、骨干教師培養等項目實施中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
第十一條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縣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標準。加快改善鄉村學校教師工作生活條件,讓所有鄉村教師能安居樂業。
(一)建立農村教師人才津貼。根據鄉村學校偏遠艱苦程度,對毛田鎮、月田鎮、張谷英鎮、步仙鎮和公田鎮大塅片鄉村學校發放農村教師人才津貼。按照越偏遠艱苦,津貼標準越高的原則,對鄉鎮政府所在地、集鎮所在地(非鄉鎮政府所在地)、自然村所在地學校,分別向在崗在編教師每人每月分等級發放一定數量的人才津貼,列入財政預算,按月發放給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
(二)全面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嚴格按照《湖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湘人社發〔2015〕53號)精神,落實鄉鎮學校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工作補貼不得沖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的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農村教師人才津貼。建立專項班主任津貼,并向鄉村學校班主任傾斜。
(三)實施教師安心工程。全面改善鄉村學校尤其是村小、教學點教師工作生活條件,著力建好教師周轉房、小食堂、小澡堂、小圖書室,接通互聯網,保障鄉村教師有房住、有飯吃、可洗澡、有書讀、有網上。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制定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標準和改造臺賬,由學校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對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到位的鄉鎮,縣人民政府采取以獎代投的方式予以補貼。
(四)關心教師身心健康。每兩年組織對鄉村教師進行一次免費體檢,相關經費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各醫療機構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積極制定適合鄉村教師需求的體檢方案,加強對體檢教師的跟蹤指導,保證體檢質量。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切實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五)鄉鎮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活動,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重點幫助解決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問題,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要切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對侮辱教師人格,傷害教師人身安全的行為,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機構要從嚴、從快打擊,切實負起主體責任。支持鄉鎮建立教師獎勵基金會,支持縣、鄉教師獎勵基金會建立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第十二條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比例總體平衡,并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和表彰制度。
(一)嚴格落實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從2016年開始,鄉村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時對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不作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作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復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落實鄉村中小學校中高級職稱崗位設置比例,適當提高標準,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內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于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且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晉級問題。
(二)加大鄉村教師鼓勵力度。國家、省、市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15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對長期扎根鄉村,成效顯著、貢獻突出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給予表彰獎勵。鼓勵和支持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最美鄉村教師”評選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體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縣人民政府將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并積極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捐資助學,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并適時提高獎勵標準。
第十三條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根據學校布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及時調整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實施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按照城市標準(小學1:19,初中1:13.5,高中1:12.5)核定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
(一)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加大對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的支持力度,重點解決各學科教師全覆蓋,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二)探索將一般性教學輔助和工勤崗位不再納入編制管理范圍,并相應適當降低教職工編制核定標準。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合理配置寄宿制學校專職生活教師,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
(三)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用于非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四條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教師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
(一)建立并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積極推動教師、校長在縣域內城鄉學校之間、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中心小學和村小(教學點)之間的合理流動。到2017年全面實施縣域內教師與校長交流工作,到2020年實現縣域內教師與校長交流制度化、常態化。
(二)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后方可流動。
(三)積極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保持鄉村優秀教師相對穩定,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
第四章組織管理。
第十五條加強組織領導。縣、鄉(鎮)分級組織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縣人民政府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工作責任。縣教育、發改、編制、人社、財政、住建、房產、國土資源、規劃、衛計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切實承擔轄區內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營造良好教育周邊環境的責任,主動承擔無法納入縣級建設項目的小型建設改造任務,切實改善鄉村教師住宿、就餐、洗澡、讀書、上網等基本工作生活條件,主動協調學校周邊矛盾糾紛,為中小學、幼兒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切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關心教師冷暖,幫助鄉村教師解決工作、生活實際困難。
第十六條明確責任分工。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行職責,切實承擔責任,把準支持重點,確保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落到實處。
教育體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改部門要加快編制周轉宿舍規劃,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保障,加大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力度,確保鄉村中小學教師能夠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人社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和職稱評聘改革辦法,加大對鄉村教師配備和職務(職稱)傾斜支持力度。財政部門要完善并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政策,著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房產部門要切實落實保障性住房優先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職工統籌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范圍;要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分配上優先考慮在職在崗鄉村教師,在公有住房租金上給予優惠。國土資源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計劃時,要保障教育用地,確保教育教學不因土地使用受到影響。規劃部門要將學校布局納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確保教育優先發展地位。其他相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鄉村教師支持有關工作。
第十七條落實經費保障。縣財政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形成穩定投入機制,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第十八條積極宣傳引導。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著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第十九條嚴格督導考核。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落實情況納入鄉鎮和各相關部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綜合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將匯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項檢查督導,及時通報并適時公布督導結果。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實施細則》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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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七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粵府辦〔2016〕3號)精神,大力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扎實推進教育現代化,制定我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市委六屆六次全會及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為推進我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力爭使我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得到較好保障,使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立德樹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教師以德育人、言傳身教的作用。
(二)創新機制,強化補充。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暢通大學生、城鎮教師到鄉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加強培養培訓,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待遇,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四、范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市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道)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舉措。
(一)著力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提高鄉村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針對鄉村學校留守兒童多、條件艱苦、學習資源不足等現狀,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鄉村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和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教師應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
(二)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可采取面試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幼兒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各地新補充教師優先滿足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緊缺學科需要。有條件的地區要通過轉崗或全科培訓,將富余學科教師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
(三)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積極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正常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將績效工資分配向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鄉村教師傾斜。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認真落實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和省“鄉村園丁關愛工程”有關政策。推進建立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1次體檢,對于條件艱苦的偏遠鄉村中小學和幼兒園,要組織專家下鄉巡診。
(四)完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小學、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
(六)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
(七)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各縣(市、區)要有效整合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優質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參加學歷提升并獲得相應學歷或學位給予一定的學費補助。
(八)完善鄉村教師榮譽機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在優秀教師、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中,評選表彰名額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多種形式宣傳鄉村教師扎根山鄉、無私奉獻的高尚精神,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的社會氛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教師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結合實際制定建設規劃,落實工作措施,定期督導檢查。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積極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市、區)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從教育事業費中按不低于中小學教師工資總額的2%和教育費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財政、審計、監察、教育等部門加強經費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督導檢查。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創強爭先”和“強師工程”督導檢查范圍以及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市、縣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鎮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請各縣(市、區)于5月底前,將本縣(市、區)的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八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部署,為提升鄉村教育水平,保障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從根本上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確保到2020年與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根據《四川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辦發〔2015〕107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力爭到2020年造就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甘于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將師德師風建設擺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傳、考評、監督、獎懲機制,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抓師德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師德教育的重要內容,融入鄉村教師職前、職后培訓全過程,推動師德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抓師德宣傳,發揮評優表彰的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對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宣傳力度,激勵、引導鄉村教師強師德、揚師表、作貢獻;抓師德考評,完善師德師風考評體系,把師德表現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的重要參考,嚴格實行“一票否決”;抓師德監督,健全學生、家長、教師、社會共同參與的師德師風監督約束機制,暢通監督舉報渠道,規范鄉村教師行為;抓師德責任,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中小學校主要領導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制和問責制,把師德師風建設作為考核學校及主管部門工作的一項重要指標;抓組織建設,加強鄉村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適度加大在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的力度,從政治上、思想上關心鄉村教師的生活與成長,增強歸屬感。
各區縣要結合鄉村教師崗位特點,合理設置招聘條件、優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質量,確保鄉村學校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特別是體育、音樂、美術、科學技術、心理健康等緊缺課程。按照專業對口原則,鄉村義務教育學校補充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可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人員。繼續實施好“特崗計劃”,認真做好省級免費師范生定向培養相關工作,重點支持合江縣、敘永縣、古藺縣補充鄉村教師。根據《中共瀘州市委關于全力推進扶貧攻堅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瀘委發〔2015〕9號)精神,與瀘州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通過普通高考招收錄取小學教育專業大專生,為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免費定向培養鄉村小學教師。計劃2016年培養300名,2017年培養300名,2018年培養300名。
寄宿制等學校確因學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按《勞動合同法》招用補足相關人員。各區縣要嚴格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編外人員使用方案需報經縣級政府同意后實施。實施好普通高校畢業生鄉村學校任教到崗學費獎補機制,對取得教師資格并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畢業生,按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鼓勵、引導優秀高校畢業生服務鄉村教育發展。各區縣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勵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教學名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并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各區縣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實施農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最低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0元,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和瀘縣最低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經費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承擔,省財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給予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定額補助;市財政原則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給予合江縣、敘永縣和古藺縣定額補助,按每人每月50元給予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和瀘縣定額補助。各區縣要嚴格按規定發放,并根據教師工作、生活條件的'艱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設檔次和具體標準,重點向村小和教學點傾斜、向條件艱苦地區傾斜。鼓勵有條件的區縣通過增加績效工資總量和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方式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認真落實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政策,保障鄉村教師應享盡享。要根據實際情況,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水平確定具體標準,并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
加快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予以解決。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對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鄉村教師家庭給予救助,以解決其實際困難。大力改善村小教師的食宿條件,對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專畢業生,由鄉鎮政府解決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專項資金建設教師周轉房外,各區縣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按照省上統一標準,安排專項經費修建村小教師周轉房和師生食堂。
要把鄉村教師納入全民預防保健范圍,做好對鄉村教師的健康管理和服務工作。
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慮村小、教學點、寄宿制學校以及農村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學校的特殊實際,教職工編制配備予以傾斜。實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擠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
五、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辦法。
中小學教師崗位設置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各區縣地要進一步完善符合鄉村教師工作特點的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和標準條件,注重師德表現、注重一線經歷、注重工作實績,不作外語成績要求,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教師)以及由組織選派參加援外、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教師職務(職稱)和專業技術崗位。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職稱),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
嚴格執行《瀘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規定:在古藺、敘永兩縣村小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和合江縣村小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教師,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關教師專業技術水平評價標準條件規定中的一級教師條件,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級教師,評聘為一級教師。
六、促進城鎮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
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學校需要統籌實施派遣任教。落實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對口支援、名優教師送教、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凡在城鎮中小學校任教滿9年的教師,應向鄉村和薄弱學校流動。實施好“三區支教”計劃,選派城鎮學校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骨干教師到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的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幫助轉變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發揮“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示范引領作用,制定《瀘州市鄉村教師能力素質提升計劃實施方案》(2016-2020)。實施管理者能力提升計劃、教師培訓者培訓計劃、緊缺薄弱學科教師培養計劃、精準幫扶支教計劃等鄉村教師素質能力提升培訓計劃,確保到2020年底前對全市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將師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為培訓必修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學時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專項培訓。健全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加強鄉村教師培訓團隊建設,指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者與本地鄉村教師比不低于1:30建立區(縣)級教師培訓團隊,推動鄉村教師區域研修與校本研修常態化。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送教下鄉、網絡研修、短期集中、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持續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鼓勵和支持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
市上將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并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在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評選表彰中,將鄉村教師名額單列,予以傾斜。區縣政府要分別對長期在鄉村學校從教并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加大對優秀鄉村教師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增強鄉村教師的職業榮譽感和吸引力。
九、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
區縣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強化部門分工協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全力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促進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各區縣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予以全市通報,同時約談并追究相關負責人領導責任。
區縣、鄉鎮政府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本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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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湖南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文件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包括全市鄉、農村鎮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下同)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主要目標。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必須堅持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規模適當、結構合理,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改革機制、激發活力的原則,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顯著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建設教育強市、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中小學校黨建工作,規范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配備必要的黨務干部,適度加大發展鄉村教師黨員的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把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嚴格查處師德失范行為,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三、大力加強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規模,到2020年,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畢業生成為我市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補充的主渠道。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員補員”的實際需要,制訂好公費定向師范生中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實施。建立完善與國家免費師范生相銜接,各類型、各學段、各學科教師培養全覆蓋的地方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體系,確保公費定向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四、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并到我市農村中小學和公辦幼兒園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可申請省財政適當支持。擴大貧困地區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適當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采取有效措施,穩定特崗教師隊伍。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縣級教育部門根據核定的教師編制總量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在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下,按照市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辦法組織實施。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師招聘辦法等方式,探索適合鄉村教師招聘的可行辦法,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五、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到2020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園)長進行360學時培訓。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履行實施培訓的主體責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市、縣市區按照不低于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1.5%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步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利用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今后一個時期,“國培計劃”、“省培計劃”重點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積極實施教師素質提升“十百千萬”工程,為鄉村學校培養一批骨干教師,重點支持鄉村教師發展,通過培養培訓、送教下鄉,網絡研修、校本研修等多種方式,整體提高鄉村教師素質能力。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特別要加強鄉村學校理化生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培訓。
六、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一律納入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范圍(特崗教師參照執行)。繼續落實羅霄山脈農村教師人才津貼,鼓勵其他有條件的縣區自行設立鄉村教師人才津貼。鄉鎮工作補貼不得沖抵原已享受的績效工資中的農村學校教師補貼和羅霄山脈農村教師人才津貼。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逐步提高鄉村教師班主任津貼,將班主任工作計算工作量,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繼續實施農村學校教職工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學校教職工周轉宿舍建設統籌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范圍。關心教師身心健康,落實每年一次對鄉村教師進行免費身體健康檢查的制度,相關經費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可申請省級財政適當獎補。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鄉鎮以上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包括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等問題,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支持市教育基金會建立市、縣市區兩級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七、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完善鄉村的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復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創新,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于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且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符合評審條件與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和表彰制度。繼續實行中小學骨干教師獎勵津貼制度,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優秀”等次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等骨干教師,可享受株洲市骨干教師津貼,骨干教師的選撥、培養向鄉村教師傾斜。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積極推薦鄉村教師參加“湖南優秀鄉村教師獎”評選。縣市區對在鄉村學校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鼓勵和支持市教育基金會等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最美鄉村教師”評選等表彰獎勵活動。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八、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管理辦法。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重點解決合格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1年以上的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用于非教育教學工作。
九、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交流輪崗制度。實行骨干教師均衡配置,引導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合理流動。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后方可流動。各地可開展定期交流、跨校競聘、中心校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鄉村優秀教師相對穩定。
十、強化各級政府的責任。明確責任主體。縣市區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到實處。將實施鄉村支持計劃的情況納入2016—2020年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的績效評估工作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要著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對在鄉村的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基層教育部門,有關部門要加強總結、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加強經費保障。縣市區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開展督導檢查。市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并建立情況通報與責任追究制度。市政府配合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縣市區、鄉鎮政府要按照本細則的要求,盡快制訂實施細則,把準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本細則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各縣市區于2016年6月27日前,將本地實施細則(兩份)報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統一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文檔為doc格式。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2015—年)〉的通知》(粵府辦〔2016〕3號)精神,大力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扎實推進教育現代化,制定我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市委六屆六次全會及全市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進一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切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為推進我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力爭使我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數量基本滿足需要,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工資福利待遇得到較好保障,使鄉村教師隊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
三、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立德樹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教師以德育人、言傳身教的作用。
(二)創新機制,強化補充。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暢通大學生、城鎮教師到鄉村任教的通道,有效補充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師,不斷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加強培養培訓,改善鄉村教師工作生活條件,提高待遇,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四、范圍對象。
鄉村教師指我市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街道)及鄉鎮以下的農村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五、主要舉措。
(一)著力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提高鄉村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針對鄉村學校留守兒童多、條件艱苦、學習資源不足等現狀,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鄉村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和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行教師師德承諾制度,學校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時,教師應與學校簽訂師德承諾書。加強鄉村教師誠信體系建設。
(二)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建立完善聘用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的“綠色通道”,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或中小學一級教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教師可采取面試考察的方式直接引進。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將鄉村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統一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重點補充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英語、科學、信息技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和農村幼兒園教師。優先將參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補充到鄉村教師隊伍。各地新補充教師優先滿足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緊缺學科需要。有條件的地區要通過轉崗或全科培訓,將富余學科教師充實到鄉村學校緊缺學科教學一線。
(三)切實改善鄉村教師待遇和工作生活條件。不斷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積極推進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正常調整基本工資標準,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將績效工資分配向地處偏遠、條件艱苦的鄉村教師傾斜。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應不低于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認真落實省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崗位津貼和省“鄉村園丁關愛工程”有關政策。推進建立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制度,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1次體檢,對于條件艱苦的偏遠鄉村中小學和幼兒園,要組織專家下鄉巡診。
(四)完善鄉村學校教師編制管理制度。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村小學、教學點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和開足課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按照教育現代化發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師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聘用代課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修訂中小學校崗位設置標準,新增崗位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并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任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職數的限制。
(六)優化城鄉教師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縣級教育部門統籌配置教師資源,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向鄉村教師傾斜。推進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定期流動的剛性約束機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向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
(七)推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各縣(市、區)要有效整合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優質資源,促進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按照規定落實教師繼續教育經費并逐步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和各學校年度預算,確保鄉村教師培訓的時間和質量。推進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落實鄉村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跟崗實踐、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對參加學歷提升并獲得相應學歷或學位給予一定的學費補助。
(八)完善鄉村教師榮譽機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在優秀教師、教育工作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評選表彰中,評選表彰名額向鄉村學校和教師傾斜。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開展獎教支教活動,對優秀鄉村教師給予支持和獎勵。多種形式宣傳鄉村教師扎根山鄉、無私奉獻的高尚精神,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的社會氛圍,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教師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來抓,結合實際制定建設規劃,落實工作措施,定期督導檢查。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指導和推進實施。發展改革、財政、機構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積極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縣(市、區)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教師培訓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從教育事業費中按不低于中小學教師工資總額的2%和教育費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財政、審計、監察、教育等部門加強經費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加強督導檢查。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創強爭先”和“強師工程”督導檢查范圍以及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市、縣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對計劃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鎮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請各縣(市、區)于205月底前,將本縣(市、區)的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一
長沙市教育局推出長沙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實施細則。鄉村教師為長沙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農村地區中小學(包括職業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力爭到20,使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明顯提升,逐步建立“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到20,使全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顯著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有力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為建設教育強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七大亮點包括:
1.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
2.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依法加強新進教師招聘管理,新招聘畢業生教師原則上要到鄉村學校工作五年;大力加強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一般應使用定向到鄉鎮的計劃;對到鄉村任教的大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
3.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校(園)長在職培訓;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建立鄉村校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區、縣(市)均須按照不低于所屬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鄉村學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4.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鄉村學校編制適當傾斜,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重點解決合格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5.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實施縣域內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推動城區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
6.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的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在農村中小學校(教學點)工作期間,經年度考核合格的,的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其校長可在發放標準上提高100-300元;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其教師每人每月可在發放標準上再提高100元,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高于省里統一標準的部分暫予保留,待省里統一調整標準時逐步沖抵。所需資金均由區、縣(市)財政負擔,從201月起,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的提高部分由市財政負擔;中心城區所屬鄉村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7.建立鄉村教師成長激勵機制。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完善鄉村教師職務(職稱)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加大鄉村教師獎勵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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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二
為深入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明顯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特制定鄉村教師(包括全國鄉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下同)支持計劃。
一、重要意義。
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薄弱環節和短板在鄉村,在中西部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發展鄉村教育,幫助鄉村孩子學習成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發展鄉村教育,教師是關鍵,必須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在穩定和擴大規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強培養培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舉措,鄉村教師隊伍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鄉村教育質量得到了顯著提高,廣大鄉村教師為中國鄉村教育發展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但受城鄉發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條件不便、學校辦學條件欠賬多等因素影響,當前鄉村教師隊伍仍面臨職業吸引力不強、補充渠道不暢、優質資源配置不足、結構不盡合理、整體素質不高等突出問題,制約了鄉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對于解決當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帶動和促進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提高,促進教育公平、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鄉村教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教育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集中人財物資源,制定實施優惠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強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解決鄉村教師短缺問題,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提升質量,提高待遇。立足國情,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打出組合拳,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加強培養補充,提升專業素質,提高地位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
——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拓寬鄉村教師來源,鼓勵有志青年投身鄉村教育事業,暢通高校畢業生、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以及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機制。通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力爭使鄉村學校優質教師來源得到多渠道擴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xx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三、主要舉措。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鄉村教師頭腦,進一步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思想政治素質。切實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進一步關心教育鄉村教師,適度加大發展黨員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懲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二)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為鄉村學校持續輸送大批優秀高校畢業生。擴大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重點支持中西部老少邊窮島等貧困地區補充鄉村教師,適時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準。鼓勵地方政府和師范院校根據當地鄉村教育實際需求加強本土化培養,采取多種方式定向培養“一專多能”的鄉村教師。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并到鄉村學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中央財政比照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給予適當支持。
(三)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中央財政繼續給予綜合獎補。各地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實施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各地要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予以解決。
(四)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各地要研究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城市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六)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為組織城市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縣域內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鄉村優秀教師相對穩定。
(七)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到20xx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要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省級人民政府要統籌規劃和支持全員培訓,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實施主體責任。整合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推動師德教育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貫穿培訓全過程。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經費。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和民族地區雙語教師培訓。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采取頂崗置換、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從20xx年起,“國培計劃”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區鄉村教師校長培訓。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
(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國家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省(區、市)、縣(市、區、旗)要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各省級人民政府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要向鄉村教師傾斜。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責任主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細化任務分工,分解責任,推進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實將計劃落到實處。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統籌管理、規劃和指導。發展改革、財政、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履職,切實承擔責任。要著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對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方面改革創新、積極推進、成績突出的基層教育部門,有關部門要加強總結、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二)加強經費保障。中央財政通過相關政策和資金渠道,重點支持中西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要把資金和投入用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切實用好每一筆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開展督導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及時通報督導情況并適時公布。國家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對實施不到位、成效不明顯的,要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省、市、縣、鄉各級人民政府要制訂實施辦法,把準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將本計劃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請各省(區、市)于20xx年底前,將本省(區、市)的實施辦法報教育部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文件精神,深化我市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細則所指的鄉村教師為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農村地區中小學(包括職業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第二條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以建設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為目標,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辦好鄉村學校,幫助鄉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
(二)到2020年,使全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顯著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有力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為建設教育強市、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第二章實施原則。
第三條師德為首原則。加強師德教育,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認同、政治認同、情感認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問題導向原則。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適應鄉村教育發展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使用機制、交流機制和促進鄉村教師成長的培養培訓機制。
第五條按需配置原則。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合理配置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不斷優化結構、提升質量、提高待遇。
第三章實施措施。
第六條切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全面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二)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實效性、針對性、創新性;。
(四)把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五)嚴格查處師德失范行為,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罰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第七條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五)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師招聘辦法等方式,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第八條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一)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校(園)長五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在職培訓;。
(四)“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培訓指標60%以上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
(五)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和全科教師培訓;。
(九)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區、縣(市)按照不低于所屬幼兒園、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步提高;鄉村學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
第九條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鄉村學校編制適當傾斜,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五)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第十條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四)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后方可流動。
第十一條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一)落實鄉村中小學教師鄉鎮工作補貼工作。長沙縣、望城區、瀏陽市、寧鄉縣的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在農村中小學校(教學點)工作期間,經年度考核合格的,的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其校長可在發放標準上提高100-300元;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其教師每人每月可在發放標準上再提高100元,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高于省里統一標準的部分暫予保留,待省里統一調整標準時逐步沖抵。所需資金均由區、縣(市)財政負擔,從2016年1月起,瀏陽市、寧鄉縣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的提高部分由市財政負擔;中心城區所屬鄉村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標準,由所在區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
(四)各區、縣(市)政府和鄉鎮政府要充分保障鄉村教師生活配套用房。
(二)加大鄉村教師獎勵力度,對長期扎根農村,為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由市縣兩級給予表彰獎勵,獎勵對象原則上為在鄉村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師,此項獎勵每兩年進行一次,在市教育基金會建立專項基金,開展“長沙最美鄉村教師”和“愛燭行動”等表彰活動。
(三)在評選表彰各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確定特級教師評選指標和評選條件等方面向鄉村教師傾斜。
第四章實施保障。
第十三條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主體。各區、縣(市)政府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認真謀劃支持辦法,統籌安排推進步驟,有效推動支持工作;各級教育、財政、編制、人社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計劃的貫徹落實。
第十四條明確責任分工:
(一)教育部門要總體謀劃和部署鄉村教師發展工作,為精準支持提供依據;。
(五)財政、教育部門要做好困難教師救助幫扶工作。
第十五條落實經費保障:
(一)市級財政將加大資金統籌力度,重點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四)要著力改革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第十六條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理解和支持,著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第十七條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對各地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納入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結果并適時公布。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做法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縣、鄉級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精準把握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區、縣(市)要于2016年6月28日前,將本地的實施細則(兩份)報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統一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本細則由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文檔為doc格式。
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四
12月1日,記者從市政府辦公室了解到,《萊蕪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細則》近日出臺,對加強我市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
《實施細則》把發展鄉村教育和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為實現全市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高度重視師德校風建設。
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學校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監督保障。高度重視師德校風建設,引導鄉村教師嚴格遵守廉潔從教有關規定,做到依法依規執教。
加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
健全完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加強和規范教職工編制管理,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小學、教學點,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落實農村學校機動編制政策,以區為單位核定機動編制,全部用于補充鄉村學校急需的學科教師。完善教師招聘方式,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可以區為單位,不分城區、農村學校崗位,統一招聘、統一分配,并向鄉村學校傾斜,也可按學校組織招聘。開展大學生鄉村學校支教,彌補鄉村教師缺口,從2016年秋季開學起,每學期爭取部分高校師范生到鄉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
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
完善城鄉校長教師交流機制。鼓勵城鎮學校校長到鄉村學校任職,加大城鄉學校教師交流力度,優化鄉村學校教師資源配置,實行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鼓勵名師名校長到鄉村學校任教,從城鎮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中,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和區級以上名師、優秀教師等要占一定比例。
用好省免費師范生培養政策。
改革完善鄉村教師培養模式,促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組織各區用好省免費師范生培養政策,積極爭取培養名額。加大中小學師資培訓對鄉村教師傾斜力度,積極支持鄉村教師培訓。建立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形成城鎮學校與鄉村學校手拉手共同發展機制。
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
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妥善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支持鄉村教師使用公積金貸款、低息貸款購買住房。啟動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工程,統籌規劃建設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妥善解決鄉村教師特別是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及實習支教師范生等的居住問題。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辦法,提高中小學高級和中級教師崗位設置比例。
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
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實施鄉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實行任期制。努力提高鄉村教師社會地位,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跡,營造更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
相關解讀:
一、出臺背景。
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薄弱環節和短板在農村教育。大力發展農村教育,幫助農村孩子學習成才,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是扶貧工作的重要舉措。發展農村教育,教師是關鍵,必須把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2015年6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國辦發〔2015〕43號),對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2015年12月1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魯政辦發〔2015〕60號),就加強我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進行了部署。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教育局組織起草了《萊蕪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細則》,并征求了市編辦、市財政局和市人社局的'意見,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主要內容。
把發展鄉村教育和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為實現全市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主要措施共6項:
1.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加強鄉村學校黨建工作,強化鄉村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監督保障。高度重視師德校風建設,深入開展“踐行核心價值觀、爭做四有好老師”活動,引導鄉村教師嚴格遵守廉潔從教有關規定,做到依法依規執教。
2.健全完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加強和規范教職工編制管理,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師調配力度,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小學、教學點,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落實農村學校機動編制政策,以區為單位核定機動編制,全部用于補充鄉村學校急需的學科教師。完善教師招聘方式,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可以區為單位,不分城區、農村學校崗位,統一招聘、統一分配,并向鄉村學校傾斜,也可按學校組織招聘。開展大學生鄉村學校支教,彌補鄉村教師缺口,從2016年秋季開學起,每學期爭取部分高校師范生到鄉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在省財政困難縣(區)支教的,省財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在其他區實習支教的,市財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高于每人每月400元的部分,由各區財政納入預算解決。
3.完善城鄉校長教師交流機制。鼓勵城鎮學校校長到鄉村學校任職,加大城鄉學校教師交流力度,分年度按規定比例完成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任務。優化鄉村學校教師資源配置,實行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鼓勵名師名校長到鄉村學校任教,從城鎮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中,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和區級以上名師、優秀教師等要占一定比例。
4.改革完善鄉村教師培養模式,促進鄉村教師專業發展。省里從今年開始實施師范生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全科教師培養計劃,2016年至2018年,全省將按3000人、3000人、4000人分年度安排招生計劃,共培養10000人,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分年度撥付。我市要組織各區用好省免費師范生培養政策,積極爭取培養名額。加大中小學師資培訓對鄉村教師傾斜力度,積極支持鄉村教師培訓。建立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形成城鎮學校與鄉村學校手拉手共同發展機制。
5.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及時足額發放鄉村教師工資,全面落實鄉鎮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符合鄉鎮工作補貼政策范圍的,發放鄉鎮工作補貼。妥善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逐步提高鄉村教師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支持鄉村教師使用公積金貸款、低息貸款購買住房。啟動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工程,統籌規劃建設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妥善解決鄉村教師特別是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及實習支教師范生等的居住問題。完善鄉村教師職稱評聘辦法,提高中小學高級和中級教師崗位設置比例,在現有標準基礎上,中學高級和中級崗位比例設置上限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小學高級和中級崗位比例設置上限分別提高7個百分點。從2016年起,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可在規定比例上限基礎上上浮2個百分點。
6.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實施鄉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實行任期制。努力提高鄉村教師社會地位,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跡,營造更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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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方案范文(15篇)篇十五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xx—20xx年)》,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將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地方人民政府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加強考核和監督。
確實,也不怪老教師們潑冷水,他們見過太多的好政策從吹風到出臺到落實的漫長過程,也經歷過太多的激動期待到冷卻失望到麻木不仁。大到提高工資待遇、晉職晉級、崗位異動,小到評先評優、分班分課,總有那么多的期待,那么多的稱心如意,那么多的失望不滿,這也造就了他們“寵辱不驚,閑看亭前花開花落;去留無意,漫隨天際云卷云舒”的淡定心態——該來的總會來,該有的總會有,無需刻意地去追求企盼。
加快簡政放權進程;再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國務院在今年1月就出臺了指導意見,但是下面卻遲遲不見動靜,直到5月份“限定時間表”要求各地必須在6月底前落實到位,各級部門才紛紛響動起來,可是面對“6月底”的期限卻誰也不敢樂觀。而在日常的工作中,諸如由于教師招聘、調動,教學設備、器材、課本到位,通知發放、任務布置等不及時,造成學校、老師的工作十分被動、苦不堪言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
所以,《計劃》的內容無不戳中了當前鄉村教育的焦點和鄉村教師的痛點。如提高生活待遇、職稱(職務)評聘傾斜、統一城鄉編制標準、規范優秀教師流動、提升師德修養、能力素質、建立榮譽制度等等,都在釋放著多策并舉、標本兼治的政策善意,讓廣大的鄉村教師無比期盼。
不可否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確實是一項推進中國農村教育乃至中國教育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式的好政策,其展現的也正是廣大鄉村教師的美好愿景。真心希望在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提倡踐行群眾路線、改變工作作風的大背景下,這次的好政策好愿景不再讓廣大鄉村教師望眼欲穿,而是能夠盡早盡快地落實到位。